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指明了教育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对中小学的规划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而现行指导中小学规划与建设的相关标准主要服务于九年义务教育的发展目标,无法满足教育现代化的目标要求。其中,中小学用地标准是中小学规划与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教育现代化所需硬件条件的重要保障,尤其需要有针对性的优化以响应政策变化和现实需求。文章基于教育现代化所需硬件条件的目标要求,通过全面梳理和分析现行中小学用地标准的核心内容和主要特点,提出其在指导中小学空间布局、用地指标体系构建及实践管控三个方面的不足,并以武汉市为例,从构建分区分类的宏观管控体系、分级分类精细化地建立用地指标体系、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空间集约利用指引三个方面提出超大城市中小学用地标准的优化策略,以期为中小学规划与建设标准的迭代更新提供思路。
[关键词] 教育现代化;中小学规划与建设;中小学用地标准;武汉市
[文章编号] 1006-0022(2023)01-0066-11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B
[引文格式] 毛志强,余惠灵,罗洁斯,等.超大城市中小学用地标准优化策略研究——以武汉市为例[J].规划师,2023(1):66-76.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的目标。此后,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政策文件,提出在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之上推进教育格局优质均衡、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鼓励教育特色发展及发展中国特色世界先进水平的优质教育等要求。国家政策引导的教育现代化改革对中小学的规划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当前施行的指导中小学规划与建设的相关标准主要服务于九年义务教育制度(K-9)的发展目标,注重基础教育的普及,因此众多相关标准的关注对象多为普通中小学,而非多元化的职教学校,对中小学硬件建设的要求更侧重于底线思维,而非各类规划建设指标的适应性和多样性。例如,相关标准在中小学的布局上皆设定了上限的服务半径(中学服务半径≤1000 m,小学服务半径≤500 m);在用地规模和建筑规模上设定了上限的“班均人数”“千人指标”“生均指标”(生均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在中小学的分级分类上则主要根据入学率、升学率、生源规模与质量进行划分,而不是根据教育的特色发展目标进行区分。显然,现行标准为K-9教育的普及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但在教育现代化与十二年义务教育制度(K-12)呼声越来越高的社会背景下,低标准、小规模、侧重单一的指令性规定的中小学规划与建设相关标准,显然已经无法有效满足复合目标下中小学规划与建设的多元需求。
此外,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深度推进,超大城市因集聚了大量的外来人口而不断扩容。一方面,以户籍人口作为指标基数来配置教育资源已经无法满足超大城市庞大的常住人口规模对教育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在城市中心地区导致超大城市内部不同地区之间的教育资源空间分布不均匀的问题愈加突出。这些现实问题也对现行的原则性强、适应性弱的中小学规划与建设相关标准提出了挑战。为响应教育理念更新、中等职业教育等特色教育地位上升所带来的教育设施多元化发展要求,以及在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教育设施配置应与人口集聚趋势适配等要求,适时优化提升主要服务于义务教育目标的中小学规划与建设相关标准十分必要。
