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启动背景下,加强自然资源领域相关立法工作,对充分发挥好法治对自然资源管理改革的引领和保障具有重要作用。
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自然资源部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计划将研究起草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自然保护地法》等多项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草案等。
在新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还未出台,既有的空间规划法规仍然有效情况下,这里有必要为大家全面梳理一下我国现有的空间规划法律法规体系。
现有的空间规划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涉及的其它空间要素管理类法规,包括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等。同时还有涉及上述相关法规配套的管理或实施条例、规范技术标准等。
Part.1
我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
我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中,主要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核心,另有如《风景名胜区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部门规章、规划性文件等。主要类型如下:
Part.2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法规体系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法规体系主要以《土地管理法》为核心,其它法规、行政规章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主要类型如下:
Part.3
我国环境保护规划法规体系
我国环境保护法规体系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核心,另外除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实施环境保护法的行政法规,国务院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与其它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的部门规章外,还有《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法》等。主要类型如下:
Part.4
其它空间规划的法规体系
其它空间规划法规体系还包括原国家海洋局、农业部以及林业局等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主要类型如下:
资料来源丨新土地总工办
中规建业城市规划设计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 电话:13691099891
声明:
本文来源:新土地规划人(ID:newlandplanning),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原公众号。《规划师》杂志社官方网站为非盈利新媒体平台,所有转发的非原创图文来源于互联网及新媒体渠道,如果所转发图文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人认为违反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我们,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