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正式工具。
二 英国城市设计法定化管理概况
英国城市设计法定化管理自 17 世纪起萌芽:1666 年伦敦大火后的城市重建方案以设计准则的形式规定了街道与建筑的类型,是英国第一次施行较成体系的城市设计控制;1947年英国建立城乡规划法定体系,包括国家层面的规划政策框架、地方层面的地方规划及社区层面的邻里规划,城市设计控制也分为此3个层级,相对应的城市设计管理内容纳入各级法定规划文件之中,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的城市重建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20 世纪 70 ~ 80 年代受全球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英国工业衰退,经济下滑明显。保守党政府为促进城市的经济复苏,奉行由新自由主义主导的发展政策,去除中心化的规划管理削弱了城市规划的宏观调控职能,城市设计的重要性也相应显著下降。
进入20世纪90年代,新自由主义主导下城市建设的弊端逐渐显现,公民福利、社会公平和文化提升等重要议题长期受到忽视,引发广泛的社会批判。1997 年新工党政府上台后,着手加强中央政府的调控职能,城市设计作为公共政策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再度受到重视。1997 年英国环境部修订了《规划政策指南》(Planning PolicyGuidance,以下简称“PPG”),强调了城市设计“对公共领域中社会发展及可持续发展的影响”,重提城市设计的法定化需求、制定城市设计政策的必要性,以及明确地方政府施行城市设计管理的合法地位。1999 年在中央政府资助下,城市工作组(Urban TaskForce)发布了研究报告《迈向城市复兴》(Towards an Urban Renaissance),明确提出将城市设计作为促进英国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政策抓手。中央政府根据这一报告的建议,“发展并实施一个全国性的城市设计框架”,成立了CABE。在这段时期内,英国城市设计管理融入广泛的城市发展政策体系内,管理重点由之前的建筑美学与形态控制转向更广泛的设计质量及决策环境,与公众参与、社会福利和经济发展等诸多议题建立了关联。
然而,2007 年的金融危机使英国进入财政紧缩期,2010 年重新上台的保守党政府再次大幅度削减公共开支并放松对市场的管制。一方面,在规划事务方面,中央政府将 1500 余页的PPG精简成为仅65页的《国家规划政策框架》(National Planning Policy Framework,以下简称“NPPF”),大量拆并地方的规划管理部门以“移除”对地方开发的规划限制,并关闭了CABE(2011年)。这些举措无疑使英国的城市设计法定化管理遭受到相当程度的削弱。另一方面,英国政府仍然重视高品质的城市设计对城市发展的积极意义,在NPPF中提出要施行“可持续的城市设计”。在此背景下,近 10 年来英国一些城市逐步建立了城市设计管理服务的市场化和商品化体系,包括:第三方机构为地产开发商、政府等提供有偿的设计评审服务;编制精细化的城市设计规范和操作手册,如《伦敦街道设计导则》《伦敦景观视线管理框架》等;建立针对具体开发项目的城市设计管理流程与控制策略等。针对上述体系的实践结果显示,局部地区 ( 尤其是伦敦 )的城市设计实践仍然呈现出相当的活跃性和多样化,并为设计管理中非正式工具的运用提供了更多的空间。
三 非正式工具应用实践:CABE经验
(一)CABE的发展沿革
CABE并非英国第一个国家层面的设计管理机构,其前身是成立于 1924年的皇家艺术委员会 (Royal Fine Art Commission,以下简称“RFAC”)。RFAC最早是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伦敦的重建提供咨询服务,并由此建立起设计评审制度。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英国中央政府提出需要建立一个在城市设计管理方面“更为主动、领域更广”的组织,RFAC因未能适应这一变化而趋于式微,最终于 1999 年 7 月关闭。同年8月CABE成立,其延续了RFAC的资金预算与员工团队,成为英国政府在建筑、城市环境与城市设计管理方面的全国性咨询服务机构。
CABE的发展沿革大致分为3个阶段:
(1)1999~2002年初创期。
在此时期内,新工党政府对CABE进行了较大的资金投入和人员扩充,CABE的工作重点集中于确立自身在城市设计管理体系中的地位与提升公众对城市设计认知两方面。为此,CABE一方面借助设计评审制度持续介入重要的开发项目,利用媒体广泛报道城市设计方案的评审结果,形成对开发商的社会压力;另一方面,CABE 与皇家建筑委员会(Royal Institute of British Architects)、城市设计联盟 (Urban Design Group)等官方及私人机构合作,启动了一系列面向社会的城市设计研究与教育工作,并加大研究成果的发布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