目前,国内已有诸多学者针对中小学规划与建设的相关标准展开研究,主要集中在中小学布局规划策略、中小学规划指标体系构建两个方面。例如,刘保亮等人从居住区配套设施的需求出发,探讨广州市和上海市在确立中小学规划与建设相关标准中需要关注的问题;蔡爱玲等人以深圳市坪山区教育设施布局失衡与优化策略的研究结果为依据,得出现行标准存在适用性不强、应当注重标准差异化编制的结论;岑君毅等人对广州市中小学校的供需关系进行探讨,对现行标准引导性不足、难以引导学校布局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周敏等人在“全面二孩”背景下解析教育设施供给存在的问题,从服务供给的流程提出基础设施规划引导的策略;李沁等人在生育政策变化的背景下,以基础教育设施规划项目为依托,探讨基础教育设施适应新政策影响的策略;李旭等人从佛山市南海区教育设施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出发,提出配套标准的优化策略;黄明华、岳晓琴等人通过渭南市、洛川县的样本研究,分别探讨典型县城适应实际需求的中小学指标体系优化方法,并基于新版居住区规范,探讨在街区制下中小学布局的优化策略;韩高峰等人以赣州市南康区为例,在预期人口和剖析相关案例的基础上,对中小学的空间布局和指标体系构建进行了探索;刘剑锋等人以数值推算模拟的方式讨论在义务教育普及背景下,大兴新城基础教育设施配套标准编制的要点与指标确立的思路;蔡辉等人将视角转向陕西乡村,基于规模效益和服务半径,探索教育设施的配置方法。总体而言,当前国内有关中小学规划与建设标准的研究较多立足于义务教育阶段城市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扩大、县城教育资源城镇化的背景,从基础教育资源供需平衡的角度探讨中小学空间布局和相关规划指标体系的优化,而对中小学规划与建设的基础—中小学用地标准的研究则较少,尤其对超大城市从义务教育阶段迈向教育现代化阶段的过程中,中小学用地标准更新与优化的研究尤显不足。
鉴于此,本文立足于当前教育现代化改革的时代背景,基于教育现代化所需硬件条件的目标要求,通过全面梳理和分析现行中小学用地标准的核心内容、主要特点及其面临的困境,以武汉市为例,尝试针对性地提出超大城市中小学用地标准优化的策略,以期为超大城市教育现代化阶段中小学用地标准优化提供借鉴,为超大城市中小学教育设施的多元发展和规划建设提供支撑。
1 现行中小学用地标准的特征及其面临的困境
1.1 对现行中小学用地标准的解析
我国目前实施生效且对中小学规划与建设具有指导意义的标准众多,最为核心的包括教育部编制的《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92—2018),住建部编制的《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征求意见稿)(GB50442—20XX)及自然资源部编制的《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此外,各省市尤其是超大城市都依据教育部和住建部颁发的相关标准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规范,以指导辖区内中小学的规划与建设。
现行国家通用标准为我国各级城市、乡村的中小学规划与建设设定了基本要求。各标准的编制部门、关注重点皆有所不同,但从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来看,又有诸多共性。各标准大体上都从学校的分级分类、用地规模与建筑规模、选址条件与布局要求、附属设施四个方面对中小学用地进行约束和管控。尽管各超大城市对国家标准进行了在地性改造,形成了适应地方实情的标准,但地方标准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仍未脱离从以上四个方面对中小学用地进行约束和管控的框架,而且也基本上延续了国家标准侧重指令性规定的强原则性特点。
在分级分类方面,现行标准多依据学段划分,诸多标准仅涵盖小学、初中,对中等职业学校的要求则较少;在学校规模方面,现行标准多以千人指标、生均指标为依据,设定学校用地规模和建筑规模的约束值或约束区间;在选址条件方面,现行标准多限制对中小学易产生负面影响的外部条件,而对适应中小学发展需求的选址条件则缺乏描述;在空间布局方面,现行标准多采用服务半径来指导学校布局,而对人口结构、学校与周边用地协调等的考量较少;在附属设施方面,多数标准仅对设施类别进行描述,而对附属设施的规模多以设置最小面积或设施单位面积来进行约束(表1,表2)。
表2 我国部分超大城市有关中小学规划与建设的标准对比
随着国家在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提升基础教育均等化和国际化水平、办好特殊教育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教育现代化成为当前我国教育工作的重心。教育现代化要求教育理念、内容、方法乃至硬件条件都需逐渐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具体而言包括教育的普及化、终身化、个性化、国际化和信息化。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政策文件的要求,考虑超大城市提高教育水平以提升国际竞争力的目标诉求,中小学教育走向现代化的目标可概括为教育格局优质均衡、中职特教学校显著提升、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基础名校达到国际水平。
