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于人地耦合共生论,构建“要素调控—分区优化—全周期更新”的美丽城市规划建设框架。要素层面通过量化指标强化基础支撑要素的刚性约束,创新“生态环境+”多要素的柔性协同机制;空间层面重构“圈层诊断—差异施策—区域协同”的分区优化模式,精准提升全域空间效能;体系层面强调城市发展全生命周期更新,形成“规划—政策—实施—治理—评估”的动态循环机制。该框架为美丽城市建设提供了可操作的规划路径,通过系统调控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目标,为新时代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关键词]美丽城市;人地耦合共生论;国土空间规划;理论框架;规划路径
[文章编号]1006-0022(2025)04-0016-08
[中图分类号]TU981、X321、F293
[文献标志码]A
[引文格式]屈源,谢波.人地耦合共生导向的美丽城市规划建设框架和规划路径[J].规划师,2025(4):16-23.
自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新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及绿色发展”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导向的美丽中国建设逐步成为国家的施政纲领和行动目标。城市作为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载体,在2023年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被赋予了新的使命: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全面推进美丽城市建设。
在快速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双重背景下,生态安全风险积累与空间治理效能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城市人地系统的耦合关系受到广泛关注。立足新时代美丽城市建设的目标,如何以规划手段统筹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程,已成为当前急需破解的关键议题。人地耦合共生论作为揭示人类与自然系统交互作用平衡机制的理论范式,为这一议题提供了全新的视角。该理论强调,通过要素调控、空间适配与制度创新,实现“人”的需求与“地”的承载力的双向调适与和谐共生。尽管现有研究已聚焦城市绿色化转型的发展趋势,但对于人地多要素耦合机制的理论构建、多尺度圈层分异规律的动态解析及全周期治理工具的系统集成尚待深化。例如:在要素调控层面,刚性约束与柔性协同的关系尚未在规划框架中实现有效统筹,约束性、预期性和建议性指标的协同配置机制仍需完善;在分区优化层面,城市内部圈层过度集聚引发的“虹吸效应”与外围圈层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衰退之间的矛盾,仍需进一步厘清和解决。
鉴于此,本文基于美丽城市建设的时代背景,深入挖掘美丽城市的发展历程与概念内涵,拆解美丽城市规划建设的目标与任务,并将其与人地耦合共生的理论框架相结合,构建“要素调控—分区优化—全周期更新”的规划路径,以期为美丽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2012年,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明确提出了“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强调“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时至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持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这一系列举措标志着,在多年生态文明理论探索的基础上,美丽中国建设已逐步上升为国家的施政纲领和行动目标,它不仅仅是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在我国的具体实践,更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
