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刊物 > 文章分享 >
【规划教育】法定规划编制教学的学业评价改革方向与重点
规划师杂志社   2016-03-23 09:34:41
 
为佳。一方面,教师要向学生指出其在每个评价环节得分的详细情况,使学生了解自己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的总体表现,由指导教师进一步指出学生在每个评价环节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如是否存在对技术规范掌握不足,是否在成果制作方面存在漏项,或者口头表达不佳等,从而使学生得以明确其今后需注意或改进的方向;另一方面,由教师请学生提出自己对法定规划教学的意愿模式,特别是法定规划的授课方式、讲授内容及评价方式等,从而为进一步改进教学组织与评价体系提供参考。

文章详见《规划师》2016年1期《法定规划编制教学的学业评价改革方向与重点—天津大学城市规划专业本科教改实践借鉴》

 


[返回]
Copyright (C) 2013-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广西出版杂志社有限公司 桂ICP备08003917号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195号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1号南国弈园6楼 邮编:530029
电话:0771-2438012 传真:0771-2436269 E-mail:planners@planners.com.cn 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