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是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基础,是打通儿童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和开展适儿化空间改造的切实抓手。2016年深圳在我国率先提出全面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社区是重点实践领域之一。通过梳理深圳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历程,发现在实践过程中,其关注重点从儿童权利保障、需求满足逐步向营造儿童归属感转变,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工作组织、规划传导、全社会参与和财政保障机制,相关经验可以为高质量、可持续的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提供借鉴。
[关键词] 儿童友好社区;儿童友好城市;社区规划;社区治理;儿童权利;深圳
[文章编号] 1006-0022(2024)08-0059-07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B
[引文格式] 雷越昌,张正琳,刘磊.从城市战略到儿童家园:伴随式服务下的深圳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实践[J].规划师,2024(8):59-65.
儿童空间的萎缩是广泛社会变化的一部分,繁忙的街道、缩小的绿地、碎片化的社区、焦虑的父母、互联网的普及等因素都将儿童推入室内。社区,是儿童走出室内面向社会的第一站,是孩子们童年故事的源头和喜怒哀乐的集散地。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对儿童个体而言,有助于其提升社交能力,促进其安全成长;对家庭而言,可以成为家庭养育孩子的社会助力,缓解育儿焦虑;对社区居民而言,儿童是社区活力的触媒,以儿童为纽带的社区营造,有利于增加代际沟通与互动;对管理者而言,建设儿童友好社区是创新基层治理的路径之一,是儿童相关政策、服务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实际是儿童与社区的一次“重逢”,是全国各地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基本单元和根本所在。
在国外,儿童友好社区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并行,相关实践多关注儿童权利、物质环境和政府治理3个方面的内容,并且主要集中在前两个方面;建设理念经历了“安全防范—需求满足—社会价值实现”的转变。在物质环境层面,关注儿童在社区空间的独立活动,认为儿童独立活动是一种权利;强调通过儿童参与来保障儿童空间权益,并促进儿童社会化发展。
在国内,“儿童友好社区”的概念引入较早。2011年广东等地便开始了儿童友好社区的探索建设工作;2016年3月,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指导单位,中国社区发展协会与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联合发起了“中国儿童友好社区促进计划”;2020年,中国社区发展协会出台团体标准《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规范》(T/ZSX 3—2020)。目前,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在全国广泛开展,并涌现了诸多实践案例(表1)。国内儿童友好社区的实践和相关研究侧重于儿童权利保障与物质空间改善,如关注交通管控、适儿化改造、儿童参与等方面,探索儿童友好社区具体“怎么做”。有部分学者探讨了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的评价方式,如沈瑶等介绍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友好社区评估工具”在长沙的本土化应用。总体来说,从儿童友好社区规划、建设实施到评估反馈的全流程跟踪研究较少。
深圳儿童人口近300万,生活在近700个社区。推动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是深圳全域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圳市民“急难愁盼”的现实需求,其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基本实现了从试点向儿童日常生活空间全覆盖的转变。
1 深圳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历程
1.1 试点时期(2017—2021年):从理念到规划
2017年以前,国内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为主,空间建设集中在“儿童之家”上。2018年2月,《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战略规划(2018—2035 年)》明确将儿童友好社区作为重点板块;《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到2020年,实现全市各街道儿童友好型社区不少于1个”,并选取园岭街道红荔社区等作为试点。由此,深圳编制了《深圳市福田区红荔社区儿童友好型建设规划》,探索社区空间适儿化改造和儿童参与社区事务的路径。在试点的基础上,为引导和规范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深圳出台了《深圳市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指引(试行)》)。
2018—2020年,在《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建设指引(试行)》的支撑下,儿童友好社区试点工作广泛开展。在这一时期,政府组织专家参照《建设指引(试行)》,对于建设较好、服务特色突出的儿童友好社区授予市级“儿童友好社区”称号,但尚未细化量化评估指标体系内容。截至2021年6月,深圳授牌的市级儿童友好社区(园区、片区)共32个。