当前,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发展阶段,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仍呈现出明显的高污染、高排放特征。这表明在高度时空压缩的城镇化进程中所积累的人地矛盾亟待解决,城市职能、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亟须进行优化调整。在城市经济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推动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成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环节。放眼全球,为应对工业化和城镇化带来的人地关系紧张问题,在生态文明的引领下,逐渐演化出生态城市、紧凑城市、低碳城市、韧性城市等多种城市发展模式;在我国,低碳城市、智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等试点的推进,也正引领着城市向更加绿色、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图1)。2023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的美丽城市建设”,这一表述凝练了美丽城市建设的五维核心内涵,其理念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融合了多学科、多视角的城市发展模式。
美丽城市建设的概念内涵,为新时代的城市发展方向提供了更为清晰的指引。当前,美丽城市建设框架下的国土空间规划已转变为人地关系再调适与空间价值再创造的系统工程,本质上是推动城市发展范式转型,实现从“经济至上”转向“绿色发展”,从“粗放式土地扩张”转向“集约化更新”,从“静态管控”转向“动态适应”的深刻变革,最终构建起体现多维核心内涵的美丽城市图景。
美丽城市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愿景,人地耦合共生论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核心理论范式,其本质在于揭示人类系统与自然系统间交互作用的平衡机制。该理论超越了传统“人类中心主义”与“环境决定论”的二元对立框架,将“人”与“地”视为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整体,强调二者间的共生共荣关系。进一步地,它提出人地耦合共生系统作为一个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系统,其耗散结构的形成,正是源于系统不断从外部吸纳低熵能量、物质和信息,产生负熵流以维持自身稳定。
具体而言,人地系统包含3类耦合关系:一是地与地的耦合共生,即自然子系统之间的物质、能量交换;二是地与人的耦合共生,体现为自然资源对人类开发行为的供给与支持;三是人与人的耦合共生,反映在社会经济活动之间的相互反馈之中。这3类关系通过“压力—状态—响应”(PSR)模型,构建起一个闭环的反馈链条,需要在动态变化中不断加以研究和把握。此外,在要素作用网络层面,该理论聚焦于土壤、空气、水体、能源、气候、生态、居住、经济、贸易、社会等自然要素和人文要素在人地系统之间的流动与交互,涵盖了生态基底维护(如水土资源承载力)、低碳转型(如能源与气候协同发展)、社会公平(如居住与空间正义)等美丽城市建设的关键维度。
人地耦合共生系统作为开放的空间地域单元,其输入输出关系和边界信息交换极为复杂。根据组织功能的差异,区域人地系统可解构为四层嵌套结构:核心区(RQ),即人口聚集区域,以人为主体;发生区(FQ),涵盖核心区所在的自然空间地域单元,以经济社会功能承载为主体;支持区(ZQ),包括发生区及其周边相连地域,以输入资源为主体;作用区(EQ),则涵盖支持区和社会经济活动所涉及的所有地域,以输出产品为主体。此外,邻近城市间通过资源输送与争夺(支持区与支持区之间)、产业协作与竞争(作用区与作用区之间)形成跨尺度的空间重叠,凸显出美丽城市建设需跨越行政边界、构建区域协同机制的重要性。见图2。
人地耦合共生论表明,美丽城市建设应转变“被动应付、修补式”的生态观念,树立“主动变革、预防式”的生态理念,力求在自然承载力阈值约束下实现人类福祉的最大化。这一理论的系统性思维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实践定位不谋而合,为美丽城市规划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框架基础。它强调应细化人地耦合共生要素的全周期管控要点,并揭示出需通过多圈层诊断来制定差异化的优化策略。
美丽城市规划建设以构建人地和谐共生的国土空间新格局、实现人类发展与自然系统的动态平衡为目标导向,人地耦合共生论为其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支撑,系统性规划方法则成为实现该目标的关键实践路径。基于此,需要进一步细化美丽城市规划建设的五维定位目标及任务,并针对当前美丽城市建设实践中面临的系统失衡问题与现实治理挑战,在国土空间规划治理体系重构背景下,构建一个以人地耦合共生为导向的美丽城市规划建设框架。
