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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规划】儿童有效参与社区建设与规划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规划师杂志社   2024-03-23 14:46:15
 

摘 要

近年来,儿童友好空间相关研究备受关注,但是在儿童参与的必要性政策、如何在儿童友好社区(儿童友好空间的基本单元)中促进有效的儿童参与式规划编制等方面仍缺乏相关规定和指导机制,这也是当前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选取3个儿童有效参与社区建设的国际案例,对参与流程、参与工具、参与成果进行系统分析,结合我国国情及国际经验本土化变革所面临的挑战,围绕“儿童有效参与需要一个怎样的过程并使其长久持续地进行”这一核心要点,重点提出儿童参与层级,并从构建完整机制、分级参与主体、升级参与工具、打通宣传渠道4个方面提出促进儿童有效参与的具体建议,以期为国内儿童有效参与社区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 儿童友好社区;儿童参与;有效参与;儿童参与机制

[文章编号] 1006-0022(2023)10-0146-08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B

[引文格式] 贺艺菲,吕飞,魏晓芳.儿童有效参与社区建设与规划的国际经验及启示[J].规划师,2023(10):146-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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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2022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试行)》)重点提出了“城市—街道—社区”的儿童友好空间体系构建策略,说明儿童这一群体正逐渐被规划者和社区关注。然而,《导则(试行)》等许多国内关于儿童友好空间建设事项的文件虽然都提到儿童参与的重要性,但是几乎未给出一个指导儿童参与的普适性方法流程。

目前的研究及相关实践对于“什么样的参与过程和程度更适合儿童并被视为有意义,并能充分表达他们的需求和喜好”这一问题及其解决办法尚不清晰,虽然儿童参与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承认儿童是社区行动者,并有能力参与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大多数人都存在相当大的质疑与困惑,以致现阶段发生的不同程度的儿童参与都存在一定程度象征主义的“剥削”和“轻浮”。本文通过分析国际上儿童有效参与社区建设的经验,探索儿童在何种程度上能被视为社区建设者,探寻适合我国儿童有效参与的方式和常规过程,以及需要什么样的系统变革才能保证其持久运作,这对于国内成功开展儿童参与性规划项目,有效将儿童的能力和观点纳入规划至关重要。


1 儿童参与社区规划的必要性和趋势


聚焦于解决人的需求、强调居民赋权已成为社区建设的时代议题。在社区层面进行参与式规划更便于组织居民、更贴近公众需求、更易达成改善和提升环境的目标已成为共识。未来社区的空间治理也将越来越紧密地围绕居民整体利益这个核心。公平社会的公共资源配置应以最弱群体利益的最大化为准则。弗罗斯特等指出在更具韧性和包容性的城市中,达成“所有年龄段的儿童都能独立地活跃在公共领域”的目标所要求的指标既造福儿童也造福所有公民;Sophie等认为儿童是当前社会系统的一部分,是家庭和社区的一部分。儿童参与可提供关于社区建设的新视角、提高社区空间环境对所有使用者的“适应性”,是公众参与的包容性延伸,遗憾的是儿童这一群体长期以来通常被成年决策者所忽略。

基于固有的成年人主导的权力关系,哈特提出的“有效的儿童参与才是改善儿童权利的根本途径”包含着一种观念,即儿童有效参与依赖于一个前提——成年人将儿童视为“伙伴”。因此,首先学术界和政府需要改变固有思维,允许和促进儿童参与并为他们提供资源;其次,决策者需要意识到儿童和成人之间的能力差距,找到方法促使他们最大限度地谈论社区问题。芬兰、法国等许多国家都已将儿童正式纳入参与性空间规划过程,并积极培养儿童在决策中的表达能力。在国际上,儿童有效参与社区事务的成果正频频涌现。

