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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鉴析】全域全要素保护视角下的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探究——以儋州市中和镇为例
规划师杂志社   2023-12-17 02:43:09
 

摘 要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是我国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对其进行保护关系到城市文脉的延续、中华文化基因的传承。在各地大力推进城市更新提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的时期,亟需端正保护建设思想,创新工作路径和方式,解决好新时期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中出现的新问题。文章基于全域全要素保护视角,整合儋州市中和镇历史文化资源,构建包含镇域、历史镇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5个层面,以及自然环境要素、镇区格局、历史建筑、历史环境要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素等多种保护要素的全域全要素保护规划体系,以期在完整、系统地保护和弘扬中和镇的历史文化的同时,提高中和镇村镇风貌建设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并为其他地区的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 全域全要素保护;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中和镇

[文章编号] 1006-0022(2023)03-0151-07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B

[引文格式] 陈刚.全域全要素保护视角下的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探究——以儋州市中和镇为例[J].规划师,2023(3):15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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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自2018年以来,国家相继发布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将文物保护、文化遗产保护与国土空间规划联系起来,要求实现全域空间资源的合理保护。对文物遗址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综合性研究成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共识。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是国家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基于全域全要素保护视角,精准识别历史文化名镇特色,辨识文化遗产价值,梳理保护名录,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体系,是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整合的重要举措。

200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公布第四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录,海南省儋州市中和镇位列其中。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召开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专项工作调度会,部署了下一步历史文化保护的工作重点及任务。为贯彻相关历史文化保护会议与文件的要求,海南省启动了儋州市中和镇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修编工作。规划在整合中和镇现有历史文化资源的基础上,采用全域全要素保护视角,构建包含镇域、历史镇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5个层面,以及自然环境要素、镇区格局、历史建筑、历史环境要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素等多种保护要素的全域全要素保护规划体系,以期能为其他地区的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提供参考。


1 中和镇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1 中和镇现状

中和镇位于海南省儋州市西北部,不仅是海南省重要的旅游城镇,还是儋州市北部商贸中心,以及中和镇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拥有优越的空间格局、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和镇坐落于北门江畔,整体呈现出“故城傍碧水,古迹绕翠峰”的空间格局。中和镇有11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未评级的不可移动文物39处(图1)。唐代以来,中原文化在中和镇广泛传播,对中和镇的社会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和镇民风淳朴,受“东坡文化”影响,当地人喜欢吟诗作对,因此中和镇也有“诗对之乡”的美称。

图1 镇区文化古迹分布图


1.2 中和镇保护的现实困境

1.2.1 历史建筑损坏严重,古镇整体风貌杂乱

中和镇的历史建筑损坏严重,现仅存82栋,主要为明清时期和民国时期的建筑物,集中分布在中南街与东门街、西门街交汇处。现存的历史建筑缺乏维护,建筑质量堪忧,如儋州古城门和城墙由于年久失修,爬满绿植,面临倒塌的风险。中和镇内仅国家级等高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保存较为完好,如东坡书院和儋州故城。仍在使用的历史建筑如南洋古街等,虽然建筑保存完整,但是多数得不到修缮和维护,存在安全隐患。同时,中和镇还存在现状建筑风貌杂乱无章问题,由于居民自建房数量多,古镇内充斥着大量现代建筑,古镇整体的风貌杂乱,并且居民的历史建筑保护意识薄弱(图2)。

图2 风貌格局与历史街巷现状分布图

1.2.2 基础设施较差,古镇宜居性欠佳

中和镇生活配套设施和开敞空间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中和镇内部道路基本为传统街巷,道路狭小,无法满足消防、救护等突发事件的疏散救援要求。同时,中和镇的市政设施不够完善,电线乱搭现象凸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排水设施不完善,居民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附近的沟渠,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

1.2.3 更新活力不足,古镇发展缓慢

古镇整体发展缓慢,缺乏活力,近年来仅新建了关岳庙等建筑,完善了东坡书院等历史建筑。中和镇目前以居住功能为主,仅有解放路一条商业街,但产业以传统商业为主,且呈逐步消退的态势;镇内居民多数外出务工,空心化趋势明显,传统文化和手工技艺面临后继无人的危机。


