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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传统村落保护的治理路径研究

规划师杂志社   2021-11-22 15:55:32
 

[ 摘 要] 目前,无论是在乡村社会治理还是传统村落保护的研究领域,将遗产保护方法与社会治理机制相结合的研究还十分有限。文章旨在就当代传统村落保护尝试提出一种新的理论认识路径,即聚焦传统村落的自然生态环境、整体风貌格局、传统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来研究保护措施的同时,重视传统村落保护与乡村社会治理内在系统的关联,通过构建村民主体、企业参与、社会支持及政府引导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平衡多元主体在遗产保护、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过程中涉及的发展诉求、收益分配、参与议事、资源配置等各类权益。同时,文章提出传统村落保护的协同治理需要基于传统村落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建立多元主体的价值共识,保护制度的设计需要创新产权制度形成利益共享的分配机制,通过多元化的资金供给渠道促进在治理过程中形成更为稳定的成本共担机制等策略。

[ 关键词] 传统村落;保护;多元主体;协同治理

[ 文章编号]1006-0022(2021)10-0026-08 

[ 中图分类号]TU984 [ 文献标识码]A

[ 引文格式] 夏青,罗彦,张兵.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传统村落保护的治理路径研究[J].规划师,2021(10):26-33.


2021 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乡村建设行动做出部署,强调“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对所有参与乡村建设行动的规划师来说这是发人深省的建议。乡村振兴这项复杂艰难但神圣光荣的任务,吸引着大量平时生活在城市里的规划工作者下到乡村,通过基层实践探索振兴之路。其中,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实践既要做到积极保护,又要发展建设,还要找到深层次的发展动力,工作难度尤其大。一些过去破败的传统村落,现在热闹了,经济活跃了,但村民感觉获益不多,大家陷入利益分配的争论,有时甚至不欢而散。复杂环境下实际问题的解决的确不易,但在保护规划价值层面常常出现“为了谁”的困惑,这个问题涉及规划的根基。为谁而建、为谁而保、为谁规划,几乎伴随了规划工作的全过程。本文旨在以“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为价值取向,将乡村振兴战略中明确的“治理有效”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结合起来,将传统村落的保护视为乡村治理的过程,从中探求“为农民而建”的传统村落保护路径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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