美丽城市规划建设的目标应紧密围绕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这五维定位展开,具体明确每一维度的目标,并深入探讨其与人地系统要素间的内在联系,将人地关系理论转化为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划工具。在绿色低碳维度,结合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带来的空间重构,推动生态空间增值、生产空间重组、生活空间重塑,完成城市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在环境优美维度,聚焦于生态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以打造空气清新、水体洁净、土壤安全的城市环境为具体目标。在生态宜居维度,注重生态空间的有序布局与生活空间的舒适度提升,通过优化城市蓝绿空间、声环境和废弃物处理等,切实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在安全健康维度,以环境健康、生物多样和城市韧性为核心,着力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人居环境的安全性。在智慧高效维度,则致力于提升城市规划、建设与治理的智能化水平、高效性和公众参与度,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与环境监控能力。
为实现这些涵盖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城市治理等多方面的目标,本文提取了人地系统中的水体、空气、土壤、生态、能源、环境、经济、人居、社会等9大核心人地要素,并与之进行有效对接。基于此,美丽城市规划建设需明确4大任务:一是筑牢生态安全基底,通过刚性管控与生态修复工程,确保水体、空气、土壤等人地要素在自然承载力阈值内;二是推动绿色发展,通过生态、生产、生活空间的再组织,促使产业结构升级、低碳生活目标要素在具体的空间落地;三是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主导功能和发展阶段,实施差异化的规划建设策略;四是创新全周期数字化空间治理体系,加快数智平台建设,逐步构建起覆盖全要素、全指标、全过程的美丽城市“智慧大脑”。
2.2 搭建基于人地耦合共生的美丽城市规划建设框架
自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美丽中国”以来,杭州、厦门、深圳和重庆等地积极响应,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一批宝贵经验,然而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在要素层面,部分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成果尚不稳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尚未达到质变的拐点;城市生态网络与涉及生产生活其他要素的空间匹配度不足,“生态+”多要素融合形成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的目标尚未在空间上协同落实。在空间格局层面,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其空间圈层的耦合状态各异,且存在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如部分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生区、支持区圈层面临较为严重的资源环境问题,而部分中小城市的核心区圈层则面临土地资源浪费、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在体系层面,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仍需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尚需加速推进,且未形成完整的全周期动态循环机制。
针对上述共性问题,基于人地耦合共生论与美丽城市建设实践的系统审视,通过既有研究成果的分析发现,当前理论建构存在三方面的问题。首先,美丽城市规划建设的目标愿景与理论框架衔接不足,新时代国土空间治理的价值导向尚未实现系统性锚定。其次,现有框架尚未充分纳入和阐述人地耦合共生论的基本观点,如人地关系中的关键要素、空间圈层结构等,尚未实现向规划实践维度的完整转译。最后,现有研究往往侧重于“规划—建设—治理—评估”某个单一阶段,缺乏对美丽城市建设全生命周期行动链条的整合性研究。
基于人地耦合共生的理论视角,针对美丽城市建设中的规划调控需求,本文整合理论认识与实践经验,构建了“要素调控—分区优化—全周期更新”的美丽城市规划建设框架(图3)。该框架融入了美丽城市规划建设的五维定位,构建了其与9大核心人地要素(水体、空气、土壤、生态、能源、环境、经济、人居、社会)之间的关联网络。根据系统论的观点,要素治理需兼顾微观约束与宏观协同:在单要素维度严守生态底线(如水体质量、空气达标、土壤安全),在多要素维度强化系统耦合(如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环境质量与宜居水平共同提升)。空间治理需遵循圈层分异规律,针对中心城区过度集聚、近郊生态退化、远郊发展滞后等差异化问题,构建“核心约束—边缘修复—梯度衔接”的圈层优化路径,形成功能互补的空间结构。在目标导向下,通过规划、政策、实施、治理和评估反馈的全周期闭环管理,确保美丽城市建设各阶段任务的顺利完成,并形成长效的动态循环机制。在这一过程中,技术赋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智能化手段提升城市规划与治理能力,推动美丽城市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结合这一理论框架,对城市进行全要素、全地域、因地制宜、全生命周期的多维更新,将有效提升美丽城市的建设水平,并在不断优化人地关系的过程中,促进城市的绿色发展,最终实现美丽城市的愿景。