2 全域全要素保护视角下中和镇保护规划目标与思路


2.1 规划目标:实现人、自然、城市的有机协调与古镇可持续发展

中和镇国家历史名镇保护规划提出适当降低古镇建筑密度、居住密度,通过调整古镇内不合理的用地结构,改善居住环境、交通条件,完善设施,提高防灾能力,实现人、自然、城市的有机协调,保障中和镇的可持续发展。中和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目标大致分为总体目标、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3个层级。其中,总体保护目标为实现对文物古迹和古镇的有效保护及可持续发展,维护古镇整体风貌特色和建立古镇风貌展示体系,保护和延续中和镇风貌及文化特色,改善镇区的居住环境,使古镇实现现代与历史的融合;积极探索保护与合理再利用相结合的路径,发展地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近期保护目标为促使古镇的保护、整治、修缮、利用工作初见成效,镇区内居民的生活质量普遍得到改善,一些濒临毁灭的文物古迹得到抢救性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和部分重点保护民居得到有效保护及合理利用,有效遏制破坏古镇空间视廊和视觉环境,以及损害文物保护单位环境风貌的建设行为。远期保护目标为促使中和镇整体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具有历史意义的文物古迹得到有效修复,历史文化保护区内涵不断丰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各项配套设施得到完善,周边环境与建筑相协调,古镇保护取得良好的综合效益。


2.2 规划思路:构建全域全要素保护规划体系

通过分析中和镇现状可知,中和镇的总体格局保存完好,传统街巷密度较高,历史建筑集中成片,文物古迹遗存丰富。与部分历史文化遗产分布零散的历史文化名镇相比,中和镇的历史文化空间具有较高的连续性、完整性。因此,本文以最大限度地保持古镇的完整性为目标,基于全域全要素保护视角,构建包含镇域、历史镇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5个层面,以及自然环境要素、物质文化遗产要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素等多种保护要素的全域全要素保护规划体系。其中,物质文化遗产涵盖了镇区格局、传统建筑、历史环境3个方面的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素包括了已经列级的非物质文化遗存及未列级的其他优秀传统文化等。在中和镇全域全要素保护规划体系中,随着规划层级递进,涉及的保护要素逐渐细化,需要对每个规划层面的保护要素进行提炼,并明确相应的保护内容,以便于保护规划工作的开展(图3)。

图3 全域保护视角下中和镇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思路图

2.2.1 镇域层面:统筹要素,整体把控

镇域层面主要是对中和镇镇域文化生态的完整性和结构性进行有效保护,通过整合各类自然要素,梳理镇域内的历史景观轴线与廊道,协调古镇保护范围之外的历史建筑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塑造良好的古镇形象。

2.2.2 历史镇区层面:分区管控,协调风貌

在历史镇区层面,规划着重保护其历史风貌特色与传统格局。在历史风貌特色管控方面,将古镇历史文化保护区划分为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并针对不同区域提出相应的风貌管控要求。在传统格局保护方面,明确重要界面与空间节点的保护要求,使其与古镇的历史格局和传统空间肌理相协调。

2.2.3 历史文化街区层面:分级保护,全面改善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主要是保护街区原有的格局和空间形态。规划将中和镇历史地段保护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两个层次,明确每个保护层次的范围和要求,并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用地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提高居民的居住质量。

2.2.4 文物古迹层面:梳理现状,分类整治

在文物古迹保护层面,规划将保护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划分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其他建筑四类,梳理建(构)筑物的风貌、建筑保护等级和保护价值、建筑质量、建筑年代、建筑高度等要素,并统筹考虑建筑保护与整治时序、旅游发展、古镇环境整治等,对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建筑提出分类保护和整治措施。

2.2.5 非物质文化遗产层面:保护为主,合理利用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规划制定了科学的保护计划,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据库,重视公众参与,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历史文化的展示与利用,彰显历史文化的魅力。


