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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师论坛】“大美自然”愿景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逻辑建构
规划师杂志社   2025-09-17 12:22:50
 

摘 要

生态保护修复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和“大美自然”愿景的核心举措,如何围绕这一目标构建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逻辑体系,并在实践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以“大美自然”愿景为指引,从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逻辑建构出发,探讨其理论框架,并结合深圳市的实践经验,分析生态保护修复与“大美自然”愿景耦合的路径,旨在为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助力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关键词] 大美自然;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逻辑建构;深圳实践

[文章编号] 1006-0022(2025)05-0001-08

[中图分类号] TU981、X321、X171.4

[文献标志码] B

[引文格式] 袁涵蒙.“大美自然”愿景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逻辑建构[J].规划师,202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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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 言


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背景下,中央及地方政府围绕美丽中国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自然资源部关于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扎实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开展“大美自然”建设重大行动,科学规范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大美自然”作为实现美丽中国愿景的具象化表达,既体现了对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的高度重视,也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诉求。然而,尽管学术界对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研究逐步深入,但在理念层面,关于“大美自然”的具体内涵与外延尚未形成统一的理论框架;在实践层面,多数研究集中于宏观政策解读或单一要素(如森林、湿地)的修复策略,而对“大美自然”愿景下国土空间整体性修复逻辑建构的研究相对不足。这些局限性不仅影响了“大美自然”愿景在实践中的落地成效,还制约了生态保护修复理论体系的完善与发展。

在迈向“十五五”的新征程上,要坚定不移落实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牢牢把握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的核心内涵,在美丽中国和“大美自然”的新要求下,认真思考谋划“举什么旗、走什么路” “保护什么、怎么保护”等关键问题。基于此,本文以“大美自然”愿景为指引,聚焦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逻辑建构与具体实践,旨在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参考。通过系统梳理“大美自然”的政策背景与核心内涵,分析现有学术研究在政策解读与实践路径上的不足,并结合深圳市这一典型城市案例,探讨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与“大美自然”愿景耦合的具体路径,最终提出科学合理的逻辑框架与实践策略,为地方政府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推动区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调并进。


1 “大美自然 ”的政策背景与核心内涵


1.1 政策背景

“大美自然”的理念与国家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生态文明政策高度契合,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这些政策文件为“大美自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引。2024年3月,自然资源部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学习运用‘厦门实践’经验  推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现场交流会”,指出厦门市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先行实践地,“厦门实践”蕴含着重要的理论价值、丰富的实践意义和显著的全球示范效应,对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2024年8月,《关于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  深入推进新时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4〕151号)印发,围绕建设“大美自然”作出三方面具体部署:一是以“三区四带”为重点的自然生态系统整体保护修复;二是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三是陆海统筹、河海联动促进海洋生态系统协同治理。2024年8月20日,《自然资源部关于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扎实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提出开展“大美自然”建设重大行动,要求围绕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实施重大行动,科学规范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完善生态保护修复制度机制,深化生态保护修复领域国际合作。2024年11月6日,《国家生态保护修复公报2024》进一步强调生态保护修复在美丽中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突出了久久为功建设“大美自然”,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全要素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的明显成效。


1.2 核心内涵

“大美自然”这一概念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态文明建设的交融,蕴含着深刻的生态哲学内涵。其核心在于对自然存在与发展规律的高度尊重,体现了生态、经济、美学价值的有机统一。它不仅仅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度思考,更是实现美丽中国愿景的具象化要求,重点体现在3个方面。

1.2.1 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系统论

“大美自然”建设需重点关注空间无序开发导致的景观风貌割裂、生态退化与美丽国土建设之间的矛盾。为此,应推动国土空间“刚性管控”与生态保护修复“柔性适应”的协同。在“刚性管控”方面,以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为目标,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明确生态空间的保护边界,确保生态安全;严格用途管制,限制生态空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防止生态功能退化;对指标进行约束,设定生态保护修复的目标指标,如植被覆盖率、水质达标率等,确保修复成效。在“柔性适应”方面,一是根据生态系统演变和社会需求变化,加强技术创新,灵活调整修复策略和措施;二是推动多元主体参与,鼓励政府、企业、公众等各方共同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增强修复工作的适应性与可持续性。