基于此目标,作为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所需硬件条件的重要保障,指导中小学规划与建设的中小学用地标准的优化目标可进一步解析为如下要求:首先,有利于推动优质教育资源空间分布的适度均衡;其次,根据多层级、多元的学校类别和特色学校的建设、发展要求,提供多样的、适应性强的指标标准,以保障丰富的、充裕的教育空间供给,尤其是多元化的室内教学空间、活动空间及户外体育空间的供给;再次,根据教育国际化和信息化的理念,推广运用现代化、信息化的规划布局与建筑设计手段,推动更加丰富、高效的教育空间资源利用,为中小学校扩展多样教学空间、实现产教融合提供充分的场所依托。
对比中小学教育现代化目标与现行标准主要内容及其具体要求的特点发现,显然,现行标准与现实需求已然产生差距。以下从中小学空间布局、用地指标体系构建及实践管控三个方面解析现行中小学用地标准应用面临的困境。
1.2 超大城市现行中小学用地标准应用面临的困境
1.2.1 指导中小学空间布局存在的三重困境
(1)宏观布局:缺乏城镇化视角的考量,宏观控制体系缺位。
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城市中小学教育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总量控制作为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影响城市中小学远期发展的基础性保障指标。
现行标准对于城市中小学总量控制的引导已然与现实需求产生了断层。在快速城镇化背景下,超大城市人口流动与迁居的概率显著提高,人口数量的变化具有强烈的不确定性,造成城市居民对中小学教育资源的需求也处在不确定之中,使得标准编制中的不足直接反映为教育资源供需不平衡的城市问题。
一方面,城市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根据预测的人口规模配建教育设施,在城市的不断扩容中呈现出滞后性,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城市中小学学位紧张、校园用地局促的问题不断凸显,导致约束外来人口就近入学的消极政令层出不穷。以武汉市为例,《武汉市普通中小学布局规划(2013—2020年)》中规划2020年全市小学学位数为79.56万个、用地面积为1681.15 hm2,生均面积为21.41 m2。而据《2020年武汉地区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基本情况统计》,2020年武汉市在校小学生人数为65.45万,虽然生额数低于预测值,但是规划的用地面积依然没有得到保证,实际用地面积仅为1000.07 hm2,生均面积仅为15.28 m2。学校用地规模出现了明显的缺口,大班额(56人以上)、超大班额(66人以上)成为紧凑用地下不得已的应对措施。武汉市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共有25005个,占班级总数的23.3%。
另一方面,现行标准以千人指标确定城市学校总量的方法对不同规模的城市不具有适应性,扩张型城市需要学校总量能够适应未来发展的需求,而收缩型城市需要积极调整现有教育资源的配置,进而实现城市的空间结构优化。现行标准在引导城市中小学配置总量中的不足,既是城市规划宏观控制体系在城市教育资源管控中的缺位,也是空间治理手段有待提升的客观表现之一。
(2)中观布局:区际差异突显,教育资源配置失衡。
城市人口的密度决定了教育资源的密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导了中小学校的空间分布。一方面,针对人口密度存在显著差异的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需要客观地对不同密度分区的中小学校建设进行差异化引导,以提高城市的土地利用效率;另一方面,中小学校空间位置分布不同,为适应教育现代化而进行改造所需的空间资源往往也迥然不同。
然而,现行标准缺乏条文对区际差异的问题进行回应,教育资源均等化的目标与现实之间存在落差。以武汉市为例,小学的空间资源供给存在显著的区际差异。老城区武昌区2020年在校生额为59587人、占地面积为52.5 hm2、生均面积为8.81 m2,而新城区东西湖区2020年在校生额为38209人、占地面积为65.55 hm2、生均面积为16.89 m2,生均面积为武昌区的近两倍;同为新城区的青山区在校生额为29738人、占地面积为29.77 hm2、生均面积为10.1 m2,表明新城区之间也存在差异。
