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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前”与“滞后”:新时期县市城市总体规划问题思辨

唐建平   2016-11-23 09:36:00
 

0引言

      县市是我国城镇化体系中最基础的发展单元,在我国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中逐渐占据着重要地位。在现实中,一部分县市依托自身的独特优势,取得了经济社会的飞跃发展,如江苏省的昆山市、浙江省的义乌市和山东省的乳山市等;但亦有一些县市受困于所在地区和历史发展因素等,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较为缓慢,甚至远落后于周边强县。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公共手段和指导手段,城市总体规划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县市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的过程中,应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即充分分析本地实际情况,挖掘本地资源,对未来城市扩张、人口增长等做出科学预判,以期指导城市科学、合理及可持续的发展。城市总体规划好比一双鞋子,如果制定合理,可以有效引导县市发展的步伐,反之也难免出现城市总体规划超前或者滞后等“不合脚”的情况。需要指出,规划应当适度超前,但如果超出了城市自身发展的能力,同样不利于城市建设发展。
      据此,本文将视角专注于县市城市总体规划,针对当前县市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大体呈现出覆盖率东高西低[1-2]的特征,总结县市普遍存在的规划超前与规划滞后的问题及其产生的根源,并针对问题根源提出遏止超前、提拉滞后的对策,以山东省乳山市与平阴县为例进行了策略实践探讨,以期为我国县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实施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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