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城市公共空间是城市实体空间的精华,是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和环境质量的关键。天津滨海新区汲取国内外城市规划建设的实际经验,探索搭建“规划设计—管理审批—专项评估”三位一体的全新城市公共空间体系。文章在总述该体系的基础上,对滨海新区公共空间规划层级体系、审批管理体系和可持续性专项评估机制等子系统进行了详细阐述。 [关键词]公共空间;体系;规划设计;管理审批;评估 [文章编号]1006-0022(2017)07-0044-05 [中图分类号]TU981 [文献标识码]B [引文格式]王哲,杨旸.天津滨海新区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机制研究[J].规划师,2017(7):44-48.
Research On Public Space Management Mechanism, Binhai New District, Tianjin/Wang Zhe, Yang Yang [Abstract] Public space is essential to improving urban management and environmental quality. Binhai new district, Tianjin, learns domestic and overseas experience, and establishes a “planning, approval, evaluation” public space creation system. The paper makes an overall and detailed introduction of the system. [Key words] Public space, System, Planning and design, Management and approval, Evaluation
0引言
城市公共空间泛指城市或城市群中,在建筑实体之间存在着的开放空间体,是市民社会生活的主要场所、城市实体空间的精华、多元文化的载体和独特魅力的源泉。随着我国城市整体建设水平的提高和人们对更高质量生活的渴望,城市公共空间成为近年来规划领域的研究热点。 目前,我国城市公共空间的规划建设面临着两大问题:一是与市民日常生活最为密切的片区级公共空间在开发建设中被挤占消失,公共利益无法得到保障;二是现有部分公共空间因建设品质低、人气不足而背离了设计初衷,造成土地资源和空间使用的浪费。针对以上问题,国内诸多城市在公共空间建设上进行了有益尝试。比较成功的案例包括2009年深圳市提出的我国第一个公共开放空间系统规划,2011年杭州市钱江新城开展的《钱江新城公共空间建设与管控研究》等。但是,我国目前的城市公共空间规划研究大部分是针对某个环节或具体项目,缺乏对整个公共空间建设体系的梳理[1]。天津滨海新区通过汲取国内外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建设的实际经验,在公共空间体系的构架方面作了创新研究。
1构建全新的滨海新区公共空间体系
城市公共空间体系涉及到多个尺度和层面:一是城市公共空间环境的物质空间形态体系;二是由一系列管理政策和研究设计框架、工程设计原则,以及其他制约因素所组成的运行体制[2]。 天津滨海新区的城市公共空间体系是指针对需要控制建设的城市物质空间环境进行了“规划设计—管理审批—专项评估”三位一体的动态运行体系构建,这三个子系统在控制内容上标准统一、分工明确,在运行机制上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力求城市公共空间在规划建设多方标准中协调统一,管理审批清晰明确,开发建设落实到位,为滨海新区塑造高品质公共空间、提升新区整体形象与活力提供行动指导纲领,为城市公共空间的建设提供法规和制度保障(图1)。
2滨海新区公共空间体系的子系统
2.1建立明确的滨海新区公共空间规划设计层级体系 (1)滨海新区公共空间系统总体规划。 城市公共空间系统总体规划即对应于城市总体规划层面,以城市公共空间系统专项规划为编制成果。其在宏观层面明确公共空间的类型和控制对象,确定公共空间系统的形态与结构,提炼城市公共空间的意向和特色,是指导下一步公共空间建设的重要基础性规划文件。 滨海新区在城市公共空间系统总体规划层面的控制包含三大方面:①明确控制对象,本次公共空间研究控制的对象为在天津滨海新区范围内向社会公众开放、供日常生活和社会公共活动使用的新建非私有领域开放空间,包括公有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附属公共空间。②保证总体数量,确定滨海新区公共空间用地的总体数量水平和人均数量水平,包含用地水平指标、绿化指标和道路广场指标等,可以对整体范围、中心区范围或不同分区范围提出相应的指标规定。③合理的规划布局,即确定滨海新区公共空间系统的形态结构,轴带布局。以滨海新区核心城区为例,结合总体规划要求,建立“蓝脉绿网、城景相融”的城市主景观形象展示体系,以及营造“七河一湖、十四景园”的城市景观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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