此外,空间位置靠近城市中心的中小学校受制于城市用地的供给、特定环境下的规划设计水平,在教育现代化的改造过程中往往需要更为彻底的更新,而位于城市新区的中小学校,其既有的现代化设施往往已经能够满足教育现代化所需的硬件条件。由于现行标准对城市中小学校缺乏在空间层面的划分,靠近城市中心的学校难以在教育现代化改造中获得充足的条文与指标支撑,其所具备的先发优势逐步沦为劣势。
以武汉市上版标准中所规定的生均用地面积(24.66平方米/生)为标准对武汉市中小学校进行评估,实际生均用地面积与标准生均用地面积存在差距的学校数量众多。其中不达标学校多数集中在武汉市老城区,老城区学校不达标率显著高于城市新区。以小学为例,武汉市老城区的小学不达标率分别为江岸区66.7%、江汉区85.2%、武昌区51.8%、汉阳区70.4%,而城市新区经开区的不达标率仅为26.1%。
超大城市教育资源区际配置失衡的问题随着城市改造进程的推进而不断加剧。因此,为了缓解城市扩容给优质教育资源集中的城市中心地区造成的人口压力,应更为重视在大城市内部不同地区之间的教育资源适度均等化。
(3)微观布局:难以与周边用地功能互相协调,服务供给效率有待提升。
中小学校提供教育服务的便利与否与其选址优劣息息相关。现行标准对于选址条件的关注较少,无论是从选址过程还是从选址结果来看,现行标准均难以为中小学校规划与建设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
就中小学校的选址过程而言,现行标准有关中小学校选址的条文所关注的要素相对局限、表达相对空泛。在上述罗列的7个超大城市现行标准的内容中,除北京市现行标准对体育设施做出要求外,其余城市均未能体现当地对于中小学校布局的实际需求。现行标准内容的雷同与局限,一方面导致了中小学校选址中所有考量因素无法被完整纳入;另一方面,条文不足致使中小学校的选址优先级往往较低、选址过程极易受到其他因素干扰。在经济增长绩效的考核机制下,城市政府在决策时往往偏向于满足市场对空间资源的需求,使得社会主体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在中小学选址的考量因素中往往重要程度最低,最终表现为中小学校的选址常让步于商业开发。
就中小学校的选址结果而言,现行标准尚难以为中小学校与周边用地功能的协调共生提供支撑。教育部与国家体育总局在2017年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阐释了中小学校为城市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也对中小学校体育设施的定时开放提出了要求。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不仅需要校园管理的适应性调整,还需要建设标准为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提供指引。而现行标准在中小学校微观布局层面的缺位,则增加了中小学校对外提供公共服务时潜在的安全隐患。《意见》还针对社会设施对中小学生开放、学生走出校园进行了展望。达成以上目标本质上是对中小学校的选址与周边地块功能相协调提出了要求,只有紧密协调的功能组合才能将公服设施的效益最大化。
1.2.2 用地指标体系构建与指标设置困境
指标体系是中小学校用地标准的核心内容,指标体系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城市中小学校最终的建设水平。指标体系的构建与指标的设置都需与城市的现实情况相结合,现行标准在指标体系构建与指标设置两方面都没有较好地满足这一要求。
在指标体系构建方面,现行标准过于强调指标的通用性,致使指标难以辅助城市实现精细化管控与治理的目标。不同规模、不同地域、不同发展水平的城市,指标体系的构建应当有所侧重,然而现行标准针对所有城市、所有城市单元均采用同一套指标体系,其通用的服务半径、千人指标、生均指标等无法很好地解决中小学校配置失衡的问题。
在指标设置方面,现行标准多侧重于静态指标,导致指标体系无法及时反映城市发展的现实问题。标准的编制有其明确的时间背景,其所遵循的核心观念往往受到彼时发展策略的影响,所参照的依据往往是彼时的人口结构与人口数量。然而,与标准编制的时期相比,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的超大城市,其发展理念、人口结构乃至居民需求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标准与现实情况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割裂。这就造成既难以满足上版规划指标要求,又无法满足当前需求的学校比比皆是,大班额、低生均面积建校、学位紧张等供需失衡问题屡见不鲜。
