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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广角】共生理论视角下的广州市乡村群发展策略
规划师杂志社   2024-09-06 13:04:19
 

摘 要

在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大都市地区乡村已突破“单点打造”的范式,探索出“以点带面”的乡村群发展新路径。在共生理论视角下,随着城乡关系的变化,村与村之间的共生关系也逐渐向互惠共生方向进化。通过梳理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市乡村群经历的“离散—粘连—极化—扩散”发展历程及特征,剖析乡村群现状存在的共生单元质参量关联度低、共生界面介质单一、共生环境正向激励作用弱等问题,从协调共生单元、强化共生界面、完善共生环境三方面提出乡村群共生发展的优化策略,为大都市地区乡村群优化发展提供思路。

[关键词]乡村振兴;大都市地区乡村;乡村群;共生理论

[文章编号]1006-0022(2024)04-0055-09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B

[引文格式]唐双,王峰,叶红,等.共生理论视角下的广州市乡村群发展策略[J].规划师,2024(4):5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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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 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关系主要经历了分离、统筹、融合3个阶段,长期的城乡二元体制加剧了我国的城乡矛盾,导致城乡发展失衡。在后生产主义背景下,西方传统“城市化—郊区化—逆城市化—再城市化”的发展模式无法适应我国国情,主动振兴乡村以实现城乡等值融合成为我国现代化发展的新路径。自2004年以来,我国的“中央一号文件”持续关注乡村发展,大幅增加“三农”投资,开展乡村建设,推动乡村地区的社会及空间面貌显著改善。随着城市要素的不断流入,乡村资源被不断激活,但是传统的单村发展模式无法有效突破乡村发展承载力不足、产业低水平同质化、设施建设重复低效等困境。广东、浙江等资源条件较好的发达地区,率先开展了“美丽乡村群”“多村联动”“区域化联村”“新乡村示范带”等实践,推动一定地域范围内具有地理临近、资源关联、经济联系等特征的多个乡村,通过约定共同发展目标、共享区域资源和发展机遇、共建共享设施与组织,形成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的地域综合体。

目前,学界对乡村群的研究处于初期阶段,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4个方面:①乡村群发展的识别与界定,主要从村庄关联与发展潜力两方面入手构建评价体系;②乡村群的模式与类型,从空间结构体系、村庄产业经济、组织管理方式等方面进行模式探究,依据核心资源、空间形态等要素划分乡村群类型;③乡村群发展的动力因素,包括政策、资本、设施等外在驱动因素以及乡村要素关联、利益联结等内在驱动因素;④乡村群规划的作用与编制方法,现有研究将乡村群规划作为县域与乡村之间具有承上启下衔接作用的中观层面规划,并从产业、空间、设施、组织等方面提出规划编制内容。现有研究对乡村群发展历程的梳理、现状问题的剖析及内在机制的研究分析较为缺乏。基于此,本文借鉴共生理论,分析广州市乡村群的发展历程与现状表征,从协调共生单元、强化共生界面、改善共生环境3个方面提出乡村群共生发展的优化策略。


1 共生理论概述


“共生”(Symbiosis/Intergrowth)是德国生物学家德贝里提出的一个生物学概念,指不同种属的生物生活在一起,产生共同生存、协同进化或相互抑制的联系。其本质内涵主要包括3个方面:①共生是一种动态变化的自组织现象,共同进化、发展与适应是共生的本质,也是共生系统发展的总方向;②共生是通过紧密合作、合理分工产生共生能量,同时通过形成独特的共生结构与模式,维持共同体的发展并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过程;③共生强调从竞争中创造新的合作关系,更有利于提高发展效率。

共生三要素包括共生单元、共生环境和共生模式,三要素之间相互影响和作用,共同反映共生体动态变化的方向和规律(图1)。共生单元是构成共生关系的基本要素和形成共生体的基本物质条件,也是基本能量生产和交换单位。共生单元通过质参量反映其性质与特征,质参量之间的关联度与共生度反映了共生单元之间的联系程度。共生环境是共生单元以外所有要素的总和,是共生形成的基础条件,其所包含的共生界面是共生单元进行物质、信息和能量传导的媒介、通道或载体。共生模式是指共生单元之间相互作用的方式,由行为模式和组织模式组成。其中:行为模式反映共生单元之间相互作用的行为类别,包含寄生、偏利共生、非对称性共生和对称性互惠共生;组织模式反映共生单元之间相互作用的组织方式,包含点共生、间歇共生、连续共生和一体化共生。

