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城市黄线和市民的生活密切相关,它是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也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生命线”。海口城市黄线专项规划综合考虑各类规划用地和资源环境的关系,依据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发展及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确定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用地的空间布局、用地位置、用地范围和面积,一方面为海口城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提供了有效的建设指导依据,另一方面为海口城市总体规划的下一轮修编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黄线;专项规划;海口
[文章编号]1006-0022(2018)08-0146-08 [中图分类号]TU984.199 [文献标识码]B
[引文格式]魏武强,卢传晓,李梁彬,等.海口城市黄线专项规划探析[J].规划师,2018(8):146-153.
Haikou Yellow Line Specialty Planning/Wei Wuqiang, Lu Chuanxiao, Li Liangbin, Li Min
[Abstract] Yellow line is the control line of infrastructural land, and it is a life line of normal operation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ities. Haikou yellow line studies land use and resources, considers infrastructural needs and sustainable urban development, specifies the layout, location, and area of infrastructures, and provides guidance of civil engineering facilities and a reference for next round master plan revision of Haikou city.
[Key words] Yellow line, Specialty plan, Haikou
1规划背景
海南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这对省会城市海口的城市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海口的城市建设不仅要提升城市的整体风貌,还要完善各类公共设施,保证城市健康、安全的发展。2005年,海口城市总体规划开始编制,2011年5月《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通过国务院审批,正式开始实施,海口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也陆续开始编制,部分已经完成编制。从2013年开始,海口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在评估过程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对城市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以为下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的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当前,启动海口城市黄线规划,分析海口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一方面可为海口城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提供有效的建设指导,引导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另一方面可为海口城市总体规划的下一轮修编提供引导和参考,从而使城市的各类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本次规划范围为《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确定的主城区范围,包括中心组团、长流组团和江东组团(图1),总面积为20 936.3 hm2,规划期限为2013~2020年,与现行的《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致,其中电力设施规划期限是到2030年。
2城市黄线划定原则与划定对象
2.1划定原则
海口城市黄线的划定主要遵循以下五项原则。(1)遵从已批规划原则,即依据《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的指导,加强与各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协调和衔接。需特别注意的是,要充分利用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已经确定的各类设施用地,避免对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造成较大的改变。
(2)系统完善原则,即维护公共利益,建立完善的公用工程设施体系,保障城市安全与可持续发展,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为城市居民提供方便、安全、可靠的服务。
(3)充分利用现状原则,即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设施,各类设施的升级改造尽量在现有用地上改造完善,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提升设施的服务规模和水平。
(4)可操作性原则,即在确定各类设施用地时,要充分调查该区域现状用地权属情况,避免产生土地纠纷,以利于规划的实施,并做到基础设施用地范围界定、指标明确,方便规划建设管理。
(5)差异化发展原则,即对于不同区域,根据各项设施所在区域的现状建设、用地条件等具体情况,合理确定用地标准。例如,规划增加的各类设施在用地极其紧张、寸土寸金的旧城区和中央商务区采用用地标准的下限值,做到节约用地;在一般区域采用用地标准的中间值;在用地富裕的郊区采用用地标准的上限值,以节省工程造价。
2.2划定对象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指出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本次城市黄线划定对象具体包括:①交通设施,包括铁路站场、城市水运码头和大型公共停车场等公共交通设施。②给排水设施,包括取水工程设施(取水点、取水构筑物及一级泵站)和水处理工程设施等城市供水设施;排水泵站和雨污水处理设施等排水设施。③燃气设施,包括城市气源和燃气储配站等城市供燃气设施。④电力设施,包括城市发电厂、区域变电所(站)、市区变电所(站)和高压线走廊等城市供电设施。⑤环卫设施,包括垃圾转运站、垃圾码头、垃圾堆肥厂、垃圾焚烧厂、卫生填埋场(厂)、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和修造厂、环境质量监测站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⑥消防和防灾设施,包括消防指挥调度中心、消防站、消防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