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存量发展时代,仅通过城市内部孤立的蓝色空间和绿色空间已难以有效应对城市面临的资源、环境和社会问题,为在规划中有效建立协同一体的城市蓝绿系统,最大化发挥蓝绿空间的协同效应和服务效能,在当前城市更新和国土空间规划语境下,梳理城市蓝绿系统的要素构成、职能构成及结构构成,对规划中城市蓝绿系统的职能设定、用地获取、空间布局、实施管控等4个方面的关键问题展开辨析,并提出城市蓝绿系统一体规划的总体框架和对策,在此基础上结合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蓝绿系统一体规划实践,讨论城市蓝绿系统一体规划策略的具体应用。
[关键词]蓝绿空间;雨洪管控;一体规划;水系;绿地;绿色基础设施
[文章编号]1006-0022(2023)11-0109-08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B
[引文格式]周聪惠,张诗宁,赵金,等.城市蓝绿系统一体规划编制的关键问题与对策[J].规划师,2023(11):109-116.
城市蓝绿系统又称“城市蓝绿空间系统”,涵盖了水域和绿地两种不同用地类型。两类用地虽在属性上有较大差异,但在职能和空间分布上却有较强关联性。20世纪初,美国规划师为响应现代城市需求,对局部地区的蓝绿系统一体规划进行了较早的实践尝试。近年来,蓝绿基础设施规划、海绵城市、 低影响开发等相关探索则在一定程度上为城市蓝绿系统一体规划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随着资源和环境问题加剧,城市蓝绿系统一体规划不仅能优化城市公共空间,还能为日益严峻的水资源短缺、环境污染、旱涝灾害等问题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因而成为当前规划探索热点。
在我国,传统的城市蓝系(水系)规划、绿系(绿地系统)规划属于不同的专项规划并分别由水利水务部门和园林绿化部门负责规划组织与实施管理。规划编制及管理部门的独立性和互不隶属性,导致两类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往往各自为政,整合度较弱,并导致城市蓝系空间和绿系空间的关联性差,难以产生理想的协同互补效应。
随着城市无序扩张被严格限制,内涵发展、存量激活、集约高效等成为当前转变城市发展模式、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的重要方向,这也对城市资源组织和利用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城市内部空间和资源严重受限的条件下,仅通过孤立的城市蓝系规划和城市绿系规划很难充分应对当前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建立协同一体的城市蓝绿系统,最大化发挥蓝绿空间单体和整体的服务效能成为迫切需求。同时,这也符合当前我国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的需求。
鉴于此,本文在对城市蓝绿系统概念进行界定和辨析的基础上,以当前城市更新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背景,对城市蓝绿系统规划中的职能设定、用地获取、空间布局及实施管控等4个方面的规划关键问题展开辨析,并以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蓝绿系统一体规划实践为例,对城市蓝绿系统一体建构与整合规划方法展开研究。
综观当前相关研究,蓝绿空间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认定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蓝绿空间”概念泛指地表所有被水体及绿化植被覆盖的空间,狭义的“蓝绿空间”概念则特指“水域”和“绿地”两类用地。从研究尺度看,蓝绿系统可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等3个层级。其中:宏观层级聚焦于区域(或城镇体系)范畴,侧重于对蓝绿资源的保护、控制及修复;中观层级聚焦于城市规划控制区(或中心城区)范畴,侧重于建立复合的蓝绿系统以保障城市基本职能的运转;微观层级则是聚焦于社区或街区范畴,侧重于对局部地段蓝绿空间服务的具体安排。本文主要聚焦在中观规划控制区层面,涉及要素范畴主要为水域和绿地两类用地,并包含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区域绿地,以及部分可调控的附属绿地和附属水域。见表1。