图1 共生系统结构示意图

资料来源:根据参考文献进行整理绘制。

目前,共生理论已经拓展应用于城乡发展研究,如城市群研究、城乡统筹发展、城市设计、都市边缘区乡村研究、乡村振兴研究等,主要对城市与城市、城市与乡村、城市不同功能区之间的共生关系开展研究,但国内外少有学者将其用于乡村群的发展研究。本文试图将共生理论应用于乡村群的研究,为乡村群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撑,并拓展共生理论的研究范畴。


2 乡村群共生分析框架


2.1 乡村群的共生层次

共生包括内共生与外共生两个层次(图2,图3),乡村群的内共生在共生单元(乡村及乡村区域内的功能单元)之间产生,外共生在共生系统(乡村群)之间产生。乡村群内的共生单元包括单个村庄以及圩镇、景区等乡村地区内的功能单元,乡村单元之间的共生是乡村群共生系统形成的必要条件;乡村群的外共生是随着乡村群发展成熟、合作网络进一步扩大而产生的,群与群之间的共生是更高层次的共生模式。乡村群发展的必要前提是城乡资源要素的集聚超出了单个村庄或功能单元的承载能力,因此城市与乡村的共生关系作为资源要素流动情况的表征,决定了乡村单元之间的共生能否实现。由此,大都市地区更容易产生乡村单元之间的共生,进而形成乡村群,也更容易产生群与群之间的共生,进而形成乡村群共生网络。由于乡村群的发展仍处于初期阶段,尚未形成乡村群与群之间的共生关系,本文探讨的是乡村群的内共生,主要为村与村之间的共生。

图2 乡村群内共生系统结构示意图

资料来源:根据参考文献进行整理绘制。

图3 乡村群外共生系统结构示意图

资料来源:根据参考文献进行整理绘制。


2.2 乡村群的共生条件

根据共生理论,以下两个方面构成了乡村之间形成共生关系的基础条件:①共生单元之间至少具有一组兼容的质参量,即乡村群内部乡村之间在资源要素上具有共性或互补性特征。资源要素的特征决定了乡村的不同类型,同类乡村之间通过合理分工实现集聚规模效益和共同优势强化;异类乡村之间则通过合理分工实现取长补短和优势互补。②共生单元之间必须要有共生界面,即乡村群内部乡村之间具有物质、信息与能量流动的载体和通道。乡村群的共生界面由共生介质构成,主要包括“硬介质”设施与“软介质”组织,是村与村连接的通道与纽带,对共生关系的产生和维系起到了重要作用。在现有乡村群研究中,多位学者提到了乡村群的形成条件,如“地理邻近”“文化同脉”“经济联系”等就包含了以上两个共生的基础条件。


2.3 乡村群的共生机制

乡村群共生的本质是通过加强协同、减少对抗及优化环境,降低乡村发展的经济社会成本,实现区域协同与合作。乡村群共生机制包括3个方面:①由共生环境作用于共生单元形成的环境诱导机制,乡村群的共生环境主要是指影响乡村群发展的政治、经济与社会环境,市场调节、政府引导及社会认知等都会影响共生关系;②由共生单元相互信任、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形成的共生动力机制;③由共生单元性质差异和共生界面介质特征所形成的共生阻尼机制。在乡村群共生发展过程中,环境诱导机制具有正向激励作用和反向抑制作用,正向诱导作用能够激励共生单元动力增长,同时共生界面中丰富的共生介质能够减小乡村之间相互作用的阻力。因此,乡村群共生的实现必须以各乡村主体相互信任为基础、以利益共享为动力,在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等作用下,不断减小内部各村之间相互交流的阻力,最终形成利益共同体。