1.2.2 资源利用的高效性: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进化范式

资源利用的高效性需通过资产化治理与生态修复治理的双轮驱动来实现。资产化治理将自然资源转化为可量化、可交易的资产,通过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这需要从产权制度创新、价值核算体系革新、市场化运营机制构建、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协同推进。生态修复治理则通过系统性修复技术重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资产增值提供物质基础,要求实施适应性管理,逐步形成“诊断—规划—实施—评估—反馈”的动态闭环路径。二者协同作用,形成“修复—增值—反哺”的良性循环,推动资源利用模式从“掠夺式开发”向“共生式增值”转变。

1.2.3 生态保护修复的多元性:美学价值与生态功能的双螺旋提升逻辑

生态保护修复不仅仅是技术工程,更是文化工程与美学工程,需要兼顾生态功能、文化传承和审美价值。通过文化赋能与美学表达,实现自然与人文的和谐共生,但应严格遵循自然规律,避免过度人工化设计,凸显自然景观的原始美与动态美。此外,生态保护修复不仅仅是自然景观的恢复,更是地域文化的延续,应注重保护乡土物种、传统村落和文化遗产,践行“天人合一”的美学理念,让市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2 “大美自然”愿景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逻辑建构


新时期,立足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转型升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体系,正是落实“大美自然”核心内涵的重要保障。生态系统完整性的要求可通过系统化治理修复生态本底,筑牢“大美自然”的物质基础;资源利用高效性的要求可通过资产化管理激活资源价值,为生态保护提供可持续动力;生态保护修复多元性的要求可通过市场化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等。见图1。

图1 “大美自然”愿景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逻辑建构


2.1 治理思维转变:从被动修复到主动优化

在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逻辑转型过程中,被动修复与主动优化的核心区别在于治理逻辑的颠覆性重构。被动修复秉持“先破坏后治理”的补救式思维,主要聚焦于运用工程措施恢复受损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其治理尺度往往局限于局部地块,本质上属于高成本消耗模式,难以打破“投入—退化—再投入”的恶性循环。此外,被动修复通常忽视时空维度变化及其相互作用,导致生态保护治理效果欠佳。主动优化则以“防患未然”为核心理念,一方面立足生态系统空间异质性与区域关联性的整体性思维,将国土空间视为有机整体,基于陆海统筹理念,通过“治理大格局、开展微修复”的方式,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另一方面,强调运用近自然工法,在区域尺度上系统性提升生态系统服务能级,其目标不仅仅在于修复生态本底,更致力于推动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持续增长。见表1。


表1 被动修复与主动优化的逻辑导向和转型内涵


2.2 制度体系支撑:从粗放管理到精细管控

2.2.1 体系化:建立层级完善的实施传导体系

从各级政府的纵向规划事权来看,城镇结构体系在市级及以下层级存在衔接性不足的问题。因此,为实现“大美自然”目标,应着重将建设愿景从顶层设计层层分解,通过明确目标体系、强化多层次规划协调、完善政策法规保障及公众参与机制,确保愿景落实到具体生态保护修复行动中。在目标传导层面,需制定契合愿景的目标体系,将上级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逐级分解,同时设定明确的生态保护目标和景观美化指标,形成明确、清晰的目标责任体系。在规划层级协调方面,应注重上下级规划的一致性和协同性,将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区域等的空间管控要求纳入各级规划,同时融合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完善“大美自然”任务体系,并将上级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逐级细化,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等。在政策法规保障方面,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公众在生态保护修复中的责任和义务,为“大美自然”的实施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2.2.2 精准化:实现项目的精细管理

探索建立涵盖“项目任务分解、进度安排、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形成项目“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的长效保障机制,确保每个修复项目按预期效果实施。事前,应规范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的审查论证,完善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尤其是使用上级资金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事中,需开展生态保护修复跟踪监测,落实监管要求,对项目现状、进展及修复措施是否符合方案要求进行监测,并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情况开展评价;事后,应建立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围绕绩效指标、修复措施及修复成效等方面开展评估,推动生态建设向项目化、精细化管理转变。