1.2 全面建设时期(2021年以来):从规划走向治理
2021年,深圳发布《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计划(2021—2025 年)》,提出“到2025 年,力争实现儿童友好社区全覆盖”,并同步发布《深圳市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指引(修订版)》(以下简称《建设指引(修订版)》)。依托《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局部修订和地方标准《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的发布,明确社区儿童空间权利,提出了社区儿童游戏场地配建和社区儿童服务供给要求。2023年3月,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纳入“2023年深圳民生实事”,出台《深圳市儿童友好社区评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评估工作方案》),致力于以儿童友好建设“小切口”推动完善社区治理。见图1。
图1 从理念、规划到政策和治理的深圳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实践
2 规划引领下的深圳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实践
2.1 “试点反馈—指引建设—评估提升”的规划支撑
现阶段国内儿童友好相关政策集中在国家、城市层面,而深圳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实践,从社区基层政府事权和儿童需求出发,在践行理念引领的同时,构建了“试点反馈—指引建设—评估提升”的规划体系,并推动规划向公共政策转变,为基层政府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指引。
2.1.1 以儿童友好社区试点规划,探索儿童友好社区规划编制方法和建设重点
如在红荔社区试点建设的过程中,编制了《深圳市福田区红荔社区儿童友好型建设规划》。在规划编制初期,通过发放问卷调查了解儿童和家庭的需求,并考虑儿童移动数据获取的困难性,采用现场观察计数方法记录儿童在公共空间的活动情况和主要的出行路径偏好。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举办了多次儿童参与设计坊活动,在促使儿童参与社区空间改造的同时,培育儿童参与社区建设的能力。《深圳市福田区红荔社区儿童友好型建设规划》重点关注儿童的生活空间,如室内空间、步行路径和室外活动场地等,并提出了适儿化改造方案和建议,编制儿童友好空间设计导则,以设计导则指导详细设计。见图2。
图2 红荔社区儿童活动空间调研图(左)、红荔社区儿童友好空间设计导则(右)
2.1.2 以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指引统一共识,为全市开展试点和具体建设提供指导
《建设指引(试行)》 基于“以儿童真实需求为导向、完善社区儿童公共空间和促进社区儿童社会化交往”的原则,提出了总则、空间建设、社区服务、儿童参与、组织实施5个方面的指引。其中,空间建设指引涵盖社区户外公共空间及社区室内儿童活动空间,具体包括户外儿童游戏空间、步行路径、儿童议事会空间、室内儿童游戏空间、共享普惠空间等,明确了空间的设计要求、安全要求、防灾要求、环境要求、设施要求、风格要求、植物配置、标志标识等建设指引(图3)。为适应深圳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新目标、新要求,深圳2021年发布的《建设指引(修订版)》进一步完善了社区儿童服务的内容和形式。
图3 《深圳市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指引(试行)》中的空间建设指引内容节选
2.1.3 出台儿童友好社区评估政策文件,明确儿童友好社区评价指标体系
为科学、规范、有针对性地指导和评估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情况,2023年深圳出台了《评估工作方案》。参考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友好社区自我评估工具”,设计了儿童(家长)调查问卷。同时,针对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评估工具“客观物理评估指标方面存在缺失和局限”,提出了30项社区自评指标,涵盖政策、空间和服务3个维度,包括社区政策、人员经费、儿童参与、社区参与、儿童服务设施、儿童活动场地、出行路径、关爱服务、健康服务、家庭服务和社区营造共11个一级指标,突出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的可持续性和社区营造内容。考虑社区实际和区域特点,《评估工作方案》设置3个特色指标作为加分项,鼓励和支持各社区开展特色化实践。此外,《评估工作方案》还提出了退出机制和星级机制,鼓励各社区保持示范引领并不断完善提升。
2.2 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的建设内容保障
2.2.1 从指引性到刚弹结合的空间权利保障
国内已有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导则和指引以弹性引导为主,无法从本质上改变社区儿童空间权利现状。根据深圳社区基本情况调查,儿童人均游戏场地面积仅为0.18 m2①,家长和儿童对家附近可供儿童游戏的场地及设施有迫切需求(图4)。为此,深圳在《建设指引(修订版)》的基础上,于2023年2月在《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新增公园和居住用地儿童游戏场地配建要求;通过强制性的标准,明确了社区儿童空间权利、游戏场地配置标准,以及便民服务站、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中儿童相关服务功能的配置要求(表2)。其提出的社区儿童游戏场地配置标准明确了“游戏”对于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并致力于推动社区“空洞”或空旷的消极空间转化为连接性、活力空间。同时,考虑到儿童游戏场地设计的弹性,强调儿童参与空间建设的设计导向,在游戏设施配置上更关注儿童的游戏行为而不是提出具体的游戏设施配置要求,致力于让每个游戏场地的建设满足儿童的真实需要。