国内政策和先行实践,如《导则(试行)》和《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战略规划(2018—2035年)》,都提出从“城市—街区—社区”3个尺度统筹推进儿童友好空间体系构建。儿童友好型城市(CFC)建设致力于实现《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儿童权利,儿童友好型社区不仅作为保障儿童权利的空间载体,还作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基本单元,在此层面积极开展儿童作为利益方参与社区建设的工作,可有效配置更贴合儿童需求的儿童友好服务设施。社区层面的儿童参与式规划及其机制形成成为亟待开展的任务。


2 儿童有效参与社区建设的国际经验


2.1 协作机制:“政府主导+学校协同”

瑞典政府在加快落实儿童参与权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使瑞典社会也越来越重视儿童参与。瑞典哥德堡的哈马库伦社区和社区内的3所学校合作,以“儿童作为城市空间的共同创造者”为主题开展实践,探索儿童参与式规划涉及的两个社会领域(城市规划部门和学校)的职能和合作。规划人员和学校教师合作设计了3个连续的实践项目(表1),目的是在政府和学校之间尝试建立伙伴关系,以期通过对学校系统的改革,在“政府主导+学校协同”机制下创造一个空间来确保儿童参与过程是牢固且成体系的。


表1 瑞典哥德堡哈马库伦社区项目的内容与流程

资料来源:根据参考文献翻译整理。

学校在应对管理儿童参与过程的挑战时,不仅要面对课程系统的改变,还要面对整个学校系统的变革,即在项目启动后把一部分工作重点转移到与当地社区联系和互动、与政府规划部门沟通等方面。这些系统的变革使得儿童完全处于规划环境内,尤其体现在“学生的选择”中,学生通过自愿选择参与社区建设的课程,在教师的引导下达成与规划者的合作,核心是让学生通过使用Maptionnaire(基于地图的在线调查,旨在收集居民的意见)采访居民和亲友,根据意见评估描述他们的社区并提出解决方案。这实际上已经超越了常规的儿童参与(儿童自我提出意见),完全把儿童等同于“规划师”角色,使之成为真正的社区建设行动者。

此外,国外由学校发起并最终完成社区实践的例子还有很多。例如,Y-PLAN就是由学校开发的一门向青少年传授市政知识,使他们有能力解决社区问题的课程。此项目已有不少实践,主要是组织四年级学生对住房重建进行反馈、发表意见;组织高中生参与改善建筑环境和促进社区的可持续性等,我国不少高校也引入了此课程项目。


2.2 友好评估:“代际磋商+公平表达”

在努力实现儿童与成人之间公平的基础上,新西兰在促成儿童内部公平方面也做了很多工作。例如,在奥克兰城市广场儿童友好性评估并重建的案例项目中,所有项目场景中的儿童参与都包含了“儿童与成人磋商”“儿童间公平表达”的概念(表2)。“磋商”需要在了解和尊重儿童能力的情况下进行。在此项目中,成人通过给予儿童适当的帮助,使他们能够尽情抒发自己独特和有价值的想法,并极力鼓励平等的表达和呈现方式(包括《儿童看护法》关注的年龄、语言或残疾问题)。“代际磋商+公平表达”的形式极大提升了所有参与主体的投入效果,体现在设计人员根据儿童意见完成草案后,儿童被鼓励对此及参与过程进行友好评估并表达自己的感受,主要分为3个方面:在现场进行探索的过程使自己更容易表达想法;每个人都有发言的时间让自己感到被尊重;即使不通过语言,也可以通过文字来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些感受恰恰反映了参与过程的儿童友好程度,而不仅仅将儿童友好局限在成果上。在此案例中,儿童的参与是对政府项目和决策的正式参与,最后对参与成果草案和参与过程的儿童友好性程度进行评估收尾(图1),这意味着参与的儿童不仅有效地为广场重建的概念规划做出了贡献,还有机会反思参与过程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以至于他们的意见真实地被纳入公共空间和社区的规划。这个项目实际上经历了儿童有效参与的4个阶段:被给予参与的机会、得到适当的支持、通过项目做出决策、研究影响规划战略。


