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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完整街道理念下的有轨电车线路规划设计方法
规划师杂志社   2016-11-17 10:30:56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小汽车的出现,发达国家城市的机动化水平不断提高,速度成为城市街道改造与更新的主要因素,街道的主要功能逐渐演变成为城市机动车出行服务。这不仅逐渐破坏了城市街道生活的多样性和丰富性,最终还导致了城市郊区化和街道荒漠化,也使得街道越来越不完整。
      鉴于此,美国于20世纪70年代开始提出完整街道政策,旨在通过对新建或改建街道进行合理规划、设计、运营和维护,保障街道上所有交通方式及所有出行者的通行权,满足居民的出行需求和安全要求。可见,街道不应仅仅为机动车出行服务,还应当能够为所有出行者服务并配套设置休憩、交流和驻足等诸多功能设施。
完整街道理念整合了可持续发展、精明增长和新城市主义等较新的城市发展理念,以及交通稳静化、交通需求管理等控制管理措施。因此,相较于传统街道设计,完整街道规划设计为建设更加多元化的交通系统和更加宜居的社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法。具体而言,完整街道规划设计的目标主要有 3 个:

(1)安全街道。应充分重视机动车以外的其他交通方式出行者的需求,通过空间分离、时间分离等方式,为各类交通群体提供连续、安全的出行环境,尤其需要提高交通弱势群体的安全性。

(2)绿色街道。应通过减少机动车道空间来增加街道绿化,降低人均出行能耗较大的私人汽车出行比例,设计完善的雨水渗透、雨水再利用系统,鼓励人们步行、骑自行车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培养健康的出行方式。

(3)活力街道。应当将街道作为一种独特的城市空间进行建设,通过改善人行道、绿化系统和开敞空间等,提升街道的魅力,吸引人们参与到街道的各类活动中,进而增强城市、街道的活力和吸引力。

二  完整街道理念的引入

      完整街道理念将街道的定义从机动性转向宜居性,使全球的主要城市开始重新发现街道空间的价值,并重新定义了街道设计的内涵与使用方式,引发城市最具潜力的公共空间—街道的再开发潮流。在欧洲,尤其是在法国,完整街道理念被根植于有轨电车规划设计的全过程,引发了法国各城市有轨电车系统的复兴。从1985年法国南特建设第一条现代有轨电车线路开始,发展到目前 30 个城市、65 条线路、700km运营里程的规模,这不仅仅代表有轨电车系统本身的复兴,更重要的是它重整了街道通行权、重塑了城市公共空间、促进了城市更新,甚至改变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方式,使得有轨电车系统真正地嵌入到城市与街道中 ( 图 1,图 2)。

     

      为此,法国的有轨电车规划设计主要遵从以下准则:①应与城市规划、街道设计、景观设计紧密联系,使有轨电车深入城市中心、广场、街巷、办公大楼、大学校园及医疗场所等活动密集场所;②应重整街道通行权,优先考虑有轨电车、行人、骑车者及其他潜在公共交通使用者的通行权,在通过缩减机动车道、移除停车位而腾出来的空间中铺设有轨电车;③应采用高性能、舒适、安全的轨道车辆,这意味着有轨电车应具有大容量、所有车门上下客、车外付费系统、低地板和信号优先的系统特性;④应在公共交通网络中处于核心地位,巴士线路需要重新配置,以服务主要的有轨电车车站,票制票价也需重新制定,以鼓励不同公交方式间的便捷换乘。

有轨电车线路规划设计方法

一  线路规划设计要求

      有轨电车系统具有轨道交通和道路交通的双重属性,其亲人的特性在复兴旧城区、塑造城市环境和增强地区吸引力方面具有其他交通方式无法比拟的优势。因此,有轨电车规划设计不仅仅是对有轨电车系统本身的规划设计,还应与城市规划、街道设计、交通工程设计结合进行,以综合性的观点来进行整体的规划设计。
借鉴完整街道理念及其在法国有轨电车规划设计中的应用,我国有轨电车系统的规划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范畴完整。用地是各类活动的生成之源,而街道则是各类活动的承载空间,有轨电车系统不可能脱离街道而与用地单独存在,因此有轨电车的规划设计不能仅为线性规划,而应将其与沿线街道各类要素和土地使用进行整合并纳入其中,实现从线性规划向面域规划的转变,从而提高沿线用地与有轨电车系统的相容性,真正地将有轨电车系统嵌入到城市的街道和城市的发展之中。

(2)功能完整。城市性和多样性已成为有轨电车规划设计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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