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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角】河南省村庄的类城镇化及建设路径重构
规划师杂志社   2015-04-16 16:07:12
 
通过村庄组合的方式,更有赖于区域交通路网的便利。
      采取整理和保护方式的村庄分别占到村庄总量的30%和5%左右。

      4.改进措施

      (1)针对既有新型农村社区,尽快制定配套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保证在建社区工作顺利完成。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出发点,建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目标考核办法。有条件的地区应将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完善乡镇规划,促进小城镇发展。

      (2)出台科学推进村庄建设的指导意见,研究支持村庄承续、类城镇化的措施,引导村庄建设合理选择模式、方法。控制拟撤并村庄在原址翻建或新占土地建设新房的情况。

      (3)对县域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与村镇体系规划进行重新梳理,重构村镇体系等级序列。做好新型村庄规划,重点研究与探索基础性、减量型规划,按规划引导农民有序自建房屋。

      (4)重视村域空间发展规划编制,依据相关部门规划,统筹安排土地利用、产业发展与村庄建设,推进“多规合一”。

      (5)适当的行政村区划调整是必要的,村民自治体制有待创新,以与之适应。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建立以人为中心的“退(村)入(城)”机制,尤其要尽快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体制。

      (6)建立全国互动、同地同价和反哺农村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在较大程度上解决新型村庄建设的资金问题。


文章详见《规划师》2015年3期《河南省村庄的类城镇化及建设路径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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