3 广州市乡村群共生发展分析


3.1 广州市乡村群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发展战略的调整以及社会发展的变化,我国城乡关系主要经历了城乡分离、城乡统筹、城乡融合3个发展阶段,城乡关系正从偏利共生转向对称性互惠共生,乡村发展受到重视,逐渐实现城乡要素的自由流动与等值融合。随着城乡关系与乡村发展政策的演变,乡村群发展也在不断变化。借鉴相关研究,将广州市乡村群发展历程划分为离散阶段(1978—2005年)、粘连阶段(2006—2015年)、极化阶段(2016—2020年)、扩散阶段(2021年至今) 4个阶段(表1)。


表1 广州市乡村群发展历程分析

3.1.1 1978—2005年:离散阶段

在从城乡对立过渡到城乡统筹的背景下,广州市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迅速,乡村资源大量流入城镇,乡村逐渐边缘化和原子化。20世纪90年代,广州市以中心村为对象开展了村庄规划编制与管理的系统探索,以矛盾突出的城中村和近郊村为规划对象,选定市区和县级市共280个村作为中心村。这一时期的规划为以解决新增分户住房需求为主的居民点规划,通过让“农民上楼”来解决住房问题,但旧房未拆导致用地不集约,造成土地资源浪费严重。由于缺乏对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等的统筹考虑,乡村处于无序、离散的发展状态。

3.1.2 2006—2015年:粘连阶段

在城乡统筹的背景下,广州市先后开展了3轮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其乡村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2007年,开展了以基础设施提升完善为重点的新农村规划编制;2010年,开展了以人居环境提升为主的宜居村庄规划和以扶贫为导向的北部山区帮扶规划编制;2013—2015年,在资源禀赋好的乡村率先开展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创建了3批美丽乡村试点,为其他乡村的发展建设起到示范作用。以广州市从化区为例,从化区率先提出“美丽乡村群”这一概念,依据“资源关联、地域关联、文化同脉、经济联系”以及全域均衡布点的原则,划定了五大乡村群。在这一阶段中,顶层的集群化发展思想推动了乡村群规划的编制,村与村之间逐渐在空间、产业上产生“粘连”,形成关联互动。

3.1.3 2016—2020年:极化阶段

在城乡统筹过渡到城乡融合的阶段,广州市全面推进以特色小镇为核心平台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一方面,在《广州市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指引下,美丽乡村建设进入全面推进阶段,随着美丽乡村数量的增加,美丽乡村的空间分布从离散逐渐走向集聚,形成美丽乡村集群;另一方面,在政府与社会力量的主导下,特色小镇所在的核心乡村在空间、产业、社会上实现重构,逐渐成为区域产业增长极。广州市7个涉农区将美丽乡村群与特色小镇建设相结合,以特色小镇为产业发展极带动周边乡村发展,形成“以点带面”的特色网状空间格局。

3.1.4 2021年至今:扩散阶段

在城乡融合的背景下,我国进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阶段,美丽乡村的持续建设提升了乡村整体发展水平。广州市于2021年提出构建“新乡村示范带”,并要求每条示范带覆盖“3个村、2000户、10 km以上”。2022年,广东省提出构建“乡村振兴示范带”,并要求每条示范带应串联不少于“1个圩镇、5个行政村、10 km精品线”。2023年,广东省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由此,广州市各涉农区开展了新乡村示范带的建设行动,从区域层面整体统筹,界定乡村群的范围,依据各村资源禀赋制定发展目标和定位,并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


3.2 乡村群共生困境分析

由于不同乡村群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创建时间以及政府投入和资本介入等情况不同,各乡村群的发育程度有所不同。但从整体上看,广州市乡村群发育程度较低,共生模式不成熟:在行为模式上,以寄生和偏利共生为主,仅有部分乡村群达到非对称性互惠共生的状态;在组织模式上,乡村群多处于点共生、间歇共生的关系中,较少为连续共生,没有实现一体化共生。结合共生理论进一步分析发现,乡村群共生模式的不成熟是乡村群外部共生环境以及内部共生单元、界面等共同作用和影响的结果。见图4。