图3 “要素调控—分区优化—全周期更新”的美丽城市规划建设框架
面对美丽城市建设这项涵盖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关键任务,基于“要素调控—分区优化—全周期更新”的美丽城市规划建设框架,本文提出3条对应的规划路径:一是以要素调控筑牢生态安全基底,实现绿色发展;二是以分区优化提升国土空间利用效率;三是以全周期更新形成长效的动态循环机制。
在人地耦合共生导向的美丽城市规划建设框架中,水体、空气、土壤、生态、能源、环境、经济、人居、社会9大核心人地要素共同构成了美丽城市发展的基础支撑。为强化要素调控与规划方案的量化对接,本文通过对比《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参考指标体系与《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规划指标体系,发现现行指标框架存在显著维度偏差:绿色低碳、环境优美和智慧高效这3个美丽城市建设维度缺乏系统性指标覆盖,而生态宜居和安全健康维度已建立相对完善的指标体系。要素调控层面呈现双重短板:水体、空气、土壤等单要素质量约束指标存在明显不足,生态、能源、环境、经济、社会、人居的多维协同调控指引尚未形成。这既源于国土空间规划固有的空间属性特征,也揭示出指标体系拓展的迫切需求,通过增设动态监测指标、完善耦合调控指标,形成政策工具与空间治理的协同机制,为美丽城市规划建设目标提供系统性制度保障。见图4。
针对水体、空气和土壤等具有不可逆性与阈值敏感性的基础支撑要素,必须建立刚性约束机制。在国土空间规划全域全要素管控要求下,基于自然资源承载力评价,已构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林地保有量、基本草原面积、湿地面积和大陆自然海岸线保有率等空间底线版块的约束性指标,以自然生态的整体性为前提,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但现有指标主要聚焦生态用地面积保障,对于水体、空气和土壤质量的约束尚需强化:建议在空间底线版块中新增市域范围的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和环境健康风险源管控率等约束性指标,中心城区范围增加PM2.5/O3年均浓度和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等约束性指标,系统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品质。
在多要素协同维度,需遵循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以及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以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带来的空间重构为契机,推动经济、社会、人居全方位“生态环境+”协同转型。通过科学诊断区域9大核心人地要素的优势序位与短板制约,构建梯度化协同提升机制,如以能源—生态—经济三要素耦合为核心的绿色生产优先机制,以能源—生态—社会三要素耦合为重点的低碳建设优先机制,以环境—人居两要素耦合为重点的智慧高效优先机制。
对照现行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标体系,绿色低碳维度的指标覆盖存在显著缺口,需对空间底线、空间结构与效率、空间品质指标实行柔性管控,从而构建生态基底与绿色发展的良性循环。具体而言,建议在市域范围增设每万元GDP碳排放量、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智能化管理面积覆盖率等预期性指标,中心城区范围新增社区低碳能源设施覆盖率和绿色中心建筑面积占比等建议性指标,同步完善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等预期性指标,构建覆盖生产—生活—生态全链条的绿色导向指标网络。
综上所述,美丽城市建设应遵循“刚性约束保底线、柔性协同促跃迁”的双轨治理路径。通过底线管控锚定基础支撑性要素的自然承载力阈值,确保系统稳定性;依托产业、能源与交通结构调整的空间重构契机,推动“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人居品质、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在指标体系中具象化为绿色生产、低碳建设、智慧高效等维度参数,形成生态基底固本与绿色发展提质的互促循环。这一路径既是对国土空间规划全域全要素治理要求的积极响应,也是人地耦合共生理论在美丽城市建设中的具体实践。