图4 以儿童为对象的儿童友好社区建设问卷调查结果
资料来源:南山打造儿童友好型典范城区调查问卷(儿童版),有效填写人数为2428人。
表2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局部修订条款中儿童游戏场地相关内容的节选
此外,2022年12月出台的《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DB4403/T 236—2022)地方标准,将“社区与家庭子体系建设”作为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9大板块之一,强调了完善“社区服务”和“家庭服务”。在空间建设上,提出“鼓励社区……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推动家庭教育阵地纳入社区整体规划建设”等内容。
2.2.2 从保障社区儿童权利、满足儿童需求向营造儿童归属感转变
开展儿童友好城市、社区建设前,深圳社区层面的儿童服务相关内容主要关注基本医疗保障、安全、教育和特殊儿童救助等方面,强调保障儿童生存权和受保护权。2017年以来,深圳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以社区儿童议事会为组织方式,以儿童参与下的社区空间适儿化改造和社区儿童服务供给优化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了儿童发展权和儿童参与权。2023年,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质量,深圳出台《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了“儿童友好社区”称号的评估依据,并致力于发挥其价值引领作用,督促基层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由基础保障型向提升型转变,在满足儿童基本生理需求的基础上,关注儿童社交需求、自我实现需求。例如,设置了“社区营造”指标,引导形成儿童参与的社区常态化、年度性品牌活动,塑造场所记忆和增强社区归属感。
2.3 政府好考核、基层可实施、全民可广泛监督的评估工作方法
国内已有的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评估机制为方便执行,以自上而下的政府督导为主,市民参与度和感知度较低。在深圳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的评估工作中,面向基层社区管理者和社区市民使用者,提供“客观物理指标+主观感受指标”的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增设儿童(家长)评价指标,在宣传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的同时,让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成果更可感知。在评估程序中,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评审专家参与评估工作,并增设“社会观察团走访”的环节,通过公开招募市民观察团,实地走访社区,了解儿童友好社区的建设情况,实现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的政府好考核、基层可实施、全民可广泛监督。见图5。
社区间的异质性要求因地制宜地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实践,制订精细化的实施方案。这涉及对全社会的一场动员,需搭建多元利益主体协作规划、有效对话的平台,建立以基层政府工作人员为引导、社会工作者支持、儿童(家庭)等多元主体参与的运行机制。
3.1.1 建立儿童议事会制度,以儿童连接社区,营造社区共建氛围
儿童参与对于提高社区参与度、增强邻里凝聚力和吸引社会资本都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让青少年参与规划也是对他们发展潜力的认可。《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战略规划(2018—2035年)》将“儿童参与”作为深圳儿童友好城市建设3大核心战略之一,2020年发布的《深圳市儿童参与工作指引(试行)》明确了儿童参与的领域、参与形式、参与流程、组织实施等内容,指出儿童参与的社区事务包括“社区公共空间的规划建设;儿童和家庭社区服务或项目的设立、实施、监督评估;其他与儿童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事务”。同时,配套出台了《深圳市儿童议事会工作指引(试行)》,明确儿童议事会代表的选取方式、任期、权利和义务,提出将成人支助者、专业顾问作为儿童议事会的支撑,以提升儿童参与的有效性。在具体实践中,《建设指引(修订版)》《评估工作方案》与《深圳市儿童参与工作指引(试行)》《深圳市儿童议事会工作指引(试行)》互为支撑,共同构成了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的政策支撑体系(图6)。
3.1.2 链接各社会组织,开展儿童参与的社区营造活动
在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过程中,政府前期行政动员和投资建设是起点或触媒;社区营造有助于汇聚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主体的“正能量”,让儿童友好社区变得可持续;多元主体在共同营造过程中也能建立情感联系,在追求美好空间环境的同时优化社会关系、培育社区精神。为此,《建设指引(修订版)》提出“健全社区服务专业支持”“出台相关鼓励政策,整合全社会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资金、人力、物力、场地等方面支持”。《评估工作方案》则进一步将社区参与、社区营造作为重要考核维度,提出了“有多元化渠道参与”“有多方力量组建的儿童服务志愿者团队和丰富的儿童社会服务组织”“引入或培育社区营造组织”等考核指标。
