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12年第10期 > 规划师论坛 > 村镇规划管理法理与机构建设思考及地方实践
规划师论坛
【全文献下载】PDF下载

村镇规划管理法理与机构建设思考及地方实践

郭凯峰,杨 渝,吴先勇,胡海鹏   2012-11-04 10:12:52
  [摘 要]我国村镇规划管理存在法理依据不充分、规划滞后、机构不健全、职能多交叉、管理较混乱、经费无保障等主要问题。为此,研究以当前村镇规划的内涵为切入点,系统分析了村镇规划的法理依据,结合云南省的地方实践与做法,归纳总结其成功经验,即制定和出台地方法规及文件、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建立和健全村镇规划管理机构、科学强化村镇规划管理工作、努力保障村镇规划编制经费以及系统分级开展技术人员培训,以期为进一步完善村镇规划管理的法理与机构建设提供地方实践参考。
[关键词]村镇规划管理;法理;机构;云南
  会员登录后方可【全文下载】PDF下载 登录
  【全文下载】PDF下载   下载次数[1]

[返回]
Copyright (C) 2013-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广西出版杂志社有限公司 桂ICP备08003917号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195号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1号南国弈园6楼 邮编:530029
电话:0771-2438012 传真:0771-2436269 E-mail:planners@planners.com.cn 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