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如西方政府通过改善市民的客观生活环境来换取选票的支持。在人居环境品质评价方面,生活满意度方法除了存在数据收集方面的挑战 ,也无法全面反映当地的人居环境品质,但为社会指标方法提供了有效补充 。
3.基于地方的人居环境品质
基于地方的人居环境品质综合了社会指标和生活满意度两种方法的优点,从主观、客观两个维度来综合评估人居环境品质。Van Kamp 等人的定义是典型代表,其认为人居环境品质是人与环境关系中那些能让地方适合居住的元素。也有学者强调住区层面的人居环境品质是由居民对于社区的共同体验和对社区环境条件的主观评价构成。这些定义的共同特征包括有形特征,如公共服务设施的可达性和就业机会的提供;无形的特征,如安全感、场所感和社会网络。
简而言之,基于地方的人居环境品质是某生活场所的质量,以及当地居民形成的有形或无形的对该场所的共识和评价。该定义能刻画住区实际的空间品质,以及支撑住区可持续发展的决策。
(二)住区层面的人居环境品质
虽然住区层面的人居环境建设受到越来越多的政府决策者和规划从业人员的关注,但在学术研究领域的相关讨论却较为有限,已有的概念侧重点存在显著差异。这不仅因为许多组织根据自身的实际,构建了关于人居环境品质的概念框架,更由于没有一个住区可以一直保持良好的人居环境品质。
住区层面的人居环境品质是住区的空间品质和居民对此的主观感受。经对既有文献和政策文件的梳理,住区层面的人居环境品质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有形和容易量度的建成环境,涵盖公共交通的类型和质量,社区设施的数量和可达性及服务质量,方便到达的开放空间,社会基础设施的供给和区位,就业,邻近城市中心区 ;二是无形和难以量度的居民主观感受,强调居民的满意度及其期望,包括社会资本、社区感、安全感。
中国住区层面的人居环境品质研究成果较少,且观点相对零碎,包括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设施、生活满意度、公共安全、环境友好 、公共交通、社区感和资源共享 。住区人居环境品质实际是与住区及其居民的长期福祉密切相关的空间品质问题,需要结合特定的背景才能做出贴切的界定。
与其他社会群体不同,居住在保障房住区的低收入群体更加需要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交通设施等,故本文的人居环境品质的概念框架偏重公共产品的供给及居民的主观感受,通过两个维度的指标进行界定与评价:一是建成环境维度,包括居住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和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供给与可达性,相关指标通过实地观察获取;二是居民的主观感受维度,涵盖满意度、社区感和安全感3个方面16个指标(图1),均使用李克特五分量表法来量度,以及通过调查问卷获取。

(三)城市规划对人居环境品质的影响
城市规划政策在改善人居环境品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学者认为,住区的规划管理会通过具体地块的住房区位、设计、质量和成本,影响其空间品质。有效的规划可以通过城市设计和艺术文化规划来增强住区环境的舒适度,进而提升住区的人居环境品质。而规划人员的参与对提升居民的主观感受水平也至关重要。
源于西方社会的社区规划通过对开敞空间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提供与布局,以及其可达性、美观和安全性等方面的设计,旨在为居民提供优质生活。但也有例外,根据规划建设的一些公共空间却成为了高犯罪率的地方而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致使建成环境对人居环境品质提升的实际效果有限。
二 保障房住区人居环境品质现状
(一)研究设计
随着世界范围内住房私有化的浪潮,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推行了住房的市场化改革,这虽然极大地改善了居民的住房条件,但也导致住房价格持续高涨,越来越多的居民难以担负起购买商品住房。中央政府虽在 1995 年颁布了保障房政策,但实施效果并不理想,覆盖范围较为有限。为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题,中央政府在 2010 年开始大规模建设保障房,已初步建立了涵盖不同收入人群的保障房体系。但在保障房政策实施的过程中,一些城市由于过度重视保障房的建设数量,致使多数保障房住区布局在偏远的郊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滞后、职住不平衡等,以及由此引发的生活成本增加、社会隔离等,进而导致保障房住区人居环境品质不理想,偏离了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