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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权视角下广州市乡村地区存量村民住宅确权政策研究 |
规划师杂志社 2020-11-04 15:1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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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近年来,大都市地区的发展已经从“重城轻乡”模式向“城乡并举”模式转变,通过推进乡村地区存量村民住宅确权以盘活存量土地空间、激活乡村土地经济成为乡村振兴的主要抓手之一。针对目前大都市地区乡村存量村民住宅确权过程中存在的违建现象错综复杂、住宅管理制度低效和法治依据缺失的问题,文章引入宅基地“资格权”的概念,从问题导向、治理导向及政策导向3 个维度解析基于宅基地资格权的确权政策条文的内在逻辑和运行规律,并以广州市乡村地区为例,提出以建设主体为切入点,对不同历史阶段的存量村民住宅进行分类,宽严并举地推动存量村民住宅确权,以及构建存量村民住宅确权通则性导引,快速定性存量村民住宅确权的优化策略,以期通过明晰的政策法律条文引导存量村民住宅确权。
[ 关键词] 资格权;存量村民住宅;大都市地区;确权政策;广州市 [ 文章编号]1006-0022(2020)15-0086-06 [ 中图分类号]TU984.199 [ 文献标识码]B [ 引文格式] 刘名瑞,曾勤,池飞帆.资格权视角下广州市乡村地区存量村民住宅确权政策研究[J].规划师,2020(15):86-91.
在土地经济利益驱使、“重城轻乡”的发展思想、管理制度的缺失等因素作用下,大都市地区乡村的违法建设、土地自由流转等现象十分严重。近年来,虽然“乡村地区优先发展”的思想受到一定重视,但长期积累的历史遗留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在这种情况下,急需对乡村土地展开确权工作,确权成为实现乡村地区土地利用与再开发、保障村民建房工作有序开展的先决条件。对此,国家先后提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探索“三权分置”产权体系和存量宅基地房屋面积核实登记等政策要求。
本文以广州市乡村地区为研究对象,尝试以资格权为切入点,解析以资格权为核心的确权政策的内在逻辑和规律,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将存量村民住宅与政策协同考虑,规避过往注重现状研究、历史考量不足的思维弊端,以此确保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化解存量困境并推进广州市乡村地区的有序建设。
所谓“资格权”,是指由成员权衍生而来的社会保障权利,具有均等性、身份性和保障性等特征,宅基地资格权的实现能有效促进城乡建设指标交换、推动城乡土地要素流动[1],其意蕴在于农户不因使用权流转而丧失宅基地[2]。结合过往法律政策对村民住房建设主体范围的约束,本文中的宅基地资格权特指拥有作为建房主体资格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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