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北京市责任规划师在街区更新基层工作中面对的规划增权、多方融资、多元主体、复杂系统和融合集成等现实需求与转型要求,从经济可行、社会善治、空间优化、运维有序、科技赋能5个版块,提出新时期街区更新“五位一体”的体系架构及其与责任规划师相对应的“六项职责”和“十二重身份”。同时,从工作模式、组织体系、考核方式和保障机制4个层面,探讨街区更新视域下“责任多师”协同工作机制构建的实现路径,以期进一步完善北京市责任规划师制度体系,并为全国各地责任规划师制度的建立、完善及全面支撑城市更新行动的开展提供思路、模式和路径的借鉴。
[关键词] 街区更新;责任规划师;责任多师;协同工作机制;北京市
[文章编号] 1006-0022(2025)06-0084-08
[中图分类号] TU984、C939
[文献标志码] B
[引文格式] 奚雪松,陈广峰,郑昌辉.街区更新视域下“责任多师”协同工作机制构建的实现路径:基于北京市街道基层责任规划师工作的思考[J].规划师,2025(6):84-91.
近年来,基层规划师制度成为弥合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精英决策和公众需求之间鸿沟的重要制度创新。我国部分城市围绕各自工作重心,形成了社区规划师、乡村规划师、村镇规划师、片区责任规划师、总规划师等不同类型和模式的规划师制度。北京市自2019年《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中明确提出和全面推行“责任规划师制度”以来,已形成了一支全市16个区和经开区服务全覆盖的责任规划师(以下简称“责师”)队伍,约有76家单位、328支团队和数千名从业人员及知名专家参与其中。上海市于2018年在区级层面建立了“社区规划师参与制度”,充分发挥社区规划师在技术咨询服务、公众沟通协调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多方协商、共建共治。规划师的角色逐步从传统的技术精英转向规划的组织者、策划者与协调者,在提升基层规划治理水平、破解城市基层空间治理困境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自2021年以来,京、沪两地陆续出台《城市更新条例》,为责师参与城市更新行动提供了法规保障。2023年11月,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责任规划师、责任建筑师、责任评估师”联创工作机制,力图实现“三师联创”,围绕城市更新单元,合力开展整体性谋划、专业性策划、合理性评估和陪伴式服务。2024年3月,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在《北京市责任规划师制度实施办法》中指出,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责任规划师和建筑师等“双师”或“多师”协同机制,强化对街区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空间运行维护等的全方位技术服务。如何认识从“责师”到“双师”、“三师”或“多师”的理念和制度扩展,以及厘清“责任多师”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成为完善制度体系面对的关键问题。因此,本文立足于北京市基层责师在街道工作中的思考,从新时期街区更新的体系架构及其与责师职责使命的对应关系出发,探讨街区更新视域下“责任多师”协同工作机制构建的实现路径。
1 现实需求:北京市责师在街区更新基层工作中面对的新趋向
1.1 面向“规划增权”的责任扩展
2019年《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中指出,建立以街道为主体的街区更新实施机制,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城市更新模式。同年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中明确了“从街道、街区、社区三个层面做实街道工作,统筹推进街道改革、街区更新、社区治理”的工作目标。2020年1月实施的《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组织居民和辖区单位参与街区更新,从而实现街道在行政管理上的规划增权,并明确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和“接诉即办”等运行机制,以增强街道“统筹条块”推进工作的权力。
基层政府增权的同时也意味着与责师的协作关系不断增强。责师除了起到原有的“三个作用”与具备的“六重身份”①,还需要支持基层政府完成街区更新项目的“整体谋划—统筹推进—监督反馈”等工作,为更新项目提供全过程陪伴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协助基层政府完成城市体检、社区议事、数智赋能等新任务并满足新要求。这一新趋势需要责师从过去提供“被动式”的咨询、宣传服务转向提供“主动式”的谋划和统筹服务。
