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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师论坛4】沈阳市“社区共治”体系构建探索与成效
规划师杂志社   2019-03-06 15:02:37
 
治理方式也不再适应时代的发展,城市社区正处在新一轮转型节点。

(二)当前社区治理面临的挑战

    社区由最初简单的居住单元逐渐发展为多元属性的社会集合体,居民对高品质公共服务、群体文化认知和社区特色产业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强,落后的社区治理能力与民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不匹配的矛盾愈发凸显,导致社区走向退化。

1.治理地位低,重开发轻治理

    由于城市发展长期偏重于增量扩张,在过去的社区建设中,对社区的改善方式以重新开发为主。社区治理一直属于薄弱环节,未对社区关系以及衰败的根本原因进行挖掘,使得建成后的社区可持续性较差。在进入存量发展时代后,对社区治理的忽视导致社区发展缺乏提升动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下降成为难以遏制的趋势,使得社区极易被市场遗忘,加速社区的退化过程。

2.治理方式落后,重维护轻创新

    随着建成时间的推移,社区各项设施日渐薄弱,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但现有的社区治理方式仅以最基本的基础设施维护为主,缺乏创新的治理方法,除了保障市政设施、商业服务设施等居民最需要的基本的生活服务设施外,缺少与时俱进的社区设施更新机制,忽略了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足、公共空间缺失等问题,没能挖掘社区特色文化、塑造获得居民广泛认同的社区风貌,致使社区人文精神缺失。种种原因造成社区功能落后,导致周期性退化。

3.治理体系单一,重管理轻参与

    “人”是社区空间的使用者,本应是社区治理中的核心关注对象。但在现行的社区管理机制中,旧社区多采取由居委会承接街道办部分职能的半行政化运营模式;新社区为物业公司对业主提供有偿服务,完全由消费主义思想主导。两种机制均未建立公众参与社区治理的畅通渠道,将居民与管理者塑造成对立的主体,导致人际关系逐步弱化,社区认同感和凝聚力缺失,居民及多元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主观能动性较差。

(三)社区治理的形势

    2017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强调“城乡社区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要“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党的“十九大”再次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指示,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并要求“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国家层面对提高治理能力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社区共治”的新方向。转变治理模式,加强公众自治能力,符合现阶段社区发展的迫切需求。

(四)引入“社区共治”的必要性

1.共治理念下的社区更新是对现有规划体系的补充完善

    现行城乡规划体系主要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等,社区规划一直未被单独设立,增量阶段下的社区更新主要通过依附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居住区规划落实。然而在现阶段的存量发展要求下,该方式已不再适用。社区提升改造已不再是粗放增长的蓝图式规划,也不应将成果形式仅仅限定为总平面图、开发强度分析图等,而应转向对社区现状问题的精细化分析,并因地制宜地提出解决方案。在“社区共治”理念下构建的社区规划体系,正是对现有规划类型的补充和完善。它更加注重空间使用者的感受和想法,强调对社会关系的重新构建;更加注重对现有空间环境的修复,挖掘促进社区发展的内生动力。

2.“社区共治”是推动治理模式向更高阶段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般社区治理结构有 3 种模式,包括行政引导型模式、企业主导型模式和“社区共治”型模式。美国MPC社区等多个案例表明,共治模式是社区发展到达最高阶段的治理方式。面对我国社区治理中的种种挑战以及社会发展新的要求,迫切需要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推动治理模式向更高阶段迈进。只有践行“社区共治”发展模式,构建完善的“社区共治”体系,才能切实调动居民建设社区的主观能动性,真正体现民主价值和文化认同,重塑社区人文精神,促进城市文化繁荣;才能提高治理能力,给社区增加二次发展的活力,实现社区内生发展、有机更新,改变退化趋势;才能实现我国社区发展方式由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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