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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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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双修背景下的桥下空间综合提升方式探讨—以广州市天河CBD地区为例

包 悦,罗友斌   2018-06-06 09:22:44
 

[摘 要]城市中的高架桥梁在畅通城市交通、提升城市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了城市空间被隔断、行人通行被阻碍及景观被破坏等一系列问题。当下,人们普遍关注桥上空间的治理和提升,却忽略了对桥下消极空间和剩余空间的利用。在此背景下,文章基于城市双修理念,以激活桥下消极空间、盘活桥下剩余空间为重点,以交通为导向、自身空间为基础、周边功能为支撑、品质提升为抓手,探索了利用桥下空间来实现城市功能修补、环境品质提升等目标的方法和路径,有效地指导了桥下空间的综合提升,实现城市中心区整体空间环境的精细化、精准化及品质化。
[关键词]桥下空间利用;城市修补;精细化;品质化
[文章编号]1006-0022(2018)05-0060-06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B
[引文格式]包悦,罗友斌.城市双修背景下的桥下空间综合提升方式探讨—以广州市天河CBD地区为例[J].规划师,2018(5):60-65.

Improving Under-bridge Space Utilization In Urban Repair Context: Tianhe CBD, Guangzhou/Bao Yue, Luo Youbin
[Abstract] Viaducts in cities improve transport efficiency, yet break urban space and pedestrian route. Presently people care more about the governance and improvement of on-bridge space than passive under-bridge space. With urban repair concept, in order to activate passive under-bridge space, the paper puts forwards transport orientation, support from vicinity functions, quality improvement strategies to improve the environment of under-bridge space, and realizes detailed, accurate, and quality development of central district.
[Key words]  Under-bridge space utilization, Urban repair, Detailed, Quality

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要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重点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有效缓解各种“城市病”。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修补城市功能,提升环境品质。要求填补城市设施欠账,增加公共空间,改善出行条件,塑造城市时代风貌”,为更好地解决桥下空间活化等问题提供了指导方向。在此背景下,笔者试图遵循城市修补的有机更新理念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要求,以广州市天河CBD地区为例,在充分调查、分析桥下空间现状问题的基础上,结合交通特性、实际需求和桥下空间特点,探索利用桥下空间实现城市功能修补、环境品质提升等目标的方法和路径。

1桥下空间属性与存在问题

1.1桥下空间研究范围
本文研究的桥下空间是指城市市政道路上车行和人行桥梁正投影下的桥下空间,主要由顶板、柱子和垂直投影下的三维空间组成,是独特的架空开敞空间。

1.2桥下空间属性
1.2.1交通属性
桥下空间是桥梁最主要的副产品,但以往桥梁建设偏向关注解决汽车交通通行问题,人的交通通行不受重视。随着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提出,城市规划思想革新,车本位逐步回归人本位,满足人流的慢行交通需求成为桥下空间提升的重点之一。
1.2.2公共属性
从城市用地权属看,桥下空间属公共资源,应优先满足道路和交通功能的需求,除了包含交通通行空间,还应有道路管养维护设施、设备的存放空间,以及法律政策允许下的其他功能空间。
1.2.3场所属性
著名挪威城市建筑学家诺伯舒兹曾在1979年提出了“场所精神”的概念,用以研究人的活动与周边环境的关系。桥下空间除具备物理的空间性外,还承载着人的活动,需要通过研究人的行为活动特征来赋予桥下空间更多的内涵。

1.3现状评价
1.3.1现状存在问题
(1)使用问题。桥下空间在使用方面存在空间消极、可达性低、闲置浪费和使用不当等问题:
①空间消极。桥下空间大多数是未得到充分利用的消极空间,其环境卫生差、围墙高、社会流浪人员聚集,引发公共空间隔断、行人通行不畅、噪音污染、城市景观被破坏及街道活力受影响等问题。
②可达性低。高架快速路的建设初衷是避免快速路阻断城市功能的连续性、保障横向交通的可达性。而现状高架路桥下反而处处是围墙和大院尽端路,成为城市中的“柏林墙”,隔离带式的存在对两侧用地造成负面影响。
③闲置浪费。一方面,随着城市服务水平的提升,城市对非独立用地的公共服务和管理设施的需求越来越大,如公厕、环卫房、道路管养所等;而另一方面,桥下部分空间多被空置或仅用于绿化,其作为公共资源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盘活。
④使用不当。部分位于重要景观地段桥下空间的功能设置不当,如珠江景观带地段桥下空间作为环卫停车场。
(2)管理问题。桥下空间未纳入规划体系内管控和管理责权不明晰:
①规划未覆盖。从管理角度看,桥下空间属于市政道路用地,但由于传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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