同时,推行“规划—项目—资金”一体化管理模式,由市级统筹项目设计规划,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思路规划项目,分标段实施,确保规划目标、项目安排与资金保障有效衔接。建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库,实行项目动态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率,并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修复绩效评价体系,将生态保护修复成效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2.2.3 标准化:制定面向全域全要素的监管准则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体系应构建面向全域全要素的系统化技术准则。通过建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综合管理办法和配套标准制度,规范项目申报、审核、储备项目入库的工作流程,并明确项目验收后的后期维护责任划分和工作交接要求。逐步建立生态保护修复成效监测评估体系,研究制定生态保护修复成效监测评估标准、规程,明确“谁来评、怎么评”。针对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的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重点海域,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试点。


2.3 资源价值显现:从刚性管控到资源管理

传统管控划线与修复模式以“禁止”和“限制”为主要手段,侧重于对开发行为的约束管控,却未能充分激活自然资源的经济价值与社会效益,陷入“三高三低”的困境:一是“高投入低持续”,尽管财政承担了前期修复资金,但部分项目因缺乏后期管护而出现再度退化现象;二是“高约束低活力”,“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价值转化瓶颈有待突破;三是“高分割低协同”,传统部门分治的治理模式导致部分国土空间存在规划冲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受到阻碍。

“大美自然”愿景要求摆脱价值遮蔽的困境,可通过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生态资源价值转化:一是打造生态品牌,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积极性,推动生态保护修复与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等融合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赢;二是创新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广EOD模式、生态银行等工具,将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转化为可交易资产;三是构建智慧化支撑体系,依托数字孪生平台,实现生态资产“调查—评估—交易—监管”全链条数字化;四是通过制度突破(如生态占补平衡、GEP政绩考核)和治理创新(如推行生态信用积分制度),形成“修复增值—市场交易—收益反哺”的闭环,推动生态治理从依赖“财政输血”转向实现“价值造血”,促进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向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系统性转化。


2.4 多元目标构建:从生态功能到美学驱动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从单一功能提升向美学驱动转型,是“大美自然”理念与美丽中国建设深度融合的必然要求。实现这一转变,需构建“生态—美学—人文”三位一体的目标框架。在理念层面,突破传统工程化修复思维,构建涵盖视觉协调度、文化适配性的生态美学评价体系。例如,将景观季相变化、空间韵律等要素纳入生态保护修复目标,实现生态功能与审美价值的动态平衡。在技术层面,融合近自然工法与数字赋能,通过微地形塑造与虚拟仿真预演技术,在保障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打造富有诗意的景观空间,同时研发可降解生态材料,还原自然肌理的原始美学特征。在机制层面,解码地域文化基因,激活公众参与生态美育的积极性,创新美学产权交易模式,推动生态产品审美溢价的市场化转化。在制度层面,制定景观风貌管控标准,将美学指标纳入生态补偿考核体系,有效防范“景观异化”风险。最终,通过科技与人文的双向赋能,推动生态保护修复从“功能达标”向“美学增值”质变,让美丽中国和“大美自然”成为可感知、可共享的生态文明新形态。


3 深圳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与“大美自然”愿景耦合的具体实践


深圳市以“大美自然”愿景为基本要求,通过开展系统性创新实践,构建了涵盖“治理思维跃迁、制度精细管控、资源价值转化、多元效益溢出”的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体系,系统性破解了生态保护修复的“三高三低”困境,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同增益,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兼具科学性与人文内涵的深圳方案。见图2。