图4 乡村群共生系统困境分析图

资料来源:根据参考文献进行整理绘制。


3.2.1 共生单元质参量之间的关联度与共生度较低

共生单元之间的联系紧密程度对乡村群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乡村群共生单元之间联系不够紧密的原因主要在于产业与空间质参量的关联度和共生度较弱。广州市的乡村群大多发育程度低,处于低水平、松散的“单村独建”发展状态,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共生资源分离,跨村共享难。乡村资源的分类不清晰、产权不明晰、价值评估体系不完善,且乡村资源分散,没有采取相应措施实现集中利用,导致乡村群资源难以整合发展。现状乡村具有大量“沉睡”的、闲置的资源,在传统中心地理论的指导下,按照“核心村—一般村”等级化的投放与整合资源模式,难以精准识别真正具有发展潜力的乡村。

(2)产业关联度低,融合发展难。一是单元自身产业特色不强,以近年来投入较多的特色小镇为例,广州市55%的特色小镇存在主导产业特色与差异性不强、产业结构单一、同质化程度高、新型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不充分等问题;二是单元之间产业合作少,核心村对一般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小,一般村的产业发展能力较弱,仍以低附加值的农业生产环节为主,第三产业发展缓慢。

(3)空间无序混杂,功能难协调。由于早期乡村的产业发展建设缺乏实用性规划的引导,当产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出现了产居空间无序混杂、功能混乱、乡村风貌失序等现象。同时,核心村与一般村存在明显的空间分异,一般村较核心村更加无序混乱。

3.2.2 共生界面介质单一限制单元间的交流互动

共生界面由共生介质组成,共生介质由共生单元质参量的性质决定。乡村群的共生介质包括两类:①实现乡村之间产业及空间联系的“硬介质”——设施,通过设施的共建共享推动乡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②整合乡村资源、促进产业发展与治理协调的“软介质”——组织,通过组织的共同营造促进各乡村在产业和治理上的协同共进。目前,广州市乡村群的两类共生介质均存在短板。

(1)设施配置不合理,难以满足发展需求。设施是乡村群最基础的共生介质,是高质量生产生活的保障。目前广州市的乡村群基本实现了美丽乡村全覆盖,通过人居环境的整治提升,已经满足基本生产生活功能需求,但相应的配套设施无法满足乡村群作为优质生产生活载体发展的需要;过去在单村范围内进行设施布局,大部分公共设施覆盖不足、主体单一、方式传统、低效浪费等“离散化”问题亟待解决。同时,乡村群作为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的地域综合体,随着产业链的不断延伸,对农业生产、旅游服务等配套设施的需求不断增加,因此应避免设施不足阻碍产业发展。

(2)缺乏共同体建设,难以实现共生发展。随着乡村经济产业的发展,不同尺度的联合经济组织及党建联合共同体兴起。由于乡村整体内生动力不足,没有实现从“他组织”向“自组织”转变,政府不恰当的干预导致自主性危机。同时,随着城乡要素流动的加剧,乡村经济边界逐渐开放,而社会边界的封闭性仍较强,形成地缘、血缘、业缘关系逐渐瓦解的“弱熟人社会”,村与村之间的合作共享意识淡薄、信任机制缺乏,难以形成长久合作的利益共同体。

3.2.3 共生环境对乡村群发展的正向激励作用小

共生环境是乡村群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共生环境与乡村群之间的作用具有正向、中性和反向3种作用类型。目前乡村群受到共生环境的影响远大于其对共生环境产生的影响,且共生环境对乡村群的正向激励作用仍然较弱。在政策层面,由于没有因地制宜地开拓完整的乡村群建设实施路径,缺乏系统性的乡村群培育机制,缺少相应的投融资、土地支持政策以支持乡村群的发展,导致具体工作难以有开拓性的创新。在组织层面,由于政府、村干部、村民及企业对乡村群的认识与理解不够充分,没有达成共识,难以充分调动村集体、村民及企业的积极性,无法实现乡村群共同体的构建。