表2 新西兰儿童参与奥克兰城市广场重建项目的内容流程

资料来源:根据参考文献翻译整理。

图1 儿童友好评估流程示意图


2.3 愿景提取:“共同设计+联合听证”

在丹麦国家法律赋予公民通过公共听证会参与规划过程的制度背景下,儿童群体的声音也逐渐被社区的规划和发展接纳,这为儿童与成年决策者联合设计和听证提供了强大助力。丹麦哥本哈根市西德哈维恩社区就完成了儿童参与的“共同设计+联合听证”过程(表3)。共同设计的最终结果是儿童通过预先的映射、拼贴,在社区的一个公共绿地上建造了一个1∶1的全尺寸模型。这项简单的建造任务吸引了儿童参与,使儿童将想法转化为实际建造思路,让他们因创造出真实可玩事物的一部分,以及使用成人工具而感到自豪。成人通过观察儿童在构建模型时和在完成模型后的各种行为特征,了解儿童的设计概念及其对社区的意识和认知。这个过程既能使儿童正视自己的需求,又能使成年决策者将儿童的行动轨迹特征和模型所反映的儿童关注点纳入规划方向。共同设计的关键就在于成年决策者摸索吸引儿童参与的方法,洞察儿童对社区的感知和体验,探索不同的行动内涵如何转化为需要关注的规划事项,并将其提交到儿童联合听证会上进行多方利益的考量。共同设计的最终目的不是获取一个作为儿童创意表达的具体结果——设计模型,而是形成一个总体的设计概念并纳入对儿童有影响的规划事项。


表3 丹麦哥本哈根市西德哈维恩社区儿童参与内容与流程

资料来源:根据参考文献翻译整理。

后续的儿童联合听证会其实是儿童与多方利益相关者进行对话交流并给予成人利益方洞察儿童视角机会的媒介和工具。听证会可以被当作对共同关注事项的“谈判桌”,用于讨论儿童关注事项方面所需采取的行动(图2),它实际上是在为儿童提供一个平台,让他们作为有效的当地利益相关者被关注和被认真对待。

图2 儿童联合听证过程机制图


2.4 小结

对上述3个国家儿童参与社区建设的案例内容进行梳理可以发现:在促进儿童对社区的探索和分析方面,都采用了能使儿童描述对社区生活环境的认知和感受的方法(地图标注、儿童探索等);在过程中涉及“喜欢/不喜欢”的频率很高,这说明提取儿童对社区的愿景是儿童参与的根本目的之一;这些产出有效成果的案例中,虽然都由成人发起,但是都摆脱了象征主义,达到了深度参与的程度,这意味着儿童有效参与并非一定由儿童发起。


3 国际经验的启示


首先,从传统参与方式向有效参与方式转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个过程不仅体现在纵向的儿童智力发展水平上,还体现在横向的提高参与机制发展水平上;其次,随着参与机制的成熟,传统参与方式不一定会被摒弃,对不同发展阶段的儿童应采取不同程度的参与方法,即“孩子与成人对话”“探险”“被访谈”可以在同一儿童参与实践中出现。见图3。

图3 从传统参与到有效参与的演变过程图

借鉴国际经验,本文对我国儿童有效参与建设儿童友好型社区提出建议:完整机制是儿童有效参与开展的前提;根据儿童的年龄分级适配不同的参与方式以促进有效参与;发展可视化工具来弥补参与过程中的信息理解差异;借助媒体宣传儿童参与成果以进一步激发儿童参与的热情并促进全民认知。见图4。