图2 深圳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与“大美自然”愿景耦合的路径


3.1 治理思维跃迁:时空统筹提升生态系统服务能级

3.1.1 确立陆海统筹空间治理思路,以生态系统完整性筑牢“大美自然”本底

陆地与海洋作为两个独立生态系统,却通过生物、能量与物质的频繁交换,形成界面特殊、交互过程复杂的海岸带区域。将陆海统筹理念融入国土空间规划,既能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整体指导作用,又能优化陆海统筹实践路径。深圳市立足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通过陆海统筹、城海联动,提升全域生态系统服务能级。在空间维度上,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构建“四带八片多廊”的生态格局,区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以大鹏新区的“一带两湾三屏多廊”结构为参照,划定6个陆海统筹圈(如金沙湾—大澳湾圈层),系统性修复海岸带破碎化生境,提升蓝绿空间连通性。在功能维度上,依托“山海连城”计划,贯通“一脊一带二十廊”生态游憩网络,将山脉水系转化为市民可感知的线性美学空间;大小梅沙海岸带修复规划以“三带共生”策略重塑陆海交互界面,通过滨水活力蓝带串联生态保护区、景观提升区与城市活力区,构建滨水公共开敞空间网络,强化景观节点修复,推动生态休闲与产业发展、城市功能有机融合。这一实践印证了“大美自然”对区域治理与生态能级提升的多元追求,实现了从“被动缝合”到“主动织补”的治理思维跃迁。

3.1.2 创新时序治理动态适配机制,推动“大美自然”可持续运维

深圳市创新构建“重大工程—五年计划—年度计划”三级时序管控体系,形成层层递进、科学有序的管理模式,以弹性规划适配生态系统演进规律,推动生态保护修复从静态蓝图转向动态进程。其中,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年度实施计划作为五年行动计划的细化抓手,可根据各区年度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该计划通过采取“区级主动上报、市级分解任务、成效评估反馈”的方式,明确年度具体任务与时间节点,形成涵盖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预算及责任单位的年度项目清单,并对年度目标与重点项目提出进度要求。通过时空耦合的治理思维,确保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有序推进,推动“大美自然”从愿景走向可持续运维。


3.2 制度精细管控:从层级传导到全周期闭环管理

3.2.1 构建“ 市级战略锚定—区级优化调控—片区精准实施”三级规划传导体系

深圳市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传导规则为基础,发布《深圳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传导指引(印发稿)》,确定“三级三类”的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传导体系(图3)。其中,“三级”为“市级—县(区)级—片区级”三级,“三类”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3类。深圳市在详细规划层级创新探索重点地区生态保护修复详细规划,其编制深度与详细规划相衔接。基于“三级三类”的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传导体系,深圳市构建规划管理层级秩序,确保全链条、全过程完整贯彻“大美自然”要求与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

图3 “三级三类”的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传导体系

资料来源:《深圳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传导指引(印发稿)》。

在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层面,关注规划战略目标如何有效分解为规划管控指标的问题,聚焦任务责任管理。《深圳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将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森林蓄积量、重要河湖自然岸线保有率、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等作为约束性指标,分解到各县(区);以陆域生态本底基础调查为依据,识别城市生态保护修复薄弱点,围绕重要生态系统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构建、城市环境品质提升等任务,建立市级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并向下传导,形成全域生态增益的战略目标与制度框架。

在区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层面,核心任务是将上级政策和任务细化为具体的行动计划,并通过有效的机制和技术手段推动实施。《深圳市南山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3—2035年)》基于深圳市的标准单元,针对辖区内位于重要生态区域的标准单元,制定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传导与实施指引,将战略目标转译为单元调控规则。该规则结合“大美自然”建设要求,在既有指标基础上拓展重点生物物种种数、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新增生态修复面积等特色指标,构建符合南山区实际、助力“大美自然”建设的指标管控体系,并统筹协调林业、海洋、生态环境、园林绿化等部门的任务重点,为各部门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供有效指导。

片区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详细规划是深圳市在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实践中创新提出的规划类型,其定位为详细规划层面的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是开展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安排相关领域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注重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以《大小梅沙—南澳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为例,该规划通过确定工程设计审查要点和实施指引,明确各子项目实施范围、建设内容及绩效指标,形成项目前期立项与实施的指导规则。同时,根据生态保护修复的总体要求,与区域现有海域详细规划、法定图则的工作任务与要求相衔接,传导落实生态保护修复措施指引。

3.2.2 建立“市级统筹、区级联动、全域覆盖”的动态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库