资金保障是城市更新活动得以启动的重要前置条件。从《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中指出的融资渠道看,资金性质主要有政府财政资金、专项债券、住房公积金、城市更新基金、社会资本以及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等。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的项目还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税收优惠等政策红利。在面向社会资本时,2021年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意见》中提出,建立居民、企业、产权单位、设施收益、政府“多个一点”的资金分担方式,旨在推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引入社会资本等以形成多方参与机制。202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的指导意见》,使社会资本介入城市更新得到政策保障。
在实际工作中,评价一个城市更新项目的“好与坏”,不仅需要评判空间优化的实际效果,还需要明确项目收益来源和资金运作逻辑,考量成本分担与收益分配的合理做法及调节手段,看其是否能够“最大化土地的净资本收益、避免城市存量资产价值的贬损、最小化未来政府预算支出的增加”,是否创造出可持续的财务现金流。因此,需要责师走出工程化思维的盲区,具备统筹融合“四资”(财政资金、街区资源、街道资产、社会资本)、开展更新项目投融资的广阔视野和综合评估能力,助力实施主体算好项目的资金平衡账,保障项目的可操作性和持续性。
城市更新参与主体的多元化进程是城市更新的民主化过程,行动涉及的诸多利益相关者共同决定了城市更新项目能否开展以及如何开展等关键内容。《北京市责任规划师制度实施办法》指出,责师的工作职责在于:①广泛联系群众,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收集群众诉求并形成工作建议;②促进多方共治,协助打通政府、市场、公众之间的沟通交流渠道,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规划实施路径。
在实际工作中,街区更新会涉及政府、市场、权利人、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其中,作为土地权利人或物业权利人的权利人主体是城市更新的核心利益相关者。权利人可自行实施城市更新,可与市场主体合作实施城市更新,也可通过协议的方式将房地产权益转让给市场主体之后由市场主体实施城市更新。由国企平台公司、国企或民企性质的房地产公司、投资公司、顾问公司、运营公司等投融资机构,以及银行、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组成的市场主体是城市更新市场化投融资资金的提供者。“政府—市场主体—权利主体”之间会根据实际需要展开紧密合作,成为更新项目的实施主体。此外,街区更新还会涉及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及居民等广泛的社会主体。参与主体的多元化以及各主体之间的紧密关系是影响利益分配与关系处理的重要因素。通过责师厘清不同阶段、不同利益主体的重要性与诉求,并协调更新主体之间的关系,达成利益平衡的多方共识是更新项目得以顺利推进的前提。
新时期街区更新涉及更加多元的目标实现、更加复杂的产权主体、更加多元的利益诉求、更加广泛的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以及更加多样化的资金来源,面对的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提出对城市更新规划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统筹配置、高效利用空间资源,对城市更新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全过程”“全生命周期”已然成为整合街区的“人财物事”、落实更新项目、开展街区更新行动的根本要求。
从实际工作看,面向复杂的巨系统需要转变观念。不仅要从过去主要关注物质形态的改造转向以人为本和可持续更新,并注重思考背后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动力机制,还需要对全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以支持更新工作的有序推动,并对全生命周期进行高效管理以实现治理的长效运行。责师要为街区责任单元提供全过程的专业咨询和技术服务,服务范围涵盖从“发现问题”的体检评估到“解决问题”的规划、设计和实施。同时,还要运用整体性、系统性的思维方式,面向项目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多元主体协调、协商与协作的陪伴式、综合性服务。这一系列要求对责师的知识领域、技术能力及思维意识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标准。