3 中和镇保护规划内容


3.1 明确镇域保护要素,构建全镇域整体保护格局

3.1.1 提出镇域环境要素的保护要求

自然环境是历史文化遗产生存的载体,而自然要素是自然环境不可或缺的成分,任何脱离了自然要素的保护都是不可持续的,规划应将自然要素保护和与历史环境要素保护相结合,重点加强对环境的管控。规划提出了镇域山、水等自然环境要素的保护要求,主要是对古镇周边山体和北门江提出保护要求。对于古镇周边山体的保护,规划维持原有的山体轮廓线、等高线等自然地形景观特征,严禁开山采石、挖沙取土等破坏山体景观的行为。对北门江的保护,规划通过打造北门江文化廊道,保护水体和岸线形态,延续现有水系走向,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水质,严禁向水体中排放污水;结合防洪要求整治水体,改善北门江两岸的空间环境,按传统形式修缮驳岸、踏足等,营建宜人的滨水空间。同时,通过构建生态廊道,使城市与自然和谐共生,并强调县域生态支撑系统的安全性,保护自然山水的生态和景观价值。

3.1.2 构建镇域整体保护格局

中和镇依水而建,古迹、村落依山而筑,形成了“一城一江”的古镇骨架,延承历史文脉,维护历史肌理,是古镇保护的必然要求。规划综合考虑中和镇的演变历程、各类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环境要素等的分布,在镇域层面构建了“一心、一带、多节点”的整体保护格局。其中,“一心”指文化名镇核心区,“一带”指北门江文化廊道,“多节点”包括水井香泉、和平新村遗址、东陵堂等核心区之外零散分布的景点。同时,规划在中和镇的建设中,通过控制新建建筑的高度、调整道路宽度等措施强化景观廊道,保证各节点之间的景观廊道畅通(图4)。

图4 镇域整体保护结构示意图


3.2 实行分片区管控,协调镇区景观特色

3.2.1 针对保护区划提出管控要求

为保证中和镇传统格局与历史环境的完整性和延续性,规划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在保护区划分了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3个区域,并针对不同区域提出相应的保护要求(图5,图6)。

图5 保护区区划范围图

图6 镇区历史环境要素保护规划示意图

(1)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范围。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范围指中和镇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存较为完整、历史建筑与传统建筑集中成片的区域,总面积为29.86 hm2,主要采取整体控制、严格保护的管控措施。在风貌管控方面,规划主要采取以下5项措施:①保护传统街巷空间与格局,区域内的建筑和环境以保护、维修、整理、修复为主,原则上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延续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范围内坡屋顶错落变化的传统建筑风格。②严格保护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范围内传统街巷的空间尺度,严禁侵占街巷空间进行建设,对于破坏景观风貌的建(构)筑物需进行整改。③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古井、古树及体现居民生活特色的历史环境要素应予以保留,不符合风貌要求的建筑应予以改造或拆除。④对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范围内街巷两侧建筑、历史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等进行改动时,应保证其改造后的风貌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相协调,建造活动应尊重原有地形和肌理,有关责任人应当将设计方案报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审批。

(2)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中和镇镇区历史文化景观与生态环境的完整性,规划在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范围外,划定一部分必须进行规划控制的区域作为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为93.83 hm2。建设控制地带内应采取重点保护、严格控制的措施。建设控制地带沿用了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范围的建筑分类保护与整治的策略,重点保护区域内传统建筑群风貌,主要采取以下措施:①现状为废弃建筑或质量较差、风貌较差的建筑所在区域允许适当进行改建、扩建活动,但改建、扩建后的建筑应严格遵循本次规划控制要求,与传统建筑风格相协调,不得破坏传统街巷格局、空间尺度等;对现有的风貌不协调建筑应进行改造或拆除,使其与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范围的环境相协调。②新建与扩建建筑的层数控制在3层及3层以下,建造活动应尊重原有地形,体量宜小不宜大。③对任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新、旧建筑应通过改造其外观和色彩,实现其与环境的协调,如无法改造的,则应搬迁和拆除。④在新建、扩建建(构)筑物,以及在原有的建(构)筑物基础上进行改建、加建等活动前,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将拟建部分的高度、体量、色彩、使用性质等信息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3)环境协调区。环境协调区是在建设控制地带之外划定的以保护自然地形地貌、协调建筑风貌的区域。中和镇的环境协调区包括镇区外围的农田、山体、新建民居等,总面积为27.11 hm2。环境协调区主要保护措施是对镇区的新建民居进行控制,以保护中和镇历史文化名镇传统风貌的整体协调性,主要有以下5点保护要求:①建筑应采用坡屋顶,建筑形式、体量、色彩应与村庄整体风貌相协调。②严格保护水体,加强对北门江滨水自然环境的保护与整治,结合现状营造良好的滨水环境。③保持田园的自然景观环境,一切新建、扩建活动应由主管部门核发建设规划许可证。④新建建筑的外观造型、体量、色彩、高度应与中和镇的历史风貌相协调,并且符合保护规划要求。⑤严格控制镇区建设用地内的建筑高度,保证传统观山视廊的可视性,逐步恢复被破坏的视廊景观;严格控制沿江路及规划主干道等外部交通与镇区建设区之间的绿化防护间距,在建成区内通过种植高冠行道树来对风貌不好的沿线建筑进行遮挡,以保障视廊内视线通畅和景观的协调。