在具体实践中:深圳蛇口社区依托蛇口基金会,连续举办了6届不同主题的社区无车日活动,将一个简单的“不开车日”打造为独有的社区节日,同时关注儿童实践、儿童参与、社区无障碍设计等儿童友好相关议题;深圳鹭湖社区则充分利用辖区企业资源,通过“社校企”联合,共同打造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儿童友好研学平台”,发布了儿童友好研学手册,并举办了系列活动。
3.1.3 以规划师协调多专业技术团队,提供伴随式服务
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不仅涉及物质空间改造,还涉及社区儿童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应及时、高效地回应儿童日常生活(育儿)各个环节的需求。为此,深圳红荔社区、水围社区、山厦社区等社区通过儿童友好社区/城中村规划来落实基层政府施政理念的同时,通过规划团队提供技术协调、专业咨询、技术审查等服务支持,在规划—建设—实施运营的全过程,对接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社区营造和社区服务等团队,并组织开展多样化的儿童参与活动;在促进规划走进儿童/市民日常生活的同时,推动社区规划师成为培养社区“社会性”的关键要素。
3.2 以“民生实事”为核心的工作组织和财政保障
3.2.1 通过纳入市级十大“民生实事”,压实各级政府责任
深圳“民生实事”是实现民主与民生互促共进、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性的关键桥梁。“民生实事”通过部门候选、民意征集、人大代表议案3种方式确定,经民主协商、市民网络投票、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后,与政府工作报告一同提交市人大代表审议和投票表决。2023年,“儿童友好社区覆盖率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基本实现社区全覆盖”入选深圳十大“民生实事”,这推动了社区儿童服务供给由“政府配菜”向“百姓点菜”转变。纳入“民生实事”后,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完成情况由市政府督查室考核,纳入市政府有关部门绩效评价体系,并由市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的结果纳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与接受人大监督”绩效考核指标,这进一步提高了区级政府推动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并压实了各方责任。
深圳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资金一般由社区按“民生微实事”项目②进行申报,每年由所在辖区街道办统筹。“民生微实事”项目包含服务类、货物类、工程类3种类型,具体项目每年由各区民政局公开向社会招标。“服务类、货物类项目单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工程类项目单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每年每个社区平均安排200万元“民生微实事”经费,所需资金由各区在年度预算中专项安排,其中市财政通过体制结算的方式划拨资金,原则上平均每年每个社区获得的补助不超过100万元③。对于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的内容,服务类“民生微实事”项目包括社区儿童参与、社区儿童需求调查、社区适儿化改造规划编制等;工程类“民生微实事”项目包括社区花园微改造、小型游戏场地改造建设、室内儿童活动空间友好改造等。
此外,考虑到儿童友好社区的空间改造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其建设所需资金往往超过“民生微实事”资金管理要求,部分街道办事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会选取示范社区,依托具体空间适儿化改造项目,向各区发展和改革局申请项目立项,经区政府同意后,由区级专项资金支持建设,并将其作为辖区内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示范,如益田社区儿童友好乐园建设资金由福保街道向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申请立项,经区政府同意后,由区财政拨款建设。
社区,应成为家庭养育孩子的社会助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是儿童在日常生活中能感知的儿童友好城市政策带来福祉的惠民举措。相较于城市,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落地性更强,对于不具备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条件的地区,“鼓励从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起步,以点带面夯实基础”。在具体实践中,良好的社区治理是推动儿童友好社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应充分发挥规划师的“平台”能力,广泛链接社区和社会力量,推动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从规划到政策再到治理的转变,从一次性政府投入转变为持续提升社区品质和活力的核心抓手,实现儿童友好建设与社区治理的双赢,为探索解决国内城市治理“市民需求难以精准满足”“治理力量整合难”等问题提供一个可行的方向。
【注 释】
①数据来源于深圳市2023年儿童友好社区“选点社区基本情况调查表”,共收集了290个社区的基本数据。
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生微实事”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办字〔2019〕13号),“民生微实事”指社区群众关注度高、受益面广,贴近居民、贴近生活,群众热切希望解决的惠民小项目。
③参考《深圳市全面实施民生微实事项目工作指引》《罗湖区民生微实事示范项目操作指引》(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