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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双评价”结果在长沙市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应用探索
规划师杂志社   2020-08-25 17:06:36
 
合化和系统性、科学性推进的特征,评价结果更加强调综合性地域特征对城镇化开发的制约和引导作用。适宜性评价主要应用于确定城市建设的可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

综上所述,此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大都是“分割式”的,二者关联性不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多从单一功能入手,缺少对生态、农业、城镇等多功能指向的综合评价;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多以行政区为评价单元,不能反映具体空间上的问题;在评价结果的应用上,仅用于评估资源环境承载的最大规模、承载状态是否超载、可开发用地的规模和布局,对于规划的作用有限。为了适应国土空间规划的需要,《技术指南》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紧密结合,二者变成“递进式”的关系,即适宜性评价要以承载能力评价为基础,更加注重承载能力在空间上的变化;注重对国土空间资源环境本底评价,寻找国土空间开发的问题,有效甄别资源环境短板;注重全要素、系统性综合评价和多功能、多用途的综合评价。同时,《技术指南》对“双评价”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应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以《技术指南》为指导,长沙市积极探索“双评价”,构建适合长沙市实际的指标体系和方法,并深入探索“双评价”结果如何运用于长沙市国土空间规划,为国土空间规划提供支撑。

二 评价开展与结果

(一)评价区域概况

本次评价范围为长沙市全域,包括规划区六区一县、浏阳市和宁乡市,共11819km2的范围。评价单元按照国家《技术指南》的要求,采用30m×30m栅格作为基本评价单元。

(二)评价模型的构建思路

以《技术指南》为基础,构建评价模型的基本框架。从生态保护、农业生产与城镇建设3个方面分别开展评价,并将生态保护评价结果作为农业生产和城镇建设的前置条件。首先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在此基础上,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以生态优先、以人为本、永续发展为价值导向,对评价模型进行调整。生态保护方面,首先识别对区域生态服务极重要和生态极敏感的区域,充分尊重生态本底;其次为满足市民高品质生活的要求,识别高品质的生态游憩和休闲空间;最后为满足城市高质量永续发展的要求,识别城市结构性生态廊道,限制城市摊大饼、无序蔓延。农业方面,保障粮食安全,充分考虑农业立地条件,识别最适宜农业开发的区域。城镇建设方面,保障城市的永续发展,为城市发展留足空间,充分考虑城市的重大战略因子。

以长沙市实际情况为依据,修正评价模型。综合考虑长沙市自然地理条件的独特性、主体功能区定位和城市地位等实际情况,对评价指标、计算方法和分级阈值等进行调整修正,如不考虑沙漠化因子,增加土壤污染因子,增加城市发展战略因子等(图1)。



(三)指标体系构建
“双评价”分为生态、农业、城镇3个功能指向,在《技术指南》的基础上,根据地方适宜性、数据可获得性、典型代表性与科学性等原则进行调整,指标体系的构建针对3个不同的功能指向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指标。

1.生态功能指向的指标体系

《技术指南》从生态系统服务和生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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