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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环境下对接精细化管理的重点地区城市设计—以北京中关村大街地区城市设计为例 |
祝 贺,唐 燕 2017-10-23 16:5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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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反思了近期我国城市设计制度变革面临的挑战,以及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对接管理的方法缺陷,在借鉴国际城市设计精细化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以北京中关村大街地区城市设计为例,探讨了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编制的方法改进与管理对接策略,包括形态控制导向的图则转译、从“设计管理”到“设计治理”、多专业支持与跨学科整合等,以期对规划师有所借鉴。 [关键词]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精细化管理;技术创新 [文章编号]1006-0022(2017)10-0017-07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B [引文格式]祝贺,唐燕.新制度环境下对接精细化管理的重点地区城市设计—以北京中关村大街地区城市设计为例[J].规划师,2017(10):17-23.
Central District Urban Design For Detailed Management In New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Zhongguancun Area, Beijing Case/Zhu He, Tang Yan [Abstract] The paper concludes the challenges of China’s urban design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and the shortage of technical responding. With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of detailed management, the paper takes the urban design of Zhongguancun avenue area as an example, explores the connection of urban design technical innovation and management for urban key areas, including the form-based design guidelines, from design management to design governance, multi-professional support and interdisciplinary integration. [Key words] Urban key area, Urban design, Detailed management, Technical innovation
1我国城市设计管控现状:制度、技术的突破与挑战
长期以来,我国的城市设计成果多停留在单纯的物质空间塑造层面,并桎梏于城市设计作为非法定规划的模糊地位而难以付诸实践[1]。近五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城市设计的高度重视,推动着城市设计制度建设的全面变革,开辟并奠定了城市设计运作的新制度环境。在2016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后的一年多时间内,城市设计的地位无论在理论研究、实践开展还是制度建设上都呈现出新的变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成立城市设计处对全国范围内的城市设计事务进行专业化管理,各地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也纷纷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2017年6月国家颁布施行《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也已处于意见征求与最终修改阶段;各省市积极编制、修编或出台城市设计技术规范和地方法规;各类城市设计实践活动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如火如荼地开展着……然而,种种繁荣景象之下,城市设计运行环境的改变与未来发展仍然喜忧参半,既表现在城市设计具体实施途径的依旧模糊上,也表现在编制成果无法有效对接管理实施困境上。
1.1城市设计实施途径依旧模糊 新出台的《城市设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使城市设计在顶层设计中迈出了制度化保障的第一步,《办法》指出“重点地区城市设计要求应融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确定了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实施的具体管理途径;《办法》还规定“单体建筑设计和景观、市政工程方案设计应当符合城市设计要求;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在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应当将城市设计要求纳入规划条件”,为实际项目在操作层面的许可管控指明了方向。但是,由于《办法》没有明确城市设计在国家公共政策与空间规划体系中的整体定位,导致城市设计与城乡规划、建筑管理依旧缺乏系统性的体系建构与整体融合途径。未来,城市总体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等之间的从属关系、开展时序及工作协调方式还亟待进一步明确。显然,由于缺少更加详尽、具体、明晰的操作途径,城市设计实施管理可以依托与作用的对象仍相对模糊[2],城市设计的管理实施依旧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1.2城市设计成果编制与管理实施缺乏对接 在国家层面城市设计管理基本制度的建设摸索中,城市设计编制的技术方法与实践项目并没有对相关制度改革做出及时而又必要的回应。城市设计如何对接管理?城市设计编制过程中的控制要素、技术方法及成果形式如何助推项目实施?缺少对这些问题的解答,城市设计难免会徘徊在迷惘中[3]。长久以来,由于城市设计编制的技术人员往往并不关注设计成果落实与城市建设管理等后续行为,对城市土地开发机制及项目市场运作的相关知识也了解不深,导致以功能和美学为导向的城市设计成果占据主流[4],甚至很多以导则或设计控制等为形式的城市设计成果,究其原因,也未走出这样的困境[5]。显然,城市设计技术层面的改良与创新并没有以便于管理、增强实施效果为目标;相反,在尚不完善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编制方往往以中标或接受委托为目标,利用概念与手法竞相“炫技”[6]。在热闹的城市设计项目竞标与成果展示之后,常常是设计文本、模型等的束之高阁。 综上所述,当前城市设计实践急需对新制度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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