基于人地耦合共生论的空间圈层分异规律,城市各圈层呈现人类活动强度与生态承载力的梯度匹配特征,其核心矛盾具有显著的空间分异性。在主体功能区细分的基础上,结合“三区三线”空间管控体系,可将城市空间单元解析为3类功能单元:核心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需强化集约发展与人居品质提升,市域范围内的发生区、支持区、作用区应构建差异化的生态—生产—生活协同模式,跨域交互带作为支持—作用重叠区,需重点协调区域交互影响与系统性治理。针对城市群等高度集聚发展区域作为美丽城市建设先行示范的特征,本文提出典型城市群空间优化模式的适配框架,通过圈层功能重构与跨域协同机制创新,推动国土空间利用效率的系统性提升。
基于人地耦合共生的功能圈层分异规律,精准识别各圈层核心矛盾是实施差异化调控的前提基础(图5)。核心区作为人地交互最密集单元,特大城市面临人口过度聚集、交通拥堵、空气污染、社会融合不足等问题,中小城市则急需破解土地低效利用与设施滞后的发展桎梏。发生区、支持区和作用区作为核心区发展的资源产品供给区域,承受着生态保护、粮食安全与经济发展的多重约束,而相邻城乡区域间的支持—作用重叠区的跨区域协同问题尤为突出。

核心区调控需聚焦空间重构与品质提升双重维度:一方面以城市更新、新城建设为抓手,通过新兴产业走廊培育、传统工业低碳转型、高耗能产业梯度转移,重构“创新—生产—生活”空间格局;同步优化用地开发强度与功能混合模式,探索M0新型产业用地供给,适配产业升级需求;另一方面践行“生态反哺城市”理念,通过低碳单元细胞化改造、绿色交通网络织补、蓝绿空间系统缝合,推动生活空间范式转型,培育绿色消费、低碳出行等可持续行为模式,实现“美丽细胞—美丽社区—美丽城市”的演进跃迁。
外围圈层治理应以生态基底修复为核心,构建多层韧性缓冲体系。具体而言,应立足城市自然本底,细化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刚性监管。针对生态退化区域实施系统性修复工程,推动环境治理向生态恢复转型。同时,协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构建,提升国土空间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在城乡区域间的支持—作用重叠区需打破行政壁垒,构建要素双向流动机制。将城乡空间规划、产业布局与公共服务纳入统一框架,通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数字平台共建共享,促进土地、人才、技术等要素的有序流动。同时,建立差异化互补的城乡融合模式,城市侧重创新驱动与功能升级,乡村依托生态资源与文化特色培育内生动力,形成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双向赋能格局。
针对核心区、支持区等不同组织功能的区域,指标体系构建需体现“共性框架+区域适配”原则。在主体功能区分类基础上,对城镇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差异化指标赋权。在通用框架外可增设特色指标,如青海提出建设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其部分城市可增加三江源保护指标;山东提出建设人海和谐美丽海洋,其部分城市可增加自然岸线保护率指标和近海污染治理指标;山西提出一体推进治山、治水、治气、治城,其部分城市可增加历史遗留矿山修复率等指标。此外,在城乡区域间的支持—作用重叠区可整合城乡指标,如京沪等都市区将垃圾处理率指标统一为城乡统筹评估参数,即将城镇垃圾回收利用率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合并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率,避免区划割裂导致的治理碎片化。
作为区域协同发展的战略引擎,城市群凭借空间集聚效应与制度创新优势,在美丽城市建设中兼具“战略支点”与“创新样板”的双重使命。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依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19个重点城市群,持续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这些城市群以全国29%的国土面积承载了75%的人口、贡献了80%以上的经济总量,但同时也集中了70%以上的污染物排放。由于各城市群在生态基底、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存在显著差异,精准识别主体功能定位、凝练差异化“美丽”范式与“美丽”路径,对于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选取典型城市群样本,系统性解析其功能定位、核心矛盾与优化策略(表1)。东部创新型城市群(如长三角、珠三角)已进入稳定发展期,核心矛盾集中表现为核心区功能超载和作用区产业同质化,需聚焦高密度核心区功能疏解与低碳技术的集成应用;以区域创新共同体为导向,核心城市形成研发中枢,周边城市深耕专业化制造与配套服务,推动“智造+服务”的双重升级。