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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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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的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制度重构

规划师杂志社   2020-10-19 11:17:10
 
[ 摘 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范围的不确定性影响了行政审批效率,应当坚持“以建筑工程为主导,以其他工程为补充,判例式与通则式相结合”的基本思路,对建筑工程的具体范围以及无需取得规划许可的具体情形等做出规定。同时,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及必须审查的内容进行界定,列出必审清单,规定豁免清单,厘清审查人员、相关部门人员以及中介机构的责任边界。未来行政管理的主战场将从许可审批移至事中事后监管,应当致力于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真正做到“放得开、管得住”。

[ 关键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方案审查;事中事后监管
[ 文章编号]1006-0022(2020)14-0033-07 [ 中图分类号]TU981 [ 文献标识码]A
[ 引文格式] 姚爱国.“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制度重构[J].规划师,2020(14):33-39.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是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核心内容,也是影响建筑许可指标排名和营商环境评价的关键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最重要内容持续推进。2019 年9 月17 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 自然资规〔2019〕2 号),部署实施以“三个合并、一个简化”为主要内容的规划用地审批改革,但相关制度设计并未触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随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重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制度、做好“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后半篇文章”尤为及时和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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