深圳市创新构建动态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库,形成“项目筛选—动态评估—全链管控”的三维管理体系,精准呼应“大美自然”愿景下生态保护修复精准化治理的核心要求。项目库以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为核心,横向衔接海洋、湿地、山海连城等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中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纵向贯通“市级—县(区)级—片区级”三级规划体系。在此基础上,根据“位于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区域”“生态与美学多目标增值”“修复紧迫性”等筛选规则,严格遴选入库工程项目,确保生态保护修复从“功能达标”向“大美自然”的要求跃升。入库工程项目涵盖立项、设计、实施、变更、验收等环节,通过强化绩效目标约束机制,杜绝“边报批、边施工”等违规操作。项目库依托大数据平台,围绕目标指标、修复进展等,对入库工程项目定期开展跟踪评估。针对偏离既定目标或进度滞后的项目,及时提出反馈意见并实施督导,通过精细化“储备—实施—退出”闭环管理制度,支撑“大美自然”从顶层设计到落地实施的全程贯通。

3.2.3 构建“标准引领—过程监管”的生态保护修复质量管控体系

深圳市以“大美自然”愿景为指引,通过技术标准制定与监管机制创新双向发力,形成生态保护修复质量管控闭环,全面保障“大美自然”从规划蓝图转化为现实图景。一方面,围绕“生态—美学—人文”复合目标,编制《深圳市固碳增汇生态修复设计导则(试行)》《河湖湿地水生态修复空间统筹规划指引》等技术指引,将碳汇增益、景观协调度等美学指标纳入修复标准体系,明确近自然工法、可降解材料应用等技术规范,为各区工程提供兼具生态安全与视觉美感的操作蓝本;另一方面,探索“规划预审—动态监测—成效回溯”的全周期监管链条。深圳市前期已完成河湖水系、海岸带和海岛生态修复基础调查,为开展水生态修复、海洋生态修复工程评估提供了数据支撑。深圳市目前正逐步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事前依托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库建立项目审查规则,对设计方案进行修复技术合规性预审;事中加强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针对可能偏离修复目标或对生态系统造成二次破坏的措施提出整改建议;事后明确项目验收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修复成效核查,并探索将修复成效与生态补偿资金分配挂钩的可行性。


3.3 资源价值转化:以“生态修复+”模式激活全域资源活力

3.3.1 制度保障:推动自然资源从“被动约束”向“主动增值”转型

生态保护修复并非局限于单一生态要素或单一功能的修复,而是要在空间维度上实现“陆、城、海”共治,在功能价值层面促进“社会—生态”系统耦合,才能达成契合“大美自然”愿景的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生态保护修复目标。深圳市突破传统刚性管控思维,以《五指耙山廊生态修复规划(2023—2035年)》为例,创新融合土地整备、城市更新与“工业上楼”政策,在生态廊道修复中植入“土地置换—产业升级—社区共治”利益统筹机制,实现生态修复资金自给自足,优先保障廊道生态连通整治修复工程所需的土地整备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廊道生态连通恢复,实现了土地整治与生态保护的有机结合。近年来,深圳市持续探索“生态积分”制度,对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企业给予容积率奖励、碳配额优先交易等权益,激活市场主体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积极性,深入阐释了“资源价值显现”对破解“三高三低”困境的实践路径。

3.3.2 市场驱动:探索资源活化与生态经济的协同路径

深圳市西丽湖碧道建设项目以“一环九景”串联问山叠水、稻香尺案等景观节点,将30万m2的灰色水务设施改造为滑板公园、科普栈道等复合空间,形成产城休闲文化经济圈,为区域发展注入碧道文旅新动能。宝安区潭头石场生态修复项目创新“矿地统筹”模式,通过公开交易平台处置工程结余土石方,将砂石资源转化为财政收入以反哺生态治理,形成工程建设与资源循环利用的可持续发展路径。此类实践将生态保护修复转化为资源增值引擎,印证了“大美自然”愿景下“资源管理”的核心逻辑——以市场化机制破解“高投入低持续”困境,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系统性跃迁。


3.4 多元效益溢出:构建“生态—美学—人文”三位一体的修复标杆

深圳市通过空间整合、技术融合、机制创新,系统性推动生态保护修复从“功能达标”向“美学增值”转型。实践表明,“生态—美学—人文”三位一体的目标框架,不仅能提升生态系统服务能级,还可以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助力“大美自然”建设。

