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布局、设施配套、风貌特色和能源环境六个方面(表1)。其中,空间布局和风貌特色等方面涉及的条文,是常见的城市设计要素。

管控规定一般由文字构成。在管控规定的附件中,还会对一些条文的细则加以图示,如对建筑高度计算方法的示意(图1)。本文将通过奥奈森林市(Aulnay-sous-Bois)的例子,简要介绍地方城市规划对城市设计管控的特征。

(二)地方城市规划的管控特征:特色化与差异化
奥奈森林市位于大巴黎东北郊,靠近戴高乐机场(图2)。政府将在工业遗产用地 (PSA 地块 ) 上实施城市更新计划,同时大巴黎快线计划(Grand Paris Express)也将在此设立新的轨道站点,所以是一个较受瞩目的地区。

奥奈森林市的地方城市规划将全市划分为 10 种不同的地区,每类地区都制定了详细的管控规定,本文重点研究高密度城市中心地区(UA区)、郊区地区(UG区)和待开发项目地区(UH区),分别对应总平面图(图3)中的土黄色、黄色和紫红色地块。通过比较这些地区对城市设计要素的管控规定(表2),可以发现这些条文体现了特色化和差异化的管控特征。


(1) 特色化:通过法定条文的量化指标管控,保护城市风貌特色。
住宅区占据了奥奈森林市 44%的用地,这种由小型花园围绕独立住宅构成的窄小街道,是巴黎郊区的典型景观 ( 图 4)。为保护这种风貌特色,地方城市规划在管控规定中针对性地提出了管控条文,从建筑功能、建筑退距和建筑高度等方面形成了一套量化的指标体系。如通过对建筑高度和特定功能建筑的规模限制,控制建筑的尺度,维持建筑彼此之间的协调性;通过对建筑与公共空间距离的限制,控制建筑与公共道路之间的退线空间,突出“环绕小花园的小房子”这一地方特色。

(2)差异化:对不同地区提出差异化要求,平衡法定规划的严肃性与灵活性。
尽管地方城市规划对每一类用地的管控规定都涉及相同的要素,但在具体的控制上,会因用地类型的不同而产生管控要求的不同。例如,对城市中心区、郊区的建筑高度有着差异化的规定,且对临近郊区 (UG 区 )15m 内的建筑有特殊规定,从而确保不同地区之间在形态和尺度上的有序过渡。
对不同的用地而言,管控规定提出的管控深度也不同。以已建成的高密度城市中心(UA区)和待开发项目(UH区)两类地区第十一条“建筑外观控制及相关要素管控”为例,前者严格规定了建筑外墙材质、屋顶形式与材质、建筑物的改建和粉刷、建筑围墙的高度和材质、地块栅栏限高和视线通透要求、管道天线和市政设施的遮蔽要求等内容,给出了具体的量化指标,而后者仅仅提出与历史保护法规对接的原则性要求。
这种特色化和差异化的管控方式,平衡了法定规划的严肃性与灵活性,在保证整体风貌协调的情况下,又为新项目的设计与建设提供了更多元的可能性。作为一个在空间上全覆盖的法定规划,地方城市规划的制定者无法预见所有的开发可能性。所以通常情况下,对于单一地块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必须严格遵守地方城市规划;而对于许多待开发项目用地,地方城市规划往往不会直接进行城市设计研究,而是预留出将城市设计方案的相关成果反馈到地方城市规划中的可能性。
如何实现城市设计法定管控内容在不同层次规划间的传递与协同,是下文讨论的重点。
三 协议开发区规划(ZAC):以城市设计为平台,形成法定内容的“上传下达”路径
(一)以城市设计为工作平台的协议开发区规划
协议开发区规划(ZAC)是法国进行城市综合开发、实现城市设计法定管控内容“上传下达”最常用的规划工具 ⑦ 。当市镇设立协议开发区后,都会根据城市设计方案,修订地方城市规划,从而实现法定管控内容的“上传”;另一方面,协议开发区规划确定的城市设计管控内容也会附加到建设项目的土地买卖合同中,实现法律意义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