中西部资源型城市群(如成渝、长江中游)处于快速发展期,兼具向创新型城市群过渡的特征,主要矛盾为支持区资源枯竭和发生区生态脆弱,应强化生态修复与循环经济的联动发展,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路径。东北老工业城市群(如哈长、辽中南)处于起步发展期,面临核心区人口流失和作用区产业衰退问题,需提升核心区公共服务水平,以吸引和留住人才;激活作用区的新旧动能转换,围绕环境保护凝聚共识及绿色发展谋求共赢,推动区域复兴。边疆生态型城市群(如滇中、天山北坡)同样处于起步发展期,主要矛盾在于发生区生态敏感、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支持—作用重叠区的联动不足,应统筹跨境生态安全与特色文旅开发,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示范样本。
基于人地耦合共生论,构建“圈层诊断—差异施策—区域协同”3个阶段的优化框架。内部圈层需通过功能重构与效率提升缓解结构性矛盾,外部圈层应强化制度创新与科技赋能,形成对核心区的支撑保障与跨区域协同。城市群作为美丽城市建设的战略要地,需精准锚定发展阶段特征,充分考量空间异质性,构建“一域一策”的差异化实施路径。通过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规划路径,形成全域全要素联动的美丽城市建设范式,为全国各地的人地系统优化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实践方案。
鉴于人地耦合共生系统的动态开放性特征与美丽城市建设的长期复杂属性,需构建覆盖“规划—政策—实施—治理—评估”的全周期更新机制,形成螺旋式上升的可持续发展闭环。作为核心驱动要素的规划体系,需深度融入国土空间治理框架,通过“五级三类”规划体系的传导衔接实现目标传导。具体而言,以发展战略规划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统领,将美丽城市核心指标要素纳入约束性指标体系,通过详细规划单元划分强化空间管制效能,并引导专项规划在生态修复、低碳发展等领域形成协同支撑。
在政策工具创新与实施机制优化层面,需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模式。在制度设计上,国家和地方各级行政部门应针对各类型美丽城市建设项目,建立“实施细则+技术导则”的配套体系;在资金筹措上,应设立美丽城市建设专项基金、创新资产证券化(ABS)等绿色金融工具,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体系;在市场激励机制上,应构建碳汇交易、生态补偿等价值转化机制,让森林、湿地等资源的生态价值得到经济转化;在公众参与机制上,将美丽城市建设公众满意度纳入评估指标体系,形成“客观成效+主观感知”的双维评价。在此基础上,建立“五年评估—三年更新”的动态循环机制,实现美丽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该闭环系统通过规划传导明确方向、政策工具组合发力、多元主体协同实施、数字平台智慧治理、动态评估反馈优化,形成“目标引领—过程控制—成效反馈”的良性循环。这种机制设计不仅能有效控制人类活动对自然系统的干扰强度,还能通过技术创新与制度设计提升资源环境利用效率,增强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最终实现人地系统从初级耦合向高阶共生的持续演进。
在国土空间规划作为人地关系再调适与空间价值再创造的关键实践载体背景下,本文构建了以人地耦合共生为核心理念的“要素调控—分区优化—全周期更新”美丽城市规划建设框架,该框架深度耦合美丽城市规划建设的愿景目标,并提出3条对应的规划路径。在要素层面,明确了城市人地系统的核心构成要素,通过刚性约束基础支撑性要素保障系统稳定性;创新“生态环境+”的多要素柔性协同机制,以指标化落实推动生态优先与绿色发展的双效融合。在空间层面,遵循“圈层诊断—差异施策—区域协同”的逻辑框架,精准识别不同圈层的发展特征和空间需求,实施差异化优化策略,构建全域空间效率提升与区域协同发展的双轮驱动模式。在体系层面,着重培育全周期更新体系,推动城市治理模式从静态蓝图管控向动态适应性治理转型,完善“规划—政策—实施—治理—评估”的完整链条,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动态循环机制。本文既深化了人地耦合共生论在规划实践中的解释与应用价值,又为美丽城市建设提供了系统性的规划解决方案。
当前,美丽城市规划建设仍处于实践探索与理论建构的初级阶段,未来研究需在既有指标体系基础上,重点构建“国家—城市群—城市功能区”多尺度联动的美丽城市评价指数体系,实现建设成效的全域性、客观性评估。同时,还应开发兼顾生态绩效与空间正义的智能决策支持系统,探索“双碳”目标导向下的城市碳代谢精准调控技术路径。通过理论创新与技术突破的双重驱动,为新时代国土空间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使城市真正成为承载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诗意栖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