1.2.3 实践管控困境
实践是检验标准内容科学性的现实途径。现行标准通过条文指导中小学校的选址布局、通过数值实现对城市中小学校建设的宏观控制与引导,本质上是条文与数值在空间中的模糊转译。然而,现行标准中却没有对标准条文和数值的转译进行明晰的规定,而且注重通用性的标准条文与指标,其文本表达也多倾向于使用模糊的语言形式、数值设定多倾向于宽泛的指标区间,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标准的落实。
清晰明确、立足实践的标准才能在中小学校规划与建设的过程中发挥指导中小学校建设的作用。显然,当前现行标准模糊笼统的条文表述无法为中小学校的选址与管控的优化提供支撑,即使设定了明晰的指标区间,但是对选址建设要求表述不清,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中小学校的同质化发展。总而言之,现行标准无法为特色中小学校的建设提供指引。
2 超大城市中小学校用地标准优化策略
2.1 优布局:构建分区分类的宏观管控体系
2.1.1 因地制宜,分区施策
仅仅局限于城市中心城区层面的中小学规划与建设标准的优化,难以全面综合地回应超大城市中小学空间布局所面临的问题。本文将超大城市及其都市圈作为研究范围,统筹考量腹地内的人口、自然、社会等多元因素,以充分掌握城市当前的发展水平,明确城市中小学校配置的空间诉求。
在掌握城市发展态势的基础上,进一步依据人口结构将城市划分为增长型和收缩型,依据城市土地利用状况划分紧张型和充裕型的空间分区,再针对不同的空间分区设定不同的指标区间,从而更为具体地指引超大城市中小学校的规划与建设。
城市类型的划分在宏观总量控制层面为中小学的空间布局提供了依据,而城市内部的空间分区则为中观层面的建设提供支撑。空间分区划分综合考量城市建设现状、城市管理单元、城市密度分区等内容,进一步形成组团式或圈层式的中小学校空间管理单元,进而针对不同管理单元的现状水平和空间需求进行差异化的控制与引导。如此一来,立足城市发展水平、建设现状和管理单元特点构建的分区宏观管控体系,可以协调和引导城市中小学校在不同空间层次上的优化布局,有利于形成适度均衡的城市中小学校服务供给网络。
武汉市人口结构为增长型、城市土地利用状况为充裕型,在此基础上,综合考量城市公服设施强度分区、基准地价、主城区动静分区等,形成武汉市中小学校管理分区的三大圈层,即从城市中心向外依次为内圈层、中圈层和外圈层。其中,内圈层包括主城区二环线以内地区和青山红钢城;中圈层包括主城区二环线与三环线之间的所有地区,以及三环线外的常青街、白玉山街、沌口街等新城核心地区;外圈层包括新城区非核心区及农村地区。圈层式管理分区划定后,明确各圈层现代化学校和国际型学校的用地标准配置目标。内圈层在满足省级标准的基础要求上,预留校园功能空间扩展的余地并提高用地的集约性;中圈层在满足省级标准的基础要求上,看齐一线城市中心城区的标准,指标数值适度超前;外圈层要适应教育现代化改革的方向,达到甚至超过一线城市新城区标准;国际水平基础名校的适用标准应更高,应在现代化学校的基础上增加10%的用地。
超大城市中小学校分区管控是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构建差异化的管控分区,一方面是对城市不同分区现状和发展差异的客观回应,因地制宜、因地施策,才能实现更具有在地性的空间布局;另一方面则是在城市整体层面细化城市的管控单元,将中小学校规划与建设的标准从市域统一细化至分区统一,将城市的基础地情从单一的点状实体细化至二维面域,为城市实现精细化治理提供坚实基础。
2.1.2 以策为纲,分类均等
现行标准的研究对象主要针对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所涵盖的小学和初中,而在推动教育现代化与K-12教育呼声渐高的时代背景下,现行标准应结合《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中对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小学的要求,以及超大城市打造国际水准教育名校的需求,将学校类型划分为一般示范性学校和国际教育名校两大类,并进一步划分为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学校5类,从而形成两大层次、五大类别的复合中小学校系统。
一方面,标准更新以复合中小学校系统为依托,针对不同类型学校适应性地调整各类学校的指标构成,为中小学预留充分的活动与创新空间,为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学校预留丰富的实验空间,以响应不同类型学校的特殊需求。另一方面,根据复合中小学系统的划分,在同类教育资源的门类内以用地指标作为评价教育资源优质水平的指标之一。更新后的标准可为同级教育资源的空间分布优化提供指标参考,也是践行教育资源优质均等的重要技术保障。
