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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治理转型:重点地区总设计师的制度创新研究 |
黄静怡,于涛 2019-12-18 15:5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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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我国城市发展进入新阶段,需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提升城市品质和竞争力。城市规划相应的体制机制也在转型中,而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度是转型时期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的实践缩影。基于治理视角,文章以广州、深圳重点地区的总设计师制度为例,分析其催化的精细化治理转型的经验,试图建立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度的基本路径。总设计师制度创新不在于技术创新,而是在常态化机制下,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总设计师建立契约式合作关系,总设计师发挥统筹分散权力和责任的作用,真正实现协商式规划、促进多元主体参与,兼顾公共与私人利益,实现城市的品质化发展。 [ 关键词] 总设计师;重点地区;治理;制度创新 [ 文章编号]1006-0022(2019)22-0030-07 [ 中图分类号]TU981 [ 文献标识码]A [ 引文格式] 黄静怡,于涛.精细化治理转型:重点地区总设计师的制度创新研究[J].规划师,2019(22):30-36.
在我国经历了快速城镇化后,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我国城市发展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今后城市工作的核心思想是“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提升城市品质、特色和竞争力”。国务院机构改革,决定组建自然资源部,整合八个部委职责,从顶层设计开创城市治理新格局,而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是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由于城市治理工作繁复,涉及公共和私人利益博弈等内容,仅靠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工作,难以落实城市精细化治理。而规划师被称为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可协助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构建政府、市场、公众的多元利益动态协调平台。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度是落实城市重点地区统筹工作的一个抓手。在常态化机制下,公共部门和总设计师建立契约式合作关系,实现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合作治理,以利于多元主体参与、精细化治理和城市品质化发展。 因此,本文从治理的视角出发,对广州、深圳的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参与规划的案例及其制度进行实证研究,阐释了总设计师在高效统筹重点地区城市建设工作的基础上,以公共利益为导向促进城市品质空间落实的案例;重新审视了重点地区总设计师的权力和职责变化,发现总设计师制度催化了城市规划的精细化治理转型。通过相关理论和实践分析可知,总设计师制度创新的核心在规划策划前期,通过制度化的聘请,赋予总设计师长效统筹和规划决策的权力,让总设计师成为部门治理、规划编制、建设协调和审查管理的一体化责任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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