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思维的转变 |
规划师杂志社 2016-03-10 09:5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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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的提升:强化管控依据,采取“两线管控”
(1)生态保护红线。《宁波市生态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在市域层面划定了13类市域生态保护红线(图5,表1),作为维护宁波市城市生态安全格局的基线,是严格控制城市增长边界的控制线和遏制违法建设的管控底线。规划采取“底线管控”方式,划分了两个级别的管控区域,并明确了一级和二级管控区内的管控措施、禁止准入项目及现有项目分类清理处置等内容,初步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界线。在此基础上,展开《宁波市市区生态保护 红线规划》的编制工作,进一步细化生态保护红线的界限和管控要求。
(2) 绿线。《宁波市生态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在市区层面采取“绿线管控”的方式,以宁波市中心城区为绿线规划控制范围,对已编制控规的片区,重点划定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3) 的绿地范围控制线;对生产绿地(G2)、附属绿地(G4)和其他绿地(G5),按不同类别进行绿地指标及建设要求控制。规划明确划线范围内绿地使用控制、绿地容量控制、建筑建造控制和绿化建设控制四方面的指标控制,区分强制性内容和引导性内容,以兼顾绿地管理的刚性和弹性,并同期编制《宁波市中心城绿线控制规划》,进一步细化绿地建设控制、绿线控制措施内容,划定中心城区范围绿线的具体界限。


文章详见《规划师》2016年2期《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思维的转变—以宁波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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