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刊物 > 文章分享 >
【随想杂谈】“礼辨异,乐统同” —— 中国礼乐伦理精神对乡村建设理论构建的哲学启示
规划师杂志社   2019-01-22 09:50:48
 
礼乐思想中的这种“以礼治情”“以礼节情”的节制适度的伦理精神规范了个人情感的表达,从个体层面建立和谐的秩序。

2.“长幼有差”:群体层面差异化的规则秩序

    礼乐伦理精神在倡导个体“克己复礼”情感表达的同时,也主张在社会群体层面构建“长幼有差”的规则秩序。礼乐思想最主要的目的是治国安民,区分等级差异是其重要的本质内涵之一。传统的礼乐制度区分了社会群体的尊卑、贵贱、长幼,并建立了相应的社会等级秩序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及稳定的社会秩序。虽然现代社会讲求“人人生而平等”,但是这也是相对于追求机会及行使个人权利而言的。由于人的个体内在情感不同,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既存在“一体之仁”,又存在“差等之爱”。

    因此,就社会群体本身而言,人与人之间存在贫富、亲疏等差别是正常合理的。抛开君臣贵贱等封建社会等级制度产物不谈,礼乐伦理精神的重点在于在宗族之内以“孝悌”等德治构建起“长幼有差”的社会秩序。《礼记·大传》中提到“上治祖祢,尊尊也。下治子孙,亲亲也。旁治昆弟,合族以食,序以昭穆。别之以礼义,人道竭矣”,强调在宗庙中祖先、后代的牌位及次序要一次整理好,厘清宗族内兄弟亲疏关系,宴会时依照长幼次序排列座次,用礼义来区别。这一礼义秩序主要用以维持宗族社会的人伦和谐,而后这种差异化的规则秩序逐渐演变为“孝道精神”并成为中国社会伦理的核心。

    正是这种“亲亲尊尊”“礼敬孝悌”的规则秩序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组织与治理的核心。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於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他将对父母的敬视为孝的首位,这种对父母敬养的“礼敬孝悌”精神起源于“长幼有差”的规则秩序,并从内及外地约束了人的行为,正如其所说的“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而这种“礼敬孝悌”的思想所产生的规则秩序由人及物,不仅仅局限在“孝亲”层面,更扩大至对万物规律的“敬”。孔子曾说“伐一木,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孝经》),他认为对自然万物规律的遵循也是体现“孝”的一个方面,讲求“斧斤以时入山林”,即遵从自然的规则秩序。可见,群体层面差异化的规则秩序的构建是礼乐伦理中节制适度精神的重要体现,也是由内及外地规范限制人行为的哲学内涵。

(二)“乐统同”:自然和谐与社会和谐的伦理之道

    “乐”作为“礼”的一部分,与“歌”“舞”为一体,早期作为一种“敬天娱神”的外在仪式而与礼相辅相成,是“礼”的一种表达方式,同时也是人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这反映了人内心的喜怒哀乐。与“礼”一样,“乐”的最主要目的是治国安邦、稳定社会。

    《礼记·礼器》提出“是故先王之制礼也,以节事,修乐以道志。故观其礼乐,而治乱可知也”,认为“乐”是调和人内心由内及外的教化方式,调和性情、教化民风(即“礼节民心,乐和民生”),也就是说在传统礼乐伦理精神中,“礼”主要是一种道德规范与社会制度,而“乐”主要是自然万物及人与人之间的“和同”之道。

1.“和而不同”:个体及社会的“礼乐和同”

    在社会层面,礼乐伦理精神追求的是个体的“和而不同”以致社会的“和”。“和同”是礼乐伦理精神追求的终极理想状态。虽然“和同”是宇宙万物存在的必然状态,但是就个体而言,“和”与“同”却是分立而存的。“和”是一种友善和谐的社会状态,而“同”则是个体对事物的见解与看法,是对个人内心情感的一种反映。“礼辨异,乐统同”中的“乐统同”带有一种类型学的思想,而“穷本极变,乐之情也”是指“乐”的本质是对人的本性的极大探求,个体的差异导致了本性的不同,因此“乐”的表现也各不相同。例如,《乐记》将“乐”划分为“德音”“溺音”“乐音”“淫音”4类,每种不同的“乐”反映了不同的情感。故“乐”所追求的不是个体的统一,而是群体类型上的一致。

    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认为个人的认识与价值是多元的,应追求个体各得其所、合作而不争的和谐状态,也就是既要保证合作,又要坚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礼乐伦理精神中“礼辨异,乐统同”的思想正是通过规则秩序的界定及类型的划分,从个体的“和而不同”到实现社会群体的“礼乐和同”,达到“和”的理想状态。

2.“天地同和”:事物各安其分、各得其所的“和”

    “乐”的伦理精神的根源首先是代表了天地自然的和

[返回]
Copyright (C) 2013-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广西出版杂志社有限公司 桂ICP备08003917号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195号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1号南国弈园6楼 邮编:530029
电话:0771-2438012 传真:0771-2436269 E-mail:planners@planners.com.cn 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