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面对规划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城市设计附加图则应明确编制的目标、编制的内容与阶段的要求。郝辰杰认为,应关注影响城市设计目标、公众利益实践的最关键要素,进行精细化的设计、控制与管理。在规划管理层面,古海波提出需要进一步厘清城市设计与规划和建筑设计各自的工作边界,确定城市设计重点控制要素,并以标准和准则的形式,借助法规化、行政化的通则手段,对建设环境进行干预,通过设计控制标准和设计通则的“底线”划定,将城市设计控制要素法定化,以期守住空间品质的底线。
(二)国外实践:城市设计指导下的精细化管理
(1) 精细化的城市设计要素理念融入的精细化管理。英国通过城市设计理念和方法的融入,指导设计和规划的精细化。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英国政府致力于搭建一个政策框架,即人们的出行方式选择能够与环保目标保持一致,强调在各个层面对交通与土地利用规划关系的审查。在此背景下,英国出台了《伦敦街道设计导则》 (以下简称《导则》)、《步行环境改善计划》及公共空间改善等一系列策略。《导则》基于现有的一系列街道设计及交通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通过对上层次政策文件和指引性文件的补充,将各层级对街道设计的要求有效衔接。《导则》是伦敦总体控制街道建设效果的指导文件,将道路设计的理念纳入法定审查环节。
(2) 城市设计量化指标引导的精细化管理。从香港的城市操作实践看,《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专门设置“城市设计指引”专章,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的规划上对设计空间、景观、环境与自然保护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加以指引。其中,《准则》不但根据各地区的发展类型设定了不同的发展密度控制标准,还对建筑高度轮廓线、市区边缘地区和乡郊地区的结集程度与密度、海边用地的要素进行量化控制。
(3) 城市设计成果法定化的精细化管理。促进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管理衔接的有效方法是将城市设计成果的应用制度化。日本的城市设计内容通过法规固定下来,新加坡的城市设计内容则是纳入了法定管理平台,美国、英国的城市设计则是在审查环节介入法律体系中。美国的设计审议程序以区划法及城市设计导则为参照标准,对开发项目的设计进行审议,是对一些难以度量的、与设计质量相关的要素进行控制,并纳入到具有法律效应的管理程序中。
(三)国内实践:探索设计全过程及要素管理的精细化
我国各地积极探索精细化的城市设计管理,如上海和杭州等城市通过部门规章等形式,统一导控要素的图例及内涵,规范城市设计要素的落实情况,使得要素使用与建设管理紧密衔接。对重要地区的景观效果进行把控,主要是通过详细规划实现,重要地区要求增加附加图则。附加图则是城市设计的技术语言转化为管理语言的手段,通过类型和级别两个层面,锁定特定地区的城市设计管控要素,分类应对地区的关键特征,分级区分地区管控深度。详细规划的一般内容及附加图则纳入到土地出让合同的约束性条款中。制定关于地方特色的规章,引导具体地段城市设计和建设项目的实施,为核定规划条件、规划方案设计和审查、实施建设后监督检查各个环节提供方向引导,确保设计意图和审美导向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三 城市设计与精细化管理的对接思路
一个好的城市设计成果通过管控得以发挥作用,需要考虑控制方面的技术、方法、手段及实施管理的策略。因此,依据城市设计及精细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及特征,笔者认为可以在精细化、数据化、系统化及信息化4个方面进行对接,借鉴国内外经验并结合笔者实践经验从精细化的城市设计要素、量化标准、刚弹结合及系统化的城市设计管理机制几个方面提出精细化规划管理的策略。要素主要是对管理体系问题的考虑。城市设计作为辅助城市规划的手段,明确城市设计的体系一直以来都是重要议题。很多涉及城市集中建设区与城市周边区域的空间要素无法独立考虑,这些要素必须从地区层面自上而下地进行整体管理与协调,这也是精细化管理首先需要解决的议题。
量化的标准聚焦的核心要素,包括城市天际线、水岸、建筑、裙楼、街道、道路、广场与公园等内容。这些要素带来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市场的“突破”行为,比如说对单个地块的设计条件的调整。量化的标准强调可度量要素发挥的作用,需加强政府对市场行为的引导。系统化的城市设计管理机制,包括管理的流程和管理的方法。每个城市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和城市建设状况各不相同,管理实践中面临的问题也不尽相同,城市与乡村之间、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差别非常显著。城市设计在保证社会公平的前提下,要保持地区定位、目标、策略与空间形态一致,提高空间要素的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