3.4.1 空间整合:“山海连城”构建全域美学网络

深圳市以“山海连城”计划为抓手,串联生态与人文空间。塘朗山—梅林山—银湖山连续山体是深圳市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生态源地,对维护城市生态安全具有核心纽带作用。早年因梅观路快速路等交通设施建设,梅林山与银湖山之间形成生态断点。作为“山海连城、绿美深圳”生态建设的首个标志性生态断点连通工程,鲲鹏径一号桥采用“装配式钢砼组合+叠合板曲线拱桥”工艺,是国内首座生态廊桥。其桥面植被覆盖度达85%,既修复了山体生态断点,又设计观景平台供市民体验“山海城交融”的壮阔景观,实现了梅林山与银湖山之间的“缝合修复”,为野生动物提供了迁徙和觅食的生态通道。在滨海蓝带贯通方面,深圳市围绕“一脊一带二十廊”目标,全力构建“鹏城万里”多层次户外步道体系,涵盖远足径、郊野径、绿道、碧道、骑行道等多种类型,致力于打造一个通山、达海、贯城、串趣的生态游憩网络。2024年,深圳市新建提升绿道3km,精心打造特色步道40条,“鹏城万里”多层次户外步道总里程已超过3600km。200km的滨海骑行道连接西湾红树林至鹿嘴山庄,沿线打造红树林观景台、深港同梦码头等文化节点,将生态保护修复成果转化为可感知的城市名片。

3.4.2 技术融合:近自然工法与数字赋能结合,打造诗意景观

深圳市通过“近自然工法+智慧化管理”技术,实现生态安全与美学设计的融合。深圳前海桂湾公园利用林地—湿地梯田设计消解地形高差,通过砾石阶梯、下沉绿化带等低扰动设施重塑自然水文循环,增强城市防洪与生态韧性;实施智慧化生态管理,部署土壤湿度、水位及生物动态监测系统,实时优化灌溉与生态维护,支撑物种跟踪与科学运维,并同步开发数字漫游APP,集成生态数据与科普内容,推动公众参与,形成“管理—科研—公众”全链条闭环。西丽湖碧道建设采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借水之利、延展生态,修复水系生境约5km、改造林相约3万m2、新增乡土类植物品种150多种;依托空—海—底监测体系,实时追踪水质与生物活动,动态调整植被补种和设施维护策略,确保生态保护修复长效可持续。

3.4.3 机制创新:激活文化基因,推动审美溢价转化

深圳市创新“文化基因解码—生态场景重构—价值转化创新”路径,以“国际红树林”中心落户深圳为契机,围绕“红树林+”“+红树林”系列品牌,通过开展自然教育活动,将生态保护修复升华为文化实践。红树林基金会联合学校开展“湿地学校”“自然课堂”等“绿美”主题课程,将生态美育融入青少年教育。在福田红树林生态公园,通过开展“探秘潮间带”“深圳湾的小钥匙”等活动,将环境保育知识和公园场域相结合,解码地域文化基因,其年服务公众超20万人次。深圳市大鹏新区挖掘咸头岭遗址、大鹏所城、西贡古村等历史文脉,在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中将岸线整治修复、湿地修复、海洋生态保护等工作与海洋文化、客家文化、红色基因、古村文化深度融合,打造“全球发呆胜地”,开发低空观光、滨海露营、暗夜社区等新业态,以“山海剧场”形式重构生态场景,实现文化资源与生态资源的乘数效应,是体现“大美自然”中“天人合一”美学理念、延续地域文化的具体实践。


4 结束语


“大美自然”作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深刻诠释了尊重自然、保护自然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核心理念,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价值观高度契合。本文通过剖析“大美自然”的内涵,探讨了“大美自然”愿景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逻辑建构,并结合深圳市的实践经验,阐述了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与“大美自然”愿景深度耦合的实现路径。为推动“大美自然”理念持续引领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更高层次,仍需进一步深化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完善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绿色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构建多元化的资金筹措体系。此外,还需在全社会范围内广泛开展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与教育,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共同探索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创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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