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划实施却合理、未按规划实施又不合理4种状况,难以从问题导向思路中为总体规划修编指明工作方向。
(二)实施效用评价思路
利用当前城市建设现状与规划基年发展状况进行比对,并重点通过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所确定的各个方面存在问题的解决程度,来反映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效用,是延续、修订、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之一。
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效用评价中,一定程度上能够区别按规划实施且合理、按规划实施却不合理,以及未按规划实施却合理、未按规划实施又不合理4 种状况,为总体规划修编、修订如何处理建设现状做了部分交代。如果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程度很高,而实施效用不明显,则说明规划不科学。如果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程度正常,实施效用明显,则还需检讨实施满意度和城市发展环境。如果实施满意度较高、实施环境又无重大变化,城市总体规划不应修编;如果实施满意度不高或者实施环境有重大变化,城市总体规划应尽快修编。
(三)实施满意度测评思路
以人为本是城市规划的宗旨,满足城市不同人群多元化的合理需求是城市规划的永恒目标,无论实施程度、实施效用如何,只要规划实施满意度不高就应修编城市总体规划。规划满意度较高,还要看实施环境有无重大变化,从而判定总体规划是否延续。
(四)实施保障评估思路
实施保障评估,涉及到规划法规体系和制度建设、规划行政体系、规划编制体系等方面的问题。如果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不到位,必然影响规划实施程度、实施效用和实施满意度,但是难以说明城市总体规划是否存在问题;如果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到位,而规划实施程度、实施效用和实施满意度均不理想,则说明城市总体规划已经存在问题;如果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到位,规划实施程度、实施效用和实施满意度均较理想,则说明城市总体规划到目前为止问题不大,但是无法判别其持续性如何。
(五)实施环境分析思路
实施环境分析,涉及思想更新及其影响、政策变化及其影响、区域格局调整及其影响、重大项目建设及其影响等内容。如果规划实施环境变化不大,规划实施程度、实施效用和实施满意度较为理想,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又较到位,无需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如果规划实施环境变化较大,无论规划实施程度、实施效用、实施满意度和实施保障措施如何,均应尽快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由此看来,规划实施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是否修编城市总体规划(表1)。

三 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主要内容
以“总结、反思、调整、完善”为评估路径,进行南宁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利用城市建设现状 (2013 年 ) 与规划基年 (2008 年 ) 发展状况或者是城市发展现状与城市总体规划目标 (2020年 ) 的比对,测度本轮总体规划在各个层面和专业领域的实施程度、实施效用和实施满意度,考察现行总体规划的实施保障程度,深入分析现行总体规划的内、外部环境变迁及其要求,总结与反思现行总体规划存在的问题,提出调整与完善的建议,为新一轮总体规划的修编提供方向与指引。
(一) 从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面开展
实施程度评估
通过比对城市发展现状与城市总体规划目标来测度实施程度,这也是住建部颁布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所要求的主要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程度测度是利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当前城市建设发展状况与既有规划目标进行对照,全面反映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各项内容的实施情况,准确测度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进度的快慢与实施质量的优劣。
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程度测度分为两个层次进行:第一个层次是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程度评估,重点从经济产业发展、人口与城镇化、城镇空间结构、城镇规模结构、综合交通设施、其他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与空间管制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8个方面进行测度;第二个层次是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的实施程度评估,重点从城市人口、建设用地、城市增长边界、城市扩展方向、城市空间结构、城市空间形态、城市用地布局、城市综合交通、水系整治、旧城改造与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