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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规合一”下的沈阳市中心城区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规划师杂志社   2017-10-11 10:41:16
 
的70%。
  通过对1996~2010年沈阳市城市用地的演进过程进行梳理得出,沈阳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量增加约154km 2,建成区面积达到380 km2。建成区从团块状演进到核心放射状发展,范围从8km半径扩展到12 km半径,从三环以内扩展到三环以外,从浑河北岸扩展到浑河南岸,呈摊大饼式扩张。
  研究采用遥感信息地表能量的差值分析方法,对1990年、2000年和2010年能量差值进行对比 ( 图 1,图 2),结果表明沈阳市中心城区生态空间状况:1990 年为低能量消耗的均质原始期;2000 年为能量分布多元化、多级差和整体数值偏高的无序错乱期,负面干预加剧,造成无序的生态失衡状态;2010年能量分布的无序化状态有所缓解,但仍处于失衡状态。总体来看,沈阳市中心城区的生态空间呈逐渐退化状态,急需进行底线控制和严格管理。

(三)技术路线

  首先,方案前期基于市域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成果,搜集基础空间数据。其次,对中心城区生态用地进行评估,以确定需要管控的生态要素。在此基础上,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初步方案,并基于生态用地评估和相关规划开展范围校正工作,形成中心城区生态保护红线的最终方案,确定差别化的管制策略(图3)。

(四)划定方案

1.生态要素评估

  结合沈阳市域生态要素的分布,在中心城区用地现状的基础上,参照天津市等城市的经验,根据人类活动与土地利用方式之间的关系,可以把中心城区现状生态用地分为自然生态用地 (包括半自然半人工生态用地 )和人工生态用地两大类。其中,自然生态用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涵养型生态用地、河流型生态用地、湿地型生态用地和荒地型生态用地5个子类,人工生态用地包括防护型生态用地、城市水系、城市绿化用地和农田林网4个子类(表3)。

  依据生态保护要素,规划大致确定了沈阳市中心城区需要进行生态底线控制的空间范围。初步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总规模约为 298.6km2,从用地类型上看,包括城市绿地 69.1km2、水域 97.4km2、林地7.1km2、基本农田87.3km2、道路17.7km2及其他生态用地20.0km2。

2.多规协调细化

(1)划补要素校核。

  规划结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详细核对沈阳市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和法定控制线(图4~图6)。土地利用规划通常关注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之间的比例关系,在校核上需要重点校对生态保护红线区与基本农田间的关系。在沈阳市结构性绿地空间布局中,共规划四处楔形绿地,分别为东北楔、西北楔、西南楔和东南楔。各绿地与三环内的环城水系、浑河绿带等相连,形成内外联通的生态网络格局。规划的初衷是结合基本农田及耕地的保护,在不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的情况下,对现有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并采取低密度的开发建设方式,保障楔形绿地的生态化水平。但是在实际的城市发展过程中,四处楔形绿地因处于城市边缘区,受城镇建设蚕食的现象非常严重。仅以西北楔为例,其现状耕地面积较大 ( 多数为基本农田 ),约占总面积的 65%;其次为村庄建设用地,约占总面积的 15%,包括了 7 个村落及大量工业厂房,用地粗放,且管理不到位,污水、废水直接排入村内沟渠中,间接污染了基本农田 ( 图 7)。为加强管理和整治,规划初步方案将西北楔整体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加以管控。但对方案进行校核时,国土部门给出的意见是,西北楔内的基本农田有基本农田保护线进行刚性管控,不宜再重复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区。考虑到基本农田已覆盖了西北楔的 65%,余下的建设用地是否需要严格保护则有待商榷。在没有考虑清楚这一区域下一步将如何发展的情况下,贸然将其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并进行刚性管控,将对地区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该阶段方案暂时未将其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区。

 

  城市生态空间范围的确定通常有两种实践方法:一是正向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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