2.2 细指标:分级分类精细化构建用地指标体系
2.2.1 指标分级,构建标准配置体系
在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下,不同类型的学校有其不同的空间诉求,在学校类型划分的基础上构建标准配置体系,是结合不同层次规划要求、细化各类学校空间需求的具体途径。首先,将既有指标化繁为简,依据其在不同规划中的作用明晰各类指标的功能与类型。其次,在传统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依据指标的重要性与适用规划的层次将指标体系进一步分级细化,形成体系完善、层次鲜明的标准配置体系。
武汉市将指标划分为三级,具体指导不同层次的规划编制(表3)。一级指标管控规模,指导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包含总用地面积与生均用地规模指标;二级指标指引建设,引导学校平面布局规划,包含建筑、体育场、绿化、停车场等各类用地面积指标,绿地率指标以及运动场和停车配建要求;三级指标提供选配建议,为学校品质提升提供参考指引,为远期发展提供灵活空间,包括创造空间、复合利用体育设施等。
2.2.2 多维管控,提供多元实现路径
兼顾了规模管控、建设指引、选配建议的三级指标体系建立之后,还需要明确若干配套的指标管控策略来强化指标体系的落实。标准对指标的管控,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采用区间控制和下限控制相结合、固定数值、类目限定的方式,并结合空间分区和学校类型有针对性地设置刚性指标、弹性共用指标和灵活指标,为标准发挥引导与管控的作用提供更多元的实现路径。
具体而言,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首先,在宏观管控体系下,指标体系的管控应当结合空间分区的划定,针对不同城市空间单元、不同环境条件采用不同的管控方式。例如,对土地资源紧张型分区、高密度开发地区而言,管控指标宜采用区间控制的方式,以确保中小学校的整体水平;对土地资源充裕型分区、低密度建设地区而言,管控指标宜采用下限控制的方式来约束中小学校的最低水平,并鼓励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来提高中小学校的教育服务质量。总之,刚性指标控制必须满足下限指标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建议采用上限指标。
以武汉市为例,对于内圈层和中圈层,为了在满足基础和一般需求的同时能够集约利用土地,应采用区间控制来约束学校规模;对于外圈层,为满足中小学校教育长远发展需求,可结合周边较充裕的土地资源,采用指标下限控制(表4)。
其次,设置多类型设施的弹性共用指标,允许报告厅、艺术展演厅、学术研讨中心、室内活动中心等展示空间以及运动场、各类球场等活动场地在总量固定的前提下,视学生偏好和具体用地情况而酌情调整(表5)。同时,在满足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基础上,以弹性指标鼓励多类设施的复合利用,以提高空间的利用率。例如,武汉市三大圈层对小学规划与建设皆有指标管控要求,在国际型小学的规划与建设中,还设置报告厅、艺术展演厅、学术研讨中心、室内活动中心的共用指标为2个,面积共800 m2,并允许学校依据现实需求可对“两厅两中心”的设置进行调整。
最后,设置灵活指标,如近期作为体育设施用地的扩展空间,远期则可改造为中小学校的教学空间以适应学位需求变化;或者,为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对有条件的地区提出建筑类型选配建议,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配套普适教学空间的基础上增设丰富多元的特色教学空间,包括报告厅、图书馆、艺术中心、科学实验室、话剧教室等(图1)。
图1 武汉市中小学校普适教学空间和特色教学空间选配建议示意图
2.3 强操作:制定强操作性的空间集约利用指引
2.3.1 典型建设模式指引
宏观管控体系和多维指标体系对城市中小学校的选址布点与规模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而中小学校的规划与建设还需具体的建设指引。因此,应针对城市中小学校规划与建设中需要开展的具体项目,提出标准化的典型建设模式,以有效引导中小学校的空间建设。
武汉市依据当前中小学校主要的改造需求,将中小学校的典型建设模式划分为三类:一是针对用地局限地区的最小规模建设模式;二是针对示范性国际型学校的最优化建设模式;三是典型存量学校的空间改造模式。
