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户外广告管理主要通过制定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技术标准和设置指引等对户外广告设置提出一般性的规定,并以此作为整个城市或地区的户外广告通则式的管理依据。确定户外广告管理对象是所有规范与规划的重要前提,目前对户外广告没有在学术上形成统一的概念。但从规划的视角,目前更多地关注对城市景观影响最为密切的两大类户外广告,即长期附着于建筑物上的和设置于街道、广场等公共空间上的户外广告。现有一线城市相关法规规范与技术标准中普遍将户外广告分为附着于建筑物广告、落地式广告和室外空间广告等(图2)。法规规范等在细分户外广告类型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户外广告提出差异化的管理规定与技术指导,涵盖户外广告的设置位置、间距、密度、形式、规格、色彩、材料、照明等设置标准以及设计、制作、安装、维修等内容,并形成“图解+文字”的成果指导实施。例如,《深圳户外广告设置指引》(2013年)中的相关规定,管理条文用语平白肯定,并配有大量管理图示,是易读性、易懂性、操作性较强的管理手册(图3)。


(二)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设计
户外广告规划设计层面一般分为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并遵循“分区控制,分级管理”的原则,按不同层面提出不同深度的控制要求。中宏观层面着重于通过划定导控分区进行宏观控制,同时对重点地区进行微观层面的具体限定以向下传递意图;微观层面则强调管理的可操作性,其详细设计成果管理实施的重要依据。
(1)中宏观层面:导控分区。中宏观层面主要通过划分导控分区对整个城市或地区的户外广告设置进行管控,各地对导控分区命名不尽相同,但总体上都是以地方城市规划的功能分区、中心体系、商业网点规划、城市整体景观形象和生态敏感地区分布等为划分依据(表2)。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分区制定包括“控制性条款”和“禁止性条款”在内的控制通则,明确可设置和不可设置户外广告的地点,
对户外广告的性质、数量、设置位置、形式、规格、色彩、照明、材料等提出具体的指标和设计要求,并选定重点地段和重点道路,提出其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的深度要求,预留中宏观规划向下传导的衔接接口(表3)。

以深圳编制的《深圳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2013 年 ) ( 以下简称《深圳指引》) 为例,其内容实际囊括了“技术标准+中宏观层面的规划”。《深圳指引》综合考虑了城市功能架构、城市景观架构及广告价值分布规律,将全市户外广告设置区域分为城市一般地区、广告详细规划管理地区 (包括广告特色景区和城市景观敏感区段 )及条文修正管理地区,并对每一类管理地区具体范围进行了空间界定,提出了针对性的管控要求。《深圳指引》最大的作用在于统一全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一般性规定,并从总体层面确定详细规划地区的分布,同时也对详细规划地区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达到户外广告设置促进城市形象提升目的的同时,又能充分彰显多元地方特色。
(2)微观层面:重点区段。微观层面以中宏观规划中的相关规定与要求为依据,针对某一重点区段或道路开展微观详细环境设计,着眼于解决户外广告在设置中的具体问题,注重广告规划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为重点区段制作可操作的设计图纸或实施图则。
以《广州市第一批中心城区重点商圈和景观区域户外广告设置规划(2015—2019)》 ( 以下简称《广州市第一批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为例,规划覆盖了新中轴线、上下九、新港东路、珠江两岸等主要商圈和重点景观区域内共 35km 路段范围内的户外广告和招牌,采取以“微观为主,中宏观为辅”的规划控制体系,通过对户外广告设置现状情况进行详细的摸查与研究,规划户外广告点位210个、广告牌975块,并提出了规划保留、拆除、提档和新增等相关整治措施,该规划共保留规划区域内265块广告牌,提档553块,拆除 1769块,通过广告点位论证后新增157块,并以管理图则的形式对所有广告点位的相关控制要素进行说明,包含规定性、指导性两类控制要素(图4),其管理图则也体现了对户外广告管理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的高度重视。

(三)管理架构与审批现状
目前国内户外广告管理架构主要有两种:一是以城管委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