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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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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沟通行动”的长沙儿童友好规划方法与实践

黄军林,李紫玥,曾钰洁,邓凌云   2019-01-16 16:40:28
 

[摘 要]《新城市议程》提出了“我们的共同愿景是人人共享城市”,要求人人平等使用和享有城市,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是城市居民、特别是弱势和边缘群体的集体权利。然而在城市规划领域,囿于对儿童参与规划的认识和理解不足,儿童参与规划过程的缺失,导致城市规划缺失儿童“包容性”。长沙在创建儿童友好城市的背景下,探索了面向儿童全过程参与规划的方法,通过战略规划形成“价值共识”、以制度引导方法转变、以案例开展行动实践,初步实现了将儿童纳入规划的目标。
[关键词]儿童友好城市;规划;参与权;长沙
[文章编号]1006-0022(2019)01-0077-05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B
[引文格式]黄军林,李紫玥,曾钰洁,等.面向“沟通行动”的长沙儿童友好规划方法与实践[J].规划师,2019(1):77-81,87.

Child Friendly Planning Practice towards Communicative Action, Changsha/Huang Junlin, Li Ziyue, Zeng Yujie, Deng Lingyun
[Abstract] The new city agenda puts forwards “our vision of a city is one shared by everybody”, which gives people more sense of gain in building and sharing the city, especially for weak and minor groups. City planning did not fully consider children’s needs in the past and resulted in weak inclusion of children’s participation. Changsha is building child-friendly city and explores children’s whole-process participation in urban planning: value consensus is achieved by strategic plan, method change is guided by institution, and practice is made through projects. In this way a primary inclusion of children in urban planing is realized.
[Key words]  Child friendly city, Planning, Right to participate, Changsha

0引言

1989年,第4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并发布了《儿童权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这是第一部保障儿童权利的国际性公约,《公约》提出“儿童权利”应作为城市发展的核心要素,旨在为儿童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1996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联合国人居署共同提出了《国际儿童友好城市方案(CFCI)》,将儿童的需求纳入街区或城市的规划中,成为儿童友好城市空间建设的“宪章”。自CFCI发布以来,伦敦、西雅图、哥本哈根和布宜诺斯艾利斯等400多个城市获得儿童友好城市(Child Friendly Cities,简称“CFC”)国际秘书处的认证。近年来,国内越来越多的城市也意识到儿童权益保护的重要性,陆续提出创建儿童友好城市,如北京、天津、杭州、南京和深圳等城市,但由于国际上并没有通用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标准,各城市主要参照联合国《儿童友好城市创建目标及策略措施》,但对于如何从思想认识、制度设计、政策落实与空间营造等方面体现“孩子是城市未来的主体”的目标,体现“儿童为本”的人文精神等还缺乏系统的理论研究与实施措施。
2016年长沙全面启动儿童友好城市的规划与建设,希望以此为契机,改善学校周边的交通状况,优化学生出行环境,完善公共设施配置,以为学生提供宜居、宜学、宜憩、宜乐的校区为突破口,探索一套可以“让孩子们参与到城市规划与建设中”的方法,让孩子们意识到自己是城市的一部分,让他们学会“如何参与塑造一座城市”。

1价值共识:儿童参与规划的权利

1.1儿童在规划参与中的角色缺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和要求,公众参与是各层面规划制定和修改的必要程序,是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内容,且我国已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公众参与制度框架[1]。从公众参与的角度看,市民参与城市规划工作既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又是个人民主权利的最佳体现[2]。然而,当前公民参与城市规划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儿童作为一类独特的群体面临着参与城市规划的现实困境。导致儿童参与性较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政府与规划师在理念转变、方法更新及制度供给方面的不足是最主要的原因。这支由成人组成的专业规划队伍召开会议、制定规划的时候很少站在儿童的角度看问题或将他们的意见纳入决策。儿童友好城市的实现取决于如何让儿童参与到影响他们未来的决策过程中[3]。规划师既没有学过如何代表儿童利益,也缺少与他们协作的经验,但规划师所做的决定、实施的政策和支持的发展方向都直接对儿童的生活及福祉产生巨大影响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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