针对用地局限地区的最小规模建设模式,需要依据场地大小和形态制定标准化的配置方案,并结合实际需求、项目经验开展设计。以武汉市土地资源紧张型分区(内圈层)中办学规模为18个班的小学规划与建设为例,其一级指标要求总用地面积为9000~11000 m2、生均面积为11.1~13.7 m2,设计容纳学生810名。在此基础上,结合方形、横向长方形等常见地块形态提出简明易行的最小规模为9000 m2的布局建设方案,以提高标准实施中的可操作性(图2)。
图2 武汉市中小学校土地资源紧张型分区小学最小规模建设模式示意图
针对示范性国际型学校的最优化建设模式和典型存量学校的空间改造模式,武汉市尝试性地提出通用性策略,以引导国际型学校的建设与存量学校的优化改造。首先,对这两类学校的宏观规模管控指标进行适应性调整,从指标层面进行适当支持。例如,在一级规模管控指标上增加10%的规模支持,采用30生/班的小班制教学。其次,对二级指引建设的指标提出更高要求。例如,在配置基本附属设施的基础上,视需求配置“两厅两中心”,同时还要求体育场地在“200 m环形跑道+60 m直行跑道”的一般标准上尽量布局400 m的环形跑道,复合设置四种以上的球类运动空间以满足学生掌握多元运动技能的要求。
2.3.2 建筑空间集约利用策略指引
通过对微观尺度的建筑设计提出要求,可以为中小学校建筑空间集约利用提供更为具体的策略指引,尤其对中小学校利用率低的各类空间有针对性地提出复合利用要求,可提高空间利用率,从而在有限的用地内建设高品质学校。
以武汉市为例,中小学校建筑空间集约利用策略指引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首先,针对中小学校建筑的主体空间,推荐采用立体复合设计的手法,构建层叠交错的立体复合空间,在用地约束的条件下达到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地上空间、架空空间、屋顶空间的目的。其次,除了基础的教学和行政管理空间,针对建筑内部的各类交流、活动空间提供复合利用指引,推荐在架空走廊、连廊布置绘画、阅读、光学、声学等功能区,形成学生交流、学习、娱乐、休闲的空间;在屋顶空间布置空中植被花园、室外运动场,满足学生的景观、运动需求;半地下空间布置阶梯剧场、庭院景观,见缝插针地布置绿化景观;地下空间布置运动场馆、餐厅、社团活动空间、选修课教室、停车场、下沉庭院等空间。垂直空间的复合利用为多样化的教学与活动提供了可能,不仅丰富了校园空间形式,还能整体提高空间利用率、积极解决空间受限困境。最后,对社会设施和校园设施的共建提出引导性条文。社会设施是中小学校学生扩展生活体验的重要场所,而校园设施则是社会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来源。在中小学校规划与建设过程中,将学校与城市公服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在宏观层面协调中小学校的选址、在微观层面优化学校平面布局,保障中小学校与社会公服设施的安全、良性互动。
随着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与我国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教育资源配置所存在的问题极为凸显。与此同时,指导中小学规划与建设的相关标准作为中小学校教育所需硬件条件的保障,在促进中小学校合理布局、形成良好管控指标体系、推动标准实践等方面也暴露了诸多问题。当前的教育现代化改革对中小学的规划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对现行的中小学规划与建设相关标准进行优化提升尤为重要。
本文密切关注教育现代化改革对中小学校硬件条件所提出的要求,以超大城市武汉市为例,提出优布局、细指标、强操作三类策略以改善和优化现行标准。具体而言,首先构建城市中小学校空间分区和两大层次、五大类别的复合中小学校系统,以建立中小学校宏观管控体系,指导中小学校的选址和布局;其次,精细化地构建三级、多维管控方式的指标体系;最后,提出用地局限地区中小学校的最小规模建设模式、示范性国际型学校的最优化建设模式、典型存量学校的空间改造模式及中小学校建筑空间集约利用的策略指引。这三类策略可为当前中小学校规划与建设标准的优化提供新思路,显著提升标准实践中的科学性与实用性。
超大城市中小学校的现代化改造进程,既需要对教育方法进行优化改造,也需要规划与建设标准为校园适应现代化改造提供物质基础。超大城市中小学校规划与建设标准的优化提升,与其说是现实问题所推动的整体优化,不如说是教育现代化启动的先声,既是教育现代化改造需求下的主动求变,也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本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