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 图1 公共中心体系构建技术思路示意图
三 公共中心体系的构建与控制引导
(一)识别现状潜力公共中心
公共中心的发展动力可归纳为产业经济、土地空间与社会政策三大因素,对其的识别,业界已进行了多种尝试,其中除了产业经济研究等传统规划方法外,还不乏以大数据等新兴手段进行的基于活力度识别的公共中心选点方法。这两种方法均存在合理性与片面性,公共中心的选点应在回应城市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尊重城市活力现状,将两者相结合,即以城市热力图等大数据描述来甄别真正的城市活力点,并在此基础上以现状与规划第三产业用地分布对其进行校核,排除活力点非公共职能聚点,补充上位规划发展意图方向。以哈尔滨为例,首先,通过获取哈尔滨全天24小时热力图,对城市公共活力最强的地段进行识别;其次,通过现状与规划第三产业用地对已经识别出的活力点进行校核,排除居住区等高人口密集度的非公共地段;最后,通过梳理哈尔滨最近编制的战略规划、总体规划与上版总体城市设计中的公共中心选点,最终确定本次规划公共中心体系的14个初步研究对象。
(二)划定初步研究范围
对于城市公共中心、城市中心区、CBD的范围识别与划定,学界已进行了一定尝试并总结了一些经验,如墨菲指数法、就业模式分析法、功能单元分析法、交通流量分析法和地价租金分析法等。已有划定方法大多基于海量城市数据的调查与计算,对现状描述较为严谨,对规划设计公共中心的针对性不强,且普适的计算方法不能充分体现不同城市公共中心的特征与“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笔者通过对已有理论中的公共中心边界划定甄别要素进行人本需求下的抽取与转化,提出公共中心范围的划定应以空间的公共性与感知整体性作为原则,通过现状条件甄别与规划边界校核对研究范围进行确认。以哈尔滨公共中心范围的初步划定为例,以一个完整街区为基本单位进行判断,而划定范围必须选取空间上相邻的连续街区。首先,通过对目标区域内各街区公共属性用地比例、是否拥有重要城市开敞空间的判断来划定其高公共性地段范围;其次,通过对街区完整性、要素分割性(即水系、绿地、铁路、高等级道路等要素对空间的分割效应)、公共高层建筑比例和空间肌理异质性(即目标区域城市肌理明显区别于周边地段的特性) 等要素的分析,判断其中可标记为属于同一心理认知片区的范围;最后,通过各边界的叠加,再与已有规划边界校核统一认知度,形成公共中心初步范围(图2) 。 图2 哈尔滨公共中心范围划定示意图
(三)公共中心体系构建思路
公共中心体系的构建应是“因城”思维下的工作结论,应找寻最适宜城市发展条件与规律的架构,以满足城市与使用者的需求。不同量级的城市存在不同的现状条件问题与需求,因此会有不同的系统建立方式。下文以哈尔滨与北海为例,阐述公共中心体系应对不同的城市体量与特征所做的“因城”的思路调整与体系构建。
1.大体量城市公共中心体系构建思路
哈尔滨作为黑龙江省会城市,城市量级大,建设基础成熟,具有大体量城市公共中心体系构架的典型性。其公共中心体系构建整体思路是以现状中心为基础,分层建设,形成“城市—片区—社区”三级公共中心体系。由此,如何从现状诸多潜力中心中筛选出最能代表城市竞争力的城市核心资源作为城市级公共中心,是本次体系构建思路的核心技术难点。 (1) 城市级公共中心的筛选
城市级公共中心是指服务于整个城市、具有典型性和特色性、能成为城市的核心名片的中心。服务的全城化即说明了城市级公共中心多维的公共性和复合性建设,同时典型化和特色化的要求又对其在特色风貌、历史文化传承、建设潜力空间与活力度等方面有一定的考量。因此,基于这样的定义进行评价要素的筛选,形成针对哈尔滨现状潜力公共中心的评价指标体系(表1)。
表1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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