  图4 儿童有效参与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架构示意图


3.1 构建完整机制:以社区—学校为载体

《导则(试行)》提出要在方案制定、建设实施、评估反馈环节实现儿童参与。除了这3个环节,参与主体的招募培养是使儿童全过程参与顺利开展的基石(图5)。法国、芬兰等国家为使儿童更便利地参与城市管理,还成立了“儿童议会”。在国内,深圳也已率先构建了“市—区—社区”3级儿童议事会制度;长沙儿童友好规划为确保项目的规划实施与使用者之间不脱节,成立了“规划师+儿童+学校(老师)等角色”的工作营。总而言之,首先应在政府的管理下,以社区—学校为载体成立“儿童委员会”来培养儿童参与的意识并对儿童参与进行管理。教师和规划人员应保持学校与规划部门之间的联系畅通,并通过逐渐建立管理系统来有序组织儿童的全过程参与,这样能够有效避免儿童参与被当作可有可无、形式化的活动,各位“儿童委员”也会逐渐将自己真正代入“规划师”角色。这些活动带来的积极影响又会促使关心儿童的组织在学校开展活动,学校将成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与儿童发挥能力的重要载体。其次,成人具有儿童缺乏的超越自身利益思考的能力,为使成年工作者更好地辅助儿童达成有效参与,应对负责“儿童委员会”工作的成人制定针对性的儿童权利教育培训方案。

图5 儿童的全过程参与“1+3”机制图

在方案制定和建设实施的环节,首先应根据参与主体的年龄划分为不同的儿童小组,并以不同程度的参与形式和方式形成初步成果;其次通过参与主体之间的交流和代际磋商深化成果;最后通过一系列的友好评估、成果展示和儿童友好评定形成最终成果。在项目实施之前,决策者的会议也应邀请儿童参与听证,促进他们对参与成果纳入方案的认知。在评估反馈环节,儿童则是以宣传者的身份出现,如在相关网站认定自己的参与成果,在媒体专栏充当“小记者”“小撰稿人”等。


3.2 分级参与主体:适配参与层级

3.2.1 儿童社会适应分级

人从出生起就通过和成人的交际和系统的学习掌握人类已有的社会经验,这个过程就是社会适应。大量研究表明,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随着年龄的增长普遍不断提升或平缓发展。学龄前儿童的适应行为包含智力发展过程中的感知觉、动作的发育水平。皮亚杰等将儿童智力发展划为4个发展阶段:感知运动阶段、前运算阶段、具体运算阶段、形式运算阶段。儿童个体智力的发展水平决定了其在解决社会问题时产生的社会适应情况,而不同的社会适应情况又表现为不同的心理和行为特征,因此儿童成长需求也随着智力的发展而变化。建设满足全龄化儿童需求的社区需要剖析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心理水平、行为特征及社会适应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参与方式设计。

《儿童权利公约》将18岁以下的人定义为儿童,且儿童的社会适应以学校适应为重点。本文根据入学阶段将儿童群体划分为婴幼儿、学龄前期、学龄中期和青少年期。由于0~2岁的儿童没有表达能力,甚至无法实现成人代替其发言的情况,本文将儿童有效参与的主体界定为3~18岁且具有正常思维和行为的儿童。

3.2.2 儿童参与层级与形式

国内很多关于儿童参与途径的研究都引用了哈特阶梯来表明儿童参与应实现的目标是达到“儿童发起”的高级阶段。但相对而言,成人普遍具有完整成熟的智力和认知,而儿童在不同年龄段的责任感和付出程度可能会有所不同,越高阶的参与越需要儿童具有一定的认知、创造力和配合度。“攀登阶梯”的过程才是衡量公众参与效力的标准。因此,没有必要要求儿童总是在哈特阶梯的高级阶段参与,而是应根据其不同发展阶段鼓励其参与。本文在市民参与阶梯和儿童参与阶梯的基础上提出3个儿童参与层级,即“咨询+融合”“主张+反馈”“实验+认可”(图6),对应3个阶段中儿童所能达到最有效的参与状态(表4)。在这3个儿童参与层级中,“+”后的动作都由成人发出,始终维持着成人和儿童之间不同程度的权力差异,以便在规划事故问责中保护儿童。