街区更新的目标正逐步从注重空间或经济的单一维度走向注重综合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多维目标的实现,更强调“公平性”和“高质量”;更新对象逐渐涵盖建成环境要素和非物质要素,强调全要素;更新模式不断转向全生命周期的多方共治;更新规划也逐步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核心,分层传导、逐层细化的规划体系。
在实际工作中,需要跨越空间、经济、社会、管理、科技等领域的专业团队,紧密衔接更新项目全过程和全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形成相互协同的工作方式;需要全面获取街区的物理空间和人的大数据信息,充分利用智慧化的高新科技手段,以更好地为更新项目的全过程和全生命周期提供技术支撑。这对出身于城乡规划、建筑或景观等相关专业的责师提出了挑战,也是探索“责任多师”协同工作机制的必要性之所在。
2 时代要求:街区统筹视域下的更新体系架构与责师的职责使命
2.1 经济可行:资产增值、“四益”相配,兼顾资金平衡和利益适配
经济可行是街区更新项目生成与实施的重要前提,意味着更新后的街区空间比之前有更高的整体收益率,引入市场主体通过存量资源化、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进行转换“赋利”,才能有效解决更新项目实施时仅依靠政府财政资金的困境。因此,获取包括生态资产、物质资产、文化资产、人力资产和社会资产等存量资产在内的增值收益成为街区更新的内生动力源。这对项目主体方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以资产增值为目标,对街区单元中的存量资源进行调查,综合评估资源的资产价值和增值收益,以实现更新项目的资金平衡;二是以保障政府所关注的综合效益、市场主体的合理收益、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城市和公众的公共利益为目标,各主体之间相互博弈制衡之后形成多方共识,最终实现利益适配。
整个过程要求规划师会同经济、金融、财政等学科专业领域的人员或团队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其职责与使命包含3个方面内容:一是对土地、金融、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政策系统进行解读;二是以目标为导向,助力街区存量资源的资产化评估;三是坚持公平公正,立足综合效益和公共利益的视角,对各主体的多样诉求进行价值研判,并促推达成多方共识。见图1。
2.2 社会善治:“全程—全员—全方位”,推进各主体协调、协商与协作
社会善治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价值基准与终极目标,要求民主德治与科学法治互构融合、多元参与和合作共治协调共进、平等包容与以人为本空间扩容、普惠共享与弱化冲突平衡施策。由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等多元主体构建“多中心”的治理秩序,在保持各主体地位的基础上相互嵌入,实现不同组织在功能上的互补、行动上的协调和资源上的整合。基于以人为本和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全员”围绕空间、环境、服务、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养老(助残)、安全、应急等全方位的治理内容,就街区的公共事务等进行广泛交流、磋商和思考决策,进而调整各方利益,避免相互冲突,达成行动共识,推动街区更新的问题发现和项目的实施。这对推进多元主体的协调、协商与协作提出了3点要求:一是构建高效的协调机制。市、区、街道和相关部门职责明确、条块协作,政府的各类政策、项目和资金相互衔接;政府、市场、社会“上下贯通”的工作路径充分结合,良性互馈。二是构建透明、公正的协商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和共享,规范决策程序,让多元主体在决策中平等参与,提升治理效果。三是构建全程化的协作机制。通过规划引领、综合赋能,以及多学科专业支撑,让多元主体有序参与街区更新全过程。
“全员—全程—全方位”推进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过程,要求规划师会同社会学、社会工作、家政、老年、教育、医护等学科专业领域的人员或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其职责与使命在于:一是对公共服务、文教体卫等方面的社会政策系统进行解读;二是以问题为导向,倾听多元主体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发现治理过程中存在的短板;三是以目标为导向,通过组织多元主体的协调、协商和协作,实现街区更新的共建共治共享。见图2。
