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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想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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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混合使用概念辨析及其规划控制引导审视

朱俊华,许靖涛,王进安   2014-10-22 08:20:31
 

【摘 要】“混合使用”概念的提出    “Diversity is nature to big cities”(多样性是城市的天性),这是简·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一书中对20世纪60年代美国大城市的大规模改造带来的问题进行描绘分析后提出的重要思想。1977年底在秘鲁利马签署的《马丘比丘宪章》的“分区概念”一节中指出,1933年制定的城市规划大纲—《雅典宪章》提出的功能分区思想为了追求分区清楚却牺牲了城市的有机构成,这一错误观点所带来的后果在许多新城市中都可看到,这些新城市没有考虑到城市居民相互之间的关系,结果使城市生活患了“贫血症”,使城市建筑物成了孤立的单元,否认了人类的活动需要流动的、连续的空间这一事实。因此,《马丘比丘宪章》强调要努力创造综合的、多功能的生活环境,提出不要过分追求严格的功能分区,以免损害城市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1996年在美国南卡罗莱纳州查尔斯顿召开的新都市主义协会第四次大会上通过了《新都市主义宪章》,该宪章针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城镇郊区蔓延所导致的一系列问题,主张塑造具有城镇生活氛围、紧凑的社区,取代郊区蔓延的发展模式,并强调城镇“功能混合”,即商店、办公楼、公寓、住宅、娱乐和教育设施混合在一起,提倡邻里、街道和建筑内部的功能混合。时至今日,“功能混合”思想已经成为规划界的共识,成为塑造活力、紧凑和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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