4 基于共生理论的乡村群优化策略


借鉴共生理论,从协调共生单元、强化共生界面、完善共生环境三方面提出乡村群共生发展的优化策略(图5),从而推动共生模式优化和共生系统重构,实现乡村群命运共同体的共建共治共享。

图5 乡村群共生发展优化路径图

资料来源:根据参考文献进行整理绘制。


4.1 协调共生单元:提升质参量的关联度与共生度

4.1.1 资源整合共享

资源整合是乡村群共生发展的基础。乡村土地是社会生产的基本要素,土地综合整治是解决土地利用问题、优化乡村资源的关键举措:通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推动乡村“三生”空间重组,以跨镇村资源整合和激活乡村生态资源,构建生态价值交易机制,实现全要素价值流通,以多主体资金整合推动乡村自然资产增值。进一步评估乡村群内的自然生态、历史文化、人力资本、资金资产等资源价值,形成同质资源集聚、互补资源融合的“资源—网络”体系(图6)。乡村群的“资源—网络”体系打破了资源单向流动的状态,为内部资源共享及外部资源联结提供了基础;通过对资源进行评估和比较,明确特色资源、核心资源和一般资源,帮助乡村群在后续规划中实现资源价值最大化;为自上而下的资源分配及城市资源流入提供指引,实现资源的精准分配与对接。

图6 乡村群“资源—网络”体系示意图

4.1.2 产业融合共营

产业融合共营建立在乡村群清晰的“资源—网络”体系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乡村群主导产业及开发重点,明确各村的分工与合作关系,根据各村资源条件进行产业功能的空间布局(图7),编制乡村群产业发展规划,构建三产融合、集群发展的乡村群产业体系。通过引导城乡资源的精准对接和高效配置,推动乡村群整体产业结构升级,主要表现在以新型特色产业为主导、以都市现代农业为载体、以新型旅游产业为带动3个方面,促进乡村群多元业态的融合联动发展,对各个产业进行统一规划布局,推动更具规模效益和竞争力的“一群一品”“一群多品”建设,塑造具有影响力的乡村联盟品牌,实现城乡要素的整合,建立城乡平等对话的发展平台。

图7 产业融合共营路径图

4.1.3 空间重构共融

乡村之间在空间上的关联主要通过生活、生产、生态空间的有序布局、整治改善与保育保护等工作实现,有利于区域的功能协调、文化传承与风貌统一。随着乡村群的资源整合及产业融合发展,为适应产业驱动乡村发展背景下生产关系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实现乡村产业与社区的“产村互动”及可持续发展,需要对乡村群生产、生态、生活空间进行重构:发掘乡村的多元功能与价值,将乡村群从一个简单的“经济增长点”变成具有生态、文化、生活等多元价值的空间(图8),注重乡村农本社会背景,保护乡村独特的生态景观、农业经济、乡土技术、社会情感、文化美学等各方面价值。在产业重构的引导下,改变“三生”空间的分离状态,形成有序、高效、生态、人性化的“三生”空间相融的复合空间体系,构建具有优质精品人居、优美自然环境、深厚人文底蕴的乡村场景,从而实现乡村群的空间重构。

图8 乡村群多元价值空间示意图


4.2 强化共生界面:构建乡村群紧密联系的通道

4.2.1 设施统筹共建

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产业服务设施等“硬介质”的统筹共建,使乡村之间以及城乡之间的空间联系更加紧密。在公共基础设施方面,通过设施网络的互联互通加强村与村之间的生产生活联系。在公共服务设施与产业服务设施方面,以单个乡村社区的生活圈为基础,整体统筹乡村群设施规划,构建“乡村群—行政村—自然村”三级共享生产生活圈(图9)。以乡村群共同利益最大化为原则,通过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与差异化配置,提高设施利用效率并加强乡村群内部各村的交流互动;结合乡村群产业发展和空间功能,配置产业服务设施,实现现代农业生产以及休闲旅游服务等产业配套设施的统筹共建与利益共享,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推动乡村群区域产业创新升级。