2.3 空间优化:“动力—活力—魅力”,推动更新目标和计划的逐层落位
空间优化是落实街区功能完善(动力)、品质提升(活力)、形象塑造(魅力)等多元更新目标的关键环节。“体检—策划—规划—设计”是逐层推进街区更新目标走向落位实施的重要手段。一是在体检层面,通过对街区空间和社会公众的综合评估,精准识别问题;二是在策划层面,基于经济层面的资金平衡、社会层面的多方共识以及空间层面的核心问题,综合确定更新的目标和方向;三是在规划层面,传导与落实上位规划,编制实施性的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明确规划管控、指引要求和行动计划;四是在设计层面,分类编制街区更新的设计导则,明确各类项目的建设原则、要求与设计要点,围绕人的生活方式、行为特征和街区的地域性特征,开展实用性、功能性、美观性和舒适性的空间设计。
“动力—活力—魅力”等空间优化目标实现的过程要求规划师会同建筑、景观、园艺、土木、造价、交通、市政等学科专业领域的人员或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其职责和使命在于:一是系统解读容量管控和减量提质等空间政策;二是助力更新目标的综合研判和统筹谋划;三是全程陪伴和组织协调,督促更新目标和计划的逐层落实;四是在有委托的街区,完成“体检—策划—规划—设计”全过程的咨询服务,并监督项目的落地实施。见图3。
2.4 运维有序:长效行动、高效管理,助力管理运维主体的统筹与部署
街区更新项目的成败取决于有效运营和持续维护。管理运维的客体可分为居住类、产业类、设施类、公共空间类和区域综合类等5个类型。管理运维的主体包括起统筹协调作用的区级政府、作为实施主体的街道办事处、开展日常维护和管理的职能部门、进行投资运营的市场主体、获得资产收益的权利主体等。“分类型客体—多元化主体”之间在运维层面形成了复杂交织的作用关系,因此开展“长效行动”时应首先注意模式匹配,不同的客体类型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治理模式②;其次做到按时序部署,分层面、分步骤地统一部署更新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实施行动;最后是落实机制保障,进一步完善“吹哨报到”等“条块结合”的组织机制,构建多元主体的协调、协商和协作机制等。在实现高效管理的过程中应首先保证流程规范,将包括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监督反馈在内的管理流程制度化、规范化;其次做到执行有力,明确各运维主体的责任,进行日常监管、考核评估和激励惩罚等;最后实现体制保障,为更新项目管理提供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等。
整个过程要求规划师会同管理、法律、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人员或团队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其职责与使命在于:一是实现更新实施行动的全程陪伴与组织谋划;二是参与政府部门的更新决策过程并提供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见图4。
2.5 科技赋能:数据集成、技术支撑,促建全域整合的数智平台
运用新兴智慧技术实现城市空间的公平治理是街区更新的重要方向。运用地理空间信息与可视化技术(如GIS、BIM、CIM、VR、AR、MR等)、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与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将街区中多源异构的“人—空间”数据在数智平台上集成整合,实现“人—技术—空间—平台”四维互嵌,可以更好地对街区进行精准画像,科学查询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助力实现空间规划与治理的智慧化。构建数智平台时应首先探索“块数据”理论驱动下的数据治理和决策支持模式,将跨时空和业务版块的“条”数据汇聚关联,从而实现街区全域数据的资源整合与信息的动态监控、查询分析和决策支持应用。其次,构建集成所有“块数据”与智慧技术的数智平台,从时间轴实现街区更新项目全过程的智慧化和可视化;从空间轴实现街区建筑、交通、市政、绿地等物理空间与政府、企业、公众等用户数据的集成、协同和交互;在功能轴实现智慧政务、智慧服务、智慧出行、智慧养老等多个应用场景。虚拟数字空间与真实物理空间联动,能切实提升街区治理和服务水平。
整个过程要求规划师会同新兴智慧技术领域的专业人员或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其职责与使命在于:一是为街区数智平台的构建提供助力;二是数智平台与街区更新全过程的结合应用。见图5。
