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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耕地保护补偿实践及其启示 |
规划师杂志社 2022-01-07 16:3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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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文章总结了国外耕地保护在立法保障、空间管制和经济补偿等方面的先进经验,随后系统回顾了我国耕地保护补偿实践的演进历程,剖析各阶段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并以南京为例,针对地方耕地保护状况及影响因素,在优化空间治理、细化差异补贴、强化提质增效和深化体制改革等方面提出建议。文章认为目前国内耕地保护补偿在空间层次、制度设计、管理内容等方面的研究视野、方法和对象范围尚显不足,难以满足国家体制改革和国土空间规划改革的新要求,有待进一步深化研究。 [ 关键词] 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南京 [ 文章编号]1006-0022(2021)13-0080-07 [ 中图分类号]TU984 [ 文献标识码]B [ 引文格式] 官卫华,江璇.国内外耕地保护补偿实践及其启示[J].规划师,2021(13):80-86,94.
2020 年1 月1 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正式施行。其中,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土地审批权限、破除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以及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宅基地和土地督查制度等是这次土地管理制度的重大变革与亮点。可以说,国家在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并逐步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赋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使用权能的同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树立耕地严格保护、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导向,而非刺激城市盲目扩张。在价值取向上,通过制度创新,既要求加强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又要求有效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助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2020 年3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的用地自主权,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且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及土地征收的审批事项委托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和重庆等首批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随后,国内各地纷纷开展实践探索,致力于突破体制束缚,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例如,南京全面完成了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和农村承包地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村组集体资产清查核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等工作,正在推进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同时农村产权权能和流转政策的创新为其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和乡村振兴夯实了制度基础。这一轮改革红利的释放必将大大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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