图6 儿童参与层级与市民参与阶梯、儿童参与阶梯对比示意图


表4 各年龄阶段儿童的参与层级及儿童与成人的合作形式

在市民参与阶梯的“安抚”和“伙伴关系”之间出现第一层级“咨询+融合”。从市民阶梯的“咨询”到第一层级,权力是从成年决策者逐渐流向儿童(公民)。此层级是具有抚慰性质并开始建立伙伴关系的时期,是“表面参与”跨越到“伙伴关系”的过渡期,而另外两个层级都已处于“伙伴关系”之中。“主张+反馈”的目的是让儿童发现社区问题并设想愿景,而不是超出他们的能力范围勉强地提出一个具体方案。“主张”扩大了儿童参与,当“主张”的声音能被决策者重视时,儿童便能成为社区建设的积极参与者。“主张+反馈”的含义更接近于成人与儿童的“合谈”,而“实验+认可”则更接近于“合伙”,即达到儿童发起阶段,并将儿童作为独当一面的伙伴。很多鼓励儿童参与的实践往往是针对待规划或改建的确定项目,这些项目没有儿童参与也可以顺利推进,导致儿童参与常常陷入形式主义。在儿童被培养、接触社区事务的前提下,青少年自发寻求参与社区建设的能力已逐步发展成熟,与成年工作者也建立了一定的信任,此阶段的儿童就有能力并被赋予一定的自由来提出他们对社区的科学干预意见或方案。

需要明确的是,儿童参与层级的演变并非完全以年龄为分水岭,而是以儿童能力的更迭为标志,即一旦儿童具有稳定的下一层级能力就可以越级参与,在“实验”阶段积累一定经验的儿童代表,甚至可以脱离儿童参与阶梯,成为可以“委托权力”的“公民伙伴”。

3.2.3 儿童主要参与方式

儿童参与的目的是收集社区愿景,即了解儿童喜欢的社区是什么样的,进而确定儿童心目中的儿童友好型社区、街道及城市。从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获取得到的社区愿景的复杂程度有所差异,大体上可以分为3级:简单的愿望和喜好、对细节的环境喜恶、完整的意向和改造。这3级共同形成儿童友好型社区的规划概念。见图7。

图7 儿童在新层级上的参与方式和成年人的辅助方式示意图

在学龄前期和中期儿童的参与过程中,可以通过“儿童跟踪法”,使儿童标记他们感兴趣的地方,讨论喜恶特征,观察他们对环境的使用情况以便获取儿童视角,并最终转译为儿童愿景。青少年期的儿童参与表现为主动分享他们对社区的知识和意见并提出解决方案。成人在儿童参与过程中仅起到辅助作用,如完善儿童所需的制作材料的申领手续、组织投票、对方案进行商榷和分类、为儿童争取更广泛的听证机会(南南合作等各种大型造福儿童的国际或国家知识交流会应选取儿童代表进行旁听)等。

从第一层级到第三层级的参与转变,其实就是从“对话”到“授权”、从基础的“问答参与”到儿童与成人“共同设计参与”。


3.3 升级参与工具:缩短信息偏差

儿童和成人因为沟通表达与认知差距造成的信息误解及偏差需通过合适的可视化工具弥补,如拼贴与模型。当前国外已有不少关于数字化公众参与工具的研究,如:巴特利特建筑学院实施了一个“电子游戏城市主义”项目,它关注电子游戏的制作和玩法来协助处理现实中的城市问题;Minecraft被一个名为“Block by Block”的创新项目作为城市设计和治理的参与性工具。要满足儿童参与的可视化工具数字化升级需求,可以借鉴建筑或城市设计的游戏,设计一个专门用于儿童参与的数字化游戏平台,“玩家”不能随心所欲地运用素材来构建世界,而是必须遵循预先建立好的现状环境要素。该平台本质上是一个“设计游戏工具”而非游戏本身,但由于其游戏的表象,又能使儿童更享受参与过程。