新时期街区更新项目的成功实施是经济可行、社会善治、空间优化、运维有序和科技赋能这5个系统全过程综合作用的结果,对责师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责师是经济可行的促推者,助力资产评估和利益适配;责师是目标方向的谋划者,综合空间问题、居民意见、主体诉求和资金情况,从功能、品质和形象等方面明确街区更新的目标方向;责师是决策过程的参与者,为决策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和过程监督;责师是实施行动的统筹者,全程陪伴、组织部署;责师是数智平台的构建者,对多源数据和多项技术进行系统集成与综合应用。再加上作为各类政策解读者的身份,共同形成“六重扩展身份”,全面承担起新时期街区更新所需的“统筹、谋划、协调”三项扩展职责。
前后两个时期共同赋予的“六项职责”和“十二重身份”(图6,图7)决定了责师不再会以“独立个体”存在,而是会形成城乡规划、建筑、景观、园艺、土木、造价、交通、市政、经济、金融、社会、管理、信息科技、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跨领域、多专业合作的“多师协同”群体,共同围绕“全区域统筹、全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全过程协作、全数智集成”的目标助力街区更新行动的开展。
图7 街区更新视域下责师的“六项职责”与“十二重身份”
3 “多师协同”:面向街区更新的“责任多师”机制构建与实现路径
面向新时期街区更新的特点,从工作模式、组织体系、考核方式和保障机制4个层面提出“责任多师”的工作机制与实现路径(图8)。
图8 面向街区更新的“责任多师”工作机制与实现路径
一是明晰角色定位。责师是由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选聘的,是责任单元内为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陪伴式专业咨询和技术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在“责任多师”机制中,“第三方”在更多层面上应指“领衔责任规划师及其专业技术团队”。明确规划师在整个团队中的牵头地位,才能更好地发挥其统筹谋局、组织协调作用,同时亦需明确专业技术团队是一支跨行业领域和部门单位组建、能开展多专业协同联创的“多师”团队,能够以更新项目为纽带“吹哨集合”,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根据阶段性目标要求“按需扩编”,为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全过程协作”的支持。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除原有的三项基本职责和六项专业服务外,责师还应站在经济、社会、空间、运维和科技“五位一体”的角度,扩展“统筹、谋划、协调”三项职责,增加系统解读各项政策、资产评估与利益适配、综合谋划目标策略、参与决策制定和筹划部署行动、全程陪伴规划实施、构建数智平台六项扩展服务,为新时期街区更新提供完整的专业支持。
一是构建纵向支撑体系。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员会从责师制度创建伊始就建立了“1+5+N”的责师工作体系,即组建1个“市级责师工作专班”(包含管理综合协调组、跨界专家组、研究组、宣传组4个工作组),开展跟踪调研、制度完善、能力培育、智慧协同、宣传报送5项常态化支撑保障工作。北京城市规划学会牵头负责组建跨界专家组,同时成立街区治理与责师工作专委会提供服务支持,以便于组织责师孵化出“N”个落地实施项目。该体系从管理层面为“责任多师”制度自上而下理顺了组织逻辑和支撑渠道。新时期将进一步丰富包括经济、金融、财政、社会、管理、信息、智慧技术等跨领域的人才库,有序扩展土地、建筑、社会、生态、文化等多个方面的资源库,不断总结和宣传基层实践中有示范推广价值的优秀案例库,持续集成的“三库”为“多师”的专业分工协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建立横向支撑体系。北京市首个城市更新领域的专业企业联合组织——北京城市更新联盟于2022年7月正式成立,该联盟由金融主体——中国建设银行等单位联合实施主体、规划设计单位和咨询管理单位等百余家成员单位共同发起,为社会资本参与更新提供重要的投融资渠道支撑。在“责任多师”工作机制下,将以街区为单元进行全区域统筹,发挥责师团队跨领域、多专业协作的优势,集成一批经济可行、社会善治、空间优化和运维有序的街区更新项目池。在责师团队促推下,集合政府、市场、社会和公众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扩展资金池。同时,助力空间数据师团队构建数智平台,完善覆盖全面、动态反馈、交互可视的数据池,为街区更新全过程提供科学依据和智慧化服务。让“三池”逐步“积水成渊”,保障“责任多师”分工协作的可持续性。
