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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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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创新探索

吴欣玥   2017-12-05 09:48:03
 

[摘 要]随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召开,延续城市历史文脉被提到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文章以成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例,突破传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的内容局限,提出全面保护、合理利用和互联网+公众参与三大策略,创新性地构建了“三层三级”保护体系,以期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提供借鉴。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保护体系;成都
[文章编号]1006-0022(2017)11-0135-06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B
[引文格式]吴欣玥.成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创新探索 [J].规划师,2017(11):135-140.

Conservation Planning Of Historic Cultural Cities In Chengdu/Wu Xinyue
[Abstract] Urban historical inheritance is getting more and more importantsince the 4th national central urban meeting. Chengdu historical city preservation planning breaks the limit of traditional planning method, puts forward three strategies: whole-conservation, rational utilization, and Internet+public participation; constructs “three tiers and three levels” system, provides experience to other conservation plans.
[Key words]  Conservation planning of historic cultural cities, Conservation system, Chengdu

0引言

成都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素有“天府之国”的美称,是我国最古老的城市之一。1995年,成都编制了第一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现行),对古城格局、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区等历史遗存进行保护控制,形成了历史资源保护体系的雏形。随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召开,延续城市历史文脉被提到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传统局限于针对法定保护对象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理念已难以满足新常态下城镇化发展的需求,如何在城市转型过程中实现经济“量”的增长与文脉“质”的提升,协调发展与保护之间的矛盾,已成为城市发展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1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面临的困境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发展至今,经历了摸索、成形、发展和深化4个阶段。回顾近30年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不难发现,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逐渐由综合复杂的设计型保护规划向简单明确的控制性保护规划转变[1],同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推动了各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与实施。但是在快速城镇化的背景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仍面临巨大挑战。

1.1保护体系层次不足
我国自1982年公布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以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经过多年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形成了富有中国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与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与历史建筑三大层次的法定保护框架和相应保护方法[2],涵盖大部分历史资源。虽然全国各地已经对三大保护层次内的各要素进行立项保护,但是立项保护的对象并未涵盖具有良好传统风貌的优秀近现代建筑、历史地段、历史空间与场所等。随着土地有偿使用和房屋商品化改革的推进,各地老城区相继开始了大面积旧城改造。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提升了城市品质,但是由于改造的规模大、速度快,不可避免地对传统风貌建筑和特色文化资源造成了破坏,导致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不突出、风貌不彰显。特别是对于一些物质遗存破坏较为严重的历史文化名城而言,传统的保护体系和保护层次已不适应当前历史文化名城文脉保护与传承的需要。
目前,苏州、上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保护体系与层次方面做出创新尝试,将分散的历史文化要素进行系统的规划管理,同时将风貌街道和街坊、历史文化风貌区纳入新增的保护体系中,建立起空间、时间、专业和文化特性的关联性[3-4],为各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提供了良好的借鉴意义。

1.2历史街区保护手段单一
历史街区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同于文物保护单位,是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需要维持并发扬其使用功能[5],在保护其文化价值的同时亦需要带动片区经济发展与建设。
近30年来,历史街区保护与整治工作在认识、方法上存在着诸多局限,相关规划以划定街区保护范围、限制建筑高度和保护传统风貌为主要管控手段,对街区资源价值和文化内涵的认识并不全面;许多地方为片面追求城市土地经济价值而忽视了可持续的文化价值[1],将传统建筑拆除,采用大拆大建或大撤大并的方式,或搬用其他城市的商业街开发模式,统一建造仿古建筑,对街区原真性、完整性和生活延续性造成破坏。如何在保护好现有传统风貌建筑和街巷尺度的同时,修复城市空间环境和景观风貌,协调传统保护与现代化发展间的冲突,实现街区文化与经济双赢的局面已成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需要探讨的重要命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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