将此平台基于地理信息系统进行构筑。它的运作方式就如同参与式地图(Participatory Mapping)所包含的参与式地图公共参与GIS(PPGIS),赋予社会中包括弱势群体的所有与规划事项决策相关的人使用的权力,通过将现实世界的各类儿童友好空间的信息和数据逐步整合到平台中,允许儿童通过添加地图标记和注释来分享他们的空间感受,实现儿童通过游戏直接发现城市信息、体会城市,进而使儿童拥有质疑和塑造当代城市的力量。见图8。

图8 基于GIS的参与式数字化游戏平台升级内容示意图


3.4 打通宣传渠道:促进全民认知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构建儿童友好型城市和社区手册》提出公民不仅要有儿童权利意识,还要理解儿童权利的概念并在日常生活中付诸实践。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向联合国认证的儿童友好城市方向迈进的关键在于,形成全民对于儿童友好和参与的共识,这也恰恰是儿童参与机制长久持续的关键一环。

3.4.1 网站系统建立

通过政府建立儿童友好网站来公示这个城市完成的所有支持儿童友好的建设项目,包括通过改善空间、提升安全、增加游憩方式等来建设儿童友好社区的项目;分享失败和最佳成功案例;构建儿童获取城市和社区信息的渠道、建立分享自我观点的论坛、设置提交意见和方案的入口、完善儿童社区建设者身份认证等。

3.4.2 当地媒体和社区宣传

首先,当地媒体可以建立儿童友好专栏,或者设置儿童记者版面并邀请参与社区建设的儿童加入创作,包括对成果的展示,以及分享会议或听证会的记录。其次,居民经常阅读社区宣传栏上的内容,对于宣传栏的展示、小区消极墙面的利用等,“儿童委员会”可以承担创作和布置的责任。通过线上和线下的联合宣传弥补全民对于儿童权利的认知缺口。


4 结束语


儿童参与式方法有益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和社区,但过程中存在一些障碍,包括儿童不愿参与、参与机制不成熟导致象征性参与等。这些问题与我国目前的儿童参与情况高度相关,许多以儿童为重点的项目被视为、用作“参与性”或“儿童友好型”的手段,而不是反映儿童真正的兴趣或给予儿童发挥表达能力的机会,这也是本文反对所有儿童都以“儿童发起并与成人共同决定”来参与的原因。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规划背景下,决定哪种参与形式更适合儿童的前提是必须为想参与的儿童提供各种参与方式,包括考虑不断变化的技术格局如何影响儿童选择参与塑造周围环境的方式,规划者必须丰富儿童参与目标内涵,与非政府组织、国内或国际关注儿童的团体和媒体合作,才能在儿童参与规划进程方面获取更多的机会和创新。


【注 释】

①Y-PLAN是2000年由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所处城市中心与学校开发的一项青年公民参与战略,它将青年与政府机构连接起来,邀请非规划专业的青年进入规划专业领域,接触与决策与他们相关的事务,为他们提供应对社区现实挑战所需的工具和平台,使他们运用所学知识和经验去解决当地的实际公共问题。

②2021年,新西兰向联合国提交的第六次儿童报告中提到对《儿童看护法》第11条进行修订:如儿童或青少年在表达意见或被理解方面有困难(年龄、语言或残疾),工作者必须提供支持,协助他们表达意见,并考虑他们的意见。

③中国南南合作援助基金支持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项目,通过分享解决方案、技术知识和资源,共同应对儿童面临的挑战。

④参与式地图(Participatory Mapping)是一种公众参与的类型,包括为各种目的生成或使用空间信息。参与式地图包含公共参与GIS(PPGIS)、参与式GIS(PGIS)和自愿地理信息(V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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