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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历史风貌保护管理体系研究——以福建省历史风貌保护管理体系为例 |
规划师杂志社 2021-07-26 16:5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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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国家体制机制调整后,住建部门成为各省市历史风貌保护的牵头部门,有必要重新梳理现有的省级管理体制机制。如何搭建一个执行有效的系统管理体系,将历史风貌保护管理体系与新型城市体制相结合,避免规划与实施脱节,是历史风貌保护工作需要探索的关键内容之一。文章以福建省历史风貌保护管理体系建构实践为例,梳理了福建省历史风貌保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优化方案,即通过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保护职责、延伸执行部门至乡镇街道层级、强化专家支撑等策略,以期建构具有更高层面统筹、更强有力落实、更科学有效的福建省历史风貌保护管理体系,为整个省级历史风貌保护工作服务。 [ 关键词] 体制改革;管理体系;历史风貌保护;福建省 [ 文章编号]1006-0022(2021)04-0025-05 [ 中图分类号]TU984 [ 文献标识码]B [ 引文格式] 汤婧,王林,莫超宇.省级历史风貌保护管理体系研究—以福建省历史风貌保护管理体系为例[J].规划师,2021(4):25-29.
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我国历史风貌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1]。2018 年国家机构改革后,住建部对历史风貌整体保护工作的牵头作用愈发突出,历史风貌保护的重点工作逐步落在了各省市的住建部门。在国家体制机制调整,住建部门成为全省历史风貌保护的牵头部门的新背景下,既有的省级历史风貌保护管理体系已经无法满足当下的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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