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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政府整体性空间治理的理论与实践—以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为例

崔海波   2020-08-25 16:39:11
 
[ 摘 要 ]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大多关注利益协调、行政审批流程改革方面,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新时代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改革,以“多规合一”改革为基础,从部门事权、审批手段和治理主体等方面体现了政府整体性空间治理特征。改革前的长沙项目审批在审批事权、用地管控和审批主体等方面表现出碎片化的特征。自 2015 年以来,长沙市以“多规合一”改革为契机,以整体性治理策略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和管理体系的建设,通过依法完善“多规合一”的顶层设计框架、建立审批流程实施体系、审批平台体系和机制保障体系等措施,在以“多规合一”为基础的整体性空间治理过程中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长沙模式”。
[ 关键词 ] 整体性;空间治理;多规合一;长沙模式
[ 文章编号 ]1006-0022(2020)12-0025-06 [ 中图分类号 ]TU984 [ 文献标识码 ]B 
[ 引文格式 ] 崔海波.新时期政府整体性空间治理的理论与实践—以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为例 [J].规划师,2020(12):25-30,37.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积极推动项目审批和空间规划体系改革;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并组建自然资源部,为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性规划重叠和部门职责交叉重复等问题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为生态综合性保护、系统性修复和整体性治理提供重要机制、体制保障。2018 年、2019 年国务院先后颁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通知》《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提出在“多规合一”的基础上开展工程项目审批改革。这既是全面贯彻“放管服”改革理念的手段,也是整体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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