一是完善监督考核方式。科学有效的监督考核方式是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既有的考核方式对应基层政府的工作职责,对责师的履职情况进行常态监督与年度考核,并将季度和年度的工作总结以及考评结果上报区级部门和市级责师工作专班,作为其是否获得表彰或续聘的重要依据。面向新时期,责师团队的专业人员更加多元化,责任与使命也更加全面。因此,在“责任多师”机制下,应将因地制宜设定的责师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除了对规定性职责进行监督与履职考核,还应以更新项目的过程作为导向,将政府、市场、社会公众等在实施过程中的评价意见也纳入考核体系,使责师团队的工作得到多元主体的认同、常态监督与及时反馈。
二是制定奖惩激励措施。既有的物质奖励措施包括引入公益基金或社会资源对责师的创新工作进行奖补、允许责师参与非基本职责规定和合同约定之外的相关工作并按劳取酬等,精神奖励措施有授予市级“优秀责师”称号并对责师的先进工作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奖励与职称评定相挂钩等。同时,还应明确合理的惩戒方式,将其与多方参与的监督考核体系相结合。对考核不到位的情况,采用及时终止并不再续聘等惩罚性方式加强对责师团队的监督。
一是体系贯通。《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规为责师制度奠定了法理基础。《北京市责任规划师制度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为责师制度的落实推广提供了政策依据。作为《北京市责任规划师制度实施办法》的有益补充,与之一脉相承的“责任多师”协同工作机制也需要尽快出台相应的制度性文件,以进行政策传导和提供工作指引,如此才能为“责任多师”工作“确责”,保证该项制度的持续深入和有序推广,推动“责任多师”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职业化。
二是责权一致。新时期的城市更新赋予了责师团队比以往更为全面的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作为专业咨询和技术服务“第三方”的责师更多是在更新项目的生成阶段行使参与权和建议权,因权力不足造成履责困难,使依赖街镇政府的责师在治理体系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因此,从长远来看,在制度设计中赋予责师团队以项目的决策参与权与实施运维的过程监督权,保障责师团队的“责权一致”,使其在项目的全过程和全生命周期管理中能够更好地为街区治理的长效运行发挥最大效能。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深化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推动形成超大特大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新体系等总体要求。在新时期,城市更新过程即是典型的空间治理过程,空间治理充分体现了城市更新的本质和内涵。建立多元主体良性互动、共建共享的城市更新机制已成为实现我国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要途径。在深化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历经5年的北京市责师制度迎来了完善“责任多师”协同工作机制的时代契机。
本文探讨了新时期街区更新的体系架构与责师工作职责的对应关系,从工作模式、组织体系、考核方式和保障机制层面提出了“责任多师”协同工作机制构建的4大实现路径,以期进一步完善北京市责师制度,为全国各地责师制度的建立、完善以及全面支撑城市更新行动的开展提供思路、模式和路径的借鉴。但本文更多强调的是街道作为责任单元的视角,围绕乡镇片区、生态涵养片区等责任单元还需开展针对性探索,才能让机制创新更加因地制宜,落于实际。
【注 释】
①“三个作用”是宣传、咨询和纽带作用;“六重身份”是作为首都规划的宣传者、落实规划的督促者、居民意见的倾听者、社区问题的发现者、多方诉求的沟通者和公众参与的组织者。
②更新治理模式一般分为4种:一是政府主导模式,适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整治环境及优化产业结构等政府战略意图的重点片区更新项目;二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模式,适用于商业改造价值较高、经营性较强、收益较大的拆除重建类或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三是政府引导、自主更新模式,适用于规模较小、利益关系相对简单的个人房屋、小商铺、工业厂房等更新项目;四是政府统筹、多方参与模式,适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综合整治、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社会公益性建设、生态绿化等更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