3.2.2 保护重要界面与空间节点

在镇区层面的保护工作中,还应重视重要建筑界面与空间节点的保护,使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镇区内的重要建筑界面有复兴街界面和北门江界面,节点分为东坡书院节点和其他建筑空间节点。在复兴街界面,规划重点保护和控制瑞屏古街沿街界面,保持古街两侧建筑走向、外立面、院墙、植被、铺地等传统风貌不变,并对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进行整治和改造,同时增设景观小品,使界面整体风貌统一连续,打造具有特色的骑楼风情街。在北门江界面,保护和控制沿北门江一带的建筑界面,保持建筑外立面、植被、驳岸、滨水空间等传统风貌不变,对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进行整治和改造,控制沿江建筑高度和风貌,展现古村特色,并增加滨水游步道和景观平台等,整治沿江景观,形成和谐、连续的滨水界面。对于东坡书院保护,规划维护其周边由自然水系、古树名木、临近建筑等形成的自然格局,保证开敞空间,将东坡书院打造为标志性节点。其他重要建筑空间节点包括古城墙、关岳庙、桄榔庵、丽泽书院等多处历史建筑,规划主要是维持这些节点形成的历史格局,对周边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进行立面改造,维持其质朴、和谐的环境景观特色(图7)。

图7 镇区绿化景观规划图


3.3 划分历史地段层次,优化历史街区用地布局

历史地段保护规划以“整体控制、积极保护、合理保留、全面改善”为原则,着重突出街区传统风貌。根据区域现状以及国家对历史地段保护的相关规定,规划将中和镇历史地段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两个层次,核心保护区为历史范围清楚、格局风貌较为完整的需要严格保护控制的地区,建设控制区指在核心保护区范围以外允许建设,但应严格控制其建(构)筑物的性质、质量、高度、色彩及形式的区域(图8)。由于核心保护范围集中了数量较多的历史保护建筑,保护这一地区的历史风貌特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保护这一地区的大量历史建筑以及在这一特定历史区域中所形成的生活氛围。由此,规划从用地调整角度切入,营造古镇的生活氛围,将核心保护区内部分违章搭建或建筑质量较差的建筑拆除后,将腾挪出来的用地调整为公共场地,打造儋州酒厂文化公园、滨水公园等公共活动空间,以优化街区景观。同时,规划将核心街区内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进一步分为商业、旅馆、文化设施等旅游服务设施用地,植入不同业态,打造复兴街、西门古道等特色商业街,激发古镇商业活力。对于严格控制地区,在区域内供给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场地,保留现状镇政府、中和社区、镇区医院等镇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并在公共用地新建基础设施,完善古镇公共服务能力。

图8 历史街区保护划分示意图


3.4 结合现状分析,分类保护与整治历史建筑

古镇内的历史建筑主要为明清时期及民国时期建筑,集中分布在复兴街。古镇内的建筑大多以低层建筑(1~3层)为主,多层及小高层建筑主要为镇政府办公楼及学校教学楼,历史建筑整体质量较差,许多建筑濒临坍塌。为了更好地保护古建筑,规划对古镇区的所有建筑进行风貌分类评价,并划分为传统风貌建筑管控区、与传统风貌协调的建筑管控区、传统南洋骑楼风貌建筑管控区和风格统一协调的建筑管控区四类管控区(图9)。

