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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物权制度框架体系的国土空间规划法律基础研究 |
规划师杂志社 2021-04-19 15:5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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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不动产物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而国土空间规划则是一项关于界定、保护与激励不动产物权的重要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的背景下,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基本问题已经从技术的合理性转向权力的合法性,物权制度成为国土空间规划法律体系必须关注的重要议题。在构建国土空间规划法律体系时,应回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物权的关切,建构与完善公法范式的土地发展权、土地相邻权、公共地役权和不动产征收权等制度。同时,国土空间规划法律体系的建立应当从平等权利出发,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取向,以提升资源效率为重点,并完善物权保护的控权模式。 [ 关键词] 国土空间规划;法律制度;土地发展权;土地相邻权;公共地役权;不动产征收权 [ 文章编号]1006-0022(2020)23-0005-06 [ 中图分类号]TU981 [ 文献标识码]A [ 引文格式] 何明俊.基于物权制度框架体系的国土空间规划法律基础研究[J].规划师,2020(23):5-10.
2019 年5 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的要求。中国的空间型规划的法律制度产生于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时代。以2007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标志,空间型规划领域逐步引入了“物权”的概念,并对不动产物权的保护与激励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体制的分割,在三大规划中符合不动产物权规则体系的土地使用制度均不完整,也未能组成一套完善的现代土地使用制度。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标志着中国的物权制度进入了法典时代。《民法典》对物权制度的关切,成为国土空间规划法律制度建设过程中必须面对的基本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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