图9 乡村群三级共享生产生活圈示意图

4.2.2 组织联动共赢

乡村群共同体的组织联动需要多方主体协同参与,将原本分散的村庄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利益共同体,通过党建联合引领、多村联营抱团及政企村合作运营的发展模式,实现多元主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作共建、联动共赢,保障乡村群共同体的可持续共生发展(图10)。①党建联合引领发展。以各村为单位建立乡村群联合党委,形成“镇街党工委—乡村群联合党委—村党支部”三级体系,联合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形成党建联盟,共同引领乡村群发展。②多村集体经济联营。联动各类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乡村群股份经济联合社,进一步设立乡村群联合社有限公司,实现乡村群内部的利益联结。③政企村合作发展。成立由政府、投资主体、乡村群主体及其他社会主体合作的乡村群发展有限公司,建立乡村群建设主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形成政企村合作运营和多主体共建共治的发展模式。

图10 乡村群组织联动模式图


4.3 完善共生环境:推动乡村群实现共同进化

良好的共生环境是推动乡村群实现共同进化的重要支撑,因此需要改善原有不利于乡村群发展的客观环境,强化政策创新,统筹规划实施、资金支持、人才吸引等政策保障,将反向抑制作用转变为正向激励作用。目前,乡村群的实施保障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构建适应乡村群落化发展的土地制度,主要包括土地“村村挂钩”机制与点状供地机制。其中,“村村挂钩”是指在乡村群范围内,通过将部分乡村的存量闲置或低效建设用地整治复垦为耕地,将验收后的用地指标调剂给需要发展的村庄,并获取相应的利益。将原有的土地“增减挂钩”限定在乡村群范围内,改变过去“城市优先”的惯性思路,推动乡村群形成利益共同体。点状供地是指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坚守耕地红线保护原则,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求,按“建多少、转多少、供多少”的原则进行用地报批和供应,解决传统大规模、高成本、多限制的土地供应方式与现阶段乡村产业发展需求不匹配的问题。二是优化乡村群发展的财政政策,完善乡村群培育与激励机制。通过健全财政支持体系和投入保障机制,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资金统筹管理与使用办法,构建资金管理保障机制等措施以激励和保障乡村群的发展。


5 结束语


乡村的集群发展是多种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包括自上而下的政府引导与自下而上的市场推动、外部的城乡发展推力与内部产业集聚发展的动力。在共生理论的视角下,乡村群是由各乡村单元按某种共生模式构成的具有共生关系的集合,即共生系统。本文从共生单元、共生界面、共生环境3个方面对广州市乡村群进行现状分析并提出优化策略,以期推动乡村群实现互惠共生发展,为大都市地区的乡村群优化发展提供思路。

在乡村群共生单元上,其质参量的融合与否决定了共生关系是否形成。乡村群的质参量主要包括资源、产业和空间。目前,广州市乡村群共生单元质参量之间的关联度与共生度较低,应构建乡村群“资源—网络”体系以实现资源整合共享;依据资源形成产业体系与分工合作关系,实现产业融合共营;合理布局乡村群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实现空间重构共融。

在乡村群共生界面上,设施与组织同时作为乡村群内部各村之间以及乡村群与外部环境之间的联系纽带,能够实现物质、信息与能量的传递。现状乡村群共生界面介质单一,限制了单元之间的交流互动,应构建网络化的基础设施与圈层共享的公共服务设施,实现设施的共建共享;通过党建引领、多村联营、政企村多元主体合作,构建发展利益共同体。

在乡村群共生环境上,乡村群处于城乡融合度不断提高、要素流动不断加快的共生环境中。随着城乡关系的演变,广州市乡村群整体呈现“离散、粘连、极化、扩散”4个发展阶段,现状共生环境对乡村群发展缺乏正向激励作用。为进一步推动乡村群的优化发展,应完善土地和财政政策,提供发展政策保障;加强政策的普及,推动乡村群内部主体形成共识,充分调动主体积极性并构建信任机制。



【注 释】

①广州市于2017年初步确定了47个特色小镇的主题和选址。2021年,经第三方机构评估,21个特色小镇通过评审被列入广东省特色小镇清单管理名单,不符合评审条件的特色小镇占比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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