图9 建筑风貌管控分区规划图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中对历史文化名镇建筑分类保护的规定:保护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分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其他建筑四类;其他建筑根据历史风貌的影响再细分。基于此,规划对中和镇保护规划范围内所有建筑提出分类保护和整治措施,并将历史建筑分成保存修缮、保护改善、整治改造、拆除清理四类(图10)。

图10 建筑分类保护规划图

(1)保存修缮类建筑。中和镇保存修缮类建筑包括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建筑总面积为4227 m2。对于保存修缮类建筑,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文化遗存的安全及历史风貌的完整。若要对其进行评估、维护和展示利用等,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修缮整理后的保存修缮类建筑宜作为文化建筑对外开放,通过合理利用的方式来促进文物建筑的保护。

(2)保护改善类建筑。保护改善类建筑指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风貌较好、质量较差的历史建筑,建筑总面积为9839 m2。规划对该类建筑进行改善,保存建筑物的外观和建筑风格,改善室外环境和室内居住条件。对于此类建筑应保留其现状,保持风貌与传统建筑基本协调,也可根据文化展示的需要,改变原有使用功能或增加所需设施等,但前提是不影响居民的正常使用。

(3)整治改造类建筑。整治改造类建筑包括以下3种:一是色彩与材料不协调的居民自改自建房;二是在改造装修时使用了与传统建筑不协调的饰面材料、色彩或形式的传统建筑;三是在改造时破坏了原有立面的传统居住建筑。整治改造类建筑众多,建筑面积为270883 m2。对于风貌不协调但影响不大的其他建筑,规划采用立面整治维修、使用功能置换、周边环境整治等方法,使其符合历史风貌管控要求;对于建筑高度严重影响历史风貌格局的建筑,规划采用降低层数的方式进行整治。整治改造类建筑需与周边建筑相协调,应突出儋州市传统建筑的风貌特色,建筑材料的选择应在材质、工艺、色彩等方面与传统风貌协调一致。

(4)拆除清理类建筑。拆除清理类建筑指对古镇风貌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或功能需要调整的建筑,此类建筑的面积为19182 m2。对于在建筑质量、建筑功能上存在重大缺陷,或严重影响古镇格局、风貌,且无法通过改造整治使其与风貌相协调的建筑,应予以拆除,拆除后形成的空地可作为绿地或者开敞空间;根据规划需要可以拆除或在原址重建与古镇传统风貌相协调的民居建筑。值得注意的是,对拆除类建筑应采取审慎措施,并结合近、远期保护目标采取弹性改造方案。


3.5 加强保护与宣传,焕活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和镇现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项——东坡笠工艺,以及多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书法等传统技艺。规划针对中和镇非物质文化遗存保护的需求,提出以下4项措施:①继承与发扬中和镇的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传统文化的宣传与展示利用。建立中和镇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征集并妥善保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物与记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通过博物馆展览等多种途径进行展示。②积极利用古镇内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保护建筑的物质空间,鼓励发展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创意产业。③制定科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计划,明确有关的保护责任主体,并有计划地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指定代表性传人提供资助,鼓励民族民间艺人带徒授艺,加强中青年艺术骨干的培养,确保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④保护与传统文化相关的文化空间,如老字号店铺等,充分运用文学、电影、电视、图像、录音等形成对中和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系统性的展示和宣传。


4 结束语


历史文化名镇是中华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系统地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体系进行规划研究,对于系统、完善的认识和保护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和镇自然景观格局优越,其传统建筑、文物古迹和传统文化体现了海南地区古镇的传统风貌与“东坡文化”特色,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本文从全域全要素保护角度出发,构建了包含镇域、历史镇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5个层面的全域全要素保护规划体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策略,在延续中和镇传统风貌与特色的基础上,提高地区的整体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水平,解决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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