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规划管理问题的城市设计导则控制要素
在选择城市设计导则控制要素时,应基于威海市东部滨海新城规划管理面临的实际问题。首先,威海市东部滨海新城在开发初期通常会伴随着政府大量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公共建筑、生态景观、骨干道路和广场公园等,这些内容应被纳入城市设计导则控制体系之中,以此形成良好的公共空间。其次,威海市东部滨海新城未来发展面临着数目众多的、由市场主导的开发地块,为了在市场自发性建设背景下保证城市空间和谐有序,景观不显凌乱突兀,就必须将城市风貌形象等要素纳入城市规划法定内容及土地管理出让条件之中,以塑造和谐统一的城市形象。
2 对接法定规划的城市设计控制框架
城市设计的法定化并非是构建新的法定管控体系,而是将城市设计的相关内容纳入现有的法定管理体系之中。基于国家法律规定,威海市目前形成了“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三个层次的法定规划体系。
为了更好地适应威海市的法定规划体系以及城市开发建设的市场变化,避免城市设计导则失效,威海市东部滨海新城城市设计导则也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提出“新城—单元—地块”三个控制层次。其中,新城和单元层面的城市设计导则主要对应城市规划管理中的规划编制阶段,规划控制内容以定性、定量的范围值弹性控制(上下限控制)为主;地块层面的城市设计导则主要对应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土地出让阶段和方案审查阶段,规划控制要满足定量、定位的刚性要求。
3 新城层面:以定性、定量及弹性条文为主的通则控制体系
在新城层面,规划从公共空间和城市形象两方面出发,构建“3+3”的控制要素框架,即公共界面、公共节点和公共廊道三大公共空间控制要素,以及建筑外立面、建筑高度及标志性建筑三大建筑风貌控制要素;在此基础上,以“建体系”为主,着重搭建覆盖全域的城市设计通则控制体系(表2)。通则控制以定性、定量为主,确定若干弹性的纲领性控制要求,以“条文+图示”的方式形成对下一层次城市设计导则的指导 ( 图 2,表3)。
在新城整体层面确定的“3+3”的控制要素体系将贯穿于整个新城规划导控过程之中,层级不同,其管控内容和特色也有所不同,从宏观至微观,公共空间控制逐渐强化,从弹性走向刚性,以保证实际建设中的落地实施;而建筑风貌控制则从宏观至微观逐步弱化,保证未来建筑设计的灵活性。



4 单元和地块层面:以定位为主,“刚弹结合”、“条文+图则”的城市设计导则控制体系
规划形成单元(分区)及地块(街坊)层面的城市设计导则,以对接法定规划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个层面。
单元层面的城市设计导则要求全覆盖编制,重点在于“明结构”,在衔接上述城市设计通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定位要求,通过编制单元控制图则,确定控制的点、线、面结构,形成具体可控的系统。基于此,规划将新城按照不同主导功能划分为8个单元,着重细化公共空间系统,形成了点、线、面结合的公共空间体系网络,并对公共空间的规模进行了下限控制;同时,明确标志性建筑的具体位置,根据单元主导功能进一步细化控制要求 ( 图 3,表 4)。


地块层面的城市设计导则主要针对近期有明确开发意向的地块编制,在内容和体系架构上承接片区城市设计图则,通过“刚弹结合”的图则和条文,为规划管理部门出具规划条件与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提供详细依据和参考。因此,地块层面的图则要进一步细化要求,以达到适用于规划管理的定位(确定控制点位或四周控制线位)及定量(面积、宽度和高度)的深度,同时在条文方面应进一步与规划管理部门的要求相衔接( 图 4,表 5)。


文章全文详见《规划师》2016年7期《面向规划管理的城市设计导则编制思路与实践—以山东省威海市东部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