城市蓝绿系统一体建构的基础在于蓝绿空间功能服务上的关联性与互补性。在目前的研究和实践中,城市蓝绿空间共有职能主要有资源保障、灾害防控及公共服务等3大领域,并可对应建立起3大职能系统,其中每个职能系统又包含多个子系统。例如:资源保障系统包含用水资源保障、生态资源保障等子系统;灾害防控系统包含防洪排涝、隔离防护、应急避险等多个子系统;公共服务系统则包含休闲游憩、风貌保护、活力提升等子系统。因此,城市蓝绿系统的职能构成具有明显的级化和复合化特征,是由多级子系统构成的职能体系。见图1。
图1 城市蓝绿系统职能子系统及其结构要素解析示意图
在当前用以解析空间结构要素的各类模式中,绿色基础设施规划中的“功能中心(Hub)—连廊(Corridor)—场地(Site)”模式在描述和解析不同蓝绿职能子系统的空间结构时展现出较高适用性,能为不同职能子系统的空间结构分析和描述提供统一语言,因而在城市蓝系规划和绿系规划中得到较多应用。
根据绿色基础设施规划理论,功能中心通常规模较大、功能复合,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辐射力,是该结构体系运转的关键要素,其常见载体有大型绿地、湖泊、水库、湿地等。连廊为线性空间,是功能中心与场地要素相互连接的重要纽带,也是系统内物质、能量和信息流动的通道,常见载体有线性绿地、绿道、河道等。场地的规模相对较小,但数量较多,是系统内基本的功能服务节点,决定了系统的总体格局,常见载体包含小型绿地、小型水域等。
城市蓝绿系统一体规划是对传统城市水系和绿系专项规划的整合,既可在总体规划中进行统筹安排,也可编制特定专项规划。其中涉及的关键问题包含职能设定、用地获取、空间布局和实施管控等4个方面。
城市蓝绿系统职能类型及结构通常由现状问题、城市职能及规划目标等共同决定。由于城市自身职能的复杂性,其对蓝绿系统会有多样化的职能需求,而在城市内部有限的用地资源条件下,单个蓝绿空间通常需兼具多种职能才能满足系统运行的需求。例如,以公共服务职能为主的河道,在雨洪季节也可作为涝水行泄通道使用。因此,如何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统筹安排各蓝绿空间的职能,使其达到个体与整体效能最大化,是当前规划编制需解决的重点问题。
蓝绿空间均需以具体城市用地为空间载体,因而城市蓝绿系统规划首先要解决的是“地从何来”的问题。一方面,在城市更新背景下,建成区的开发饱和度通常较高,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拓展蓝绿空间的难度较高。另一方面,部分可利用的用地通常呈现出小型化、破碎化特征,这给规划整合及系统建构带来了较大挑战。加之城市蓝绿空间自身功能运转对于用地形态、规模及连通性也有着特定要求,进一步增加了规划调控的难度。
城市蓝绿系统一体规划需把分属不同专项系统的蓝绿空间有效统合。这要求在空间布局中建立能有效兼容蓝绿空间及其复合职能的系统结构,并需要适宜的空间载体来承载和落地。需注意的是,虽然蓝绿空间的功能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但是其服务运行机制有较大差异。其中绿地主要依托地表覆盖植被及其生物机制来提供服务,水域则主要依托内部水体及其衍生价值来提供服务。因此,当规划要将结构要素落地时,如何在蓝绿空间之间进行选择和组合,也是蓝绿系统一体规划无法回避的问题。
蓝色空间(水域)与绿色空间(绿地)属性和服务机制的不同也决定了其在规划实施管控上的差异。例如,在用地界线管控上,蓝色空间除了需管控水域自身边界,还对水域周边环境有着特定要求,而这一要求在绿地管控上并不突出。同时,在内部属性上,蓝绿空间的管控要求和项目也有所区别,如蓝色空间涉及水体水量、涉水设施、驳岸断面等特定管控内容,而绿色空间则涉及植被类型、游憩设施等特定管控内容。
对城市蓝绿系统一体规划的4个关键问题进行细化和梳理,可建构一体规划的总体框架,对应4个规划技术环节,即职能类型与结构设定、用地获取与潜力甄别、空间结构建立与要素布局及实施管控。见图2。
城市蓝绿系统职能设定分为总体职能设定和单体职能设定两个层面,其中总体职能设定直接决定了城市蓝绿系统的子系统类型和结构,而单体职能设定则决定了单个蓝绿空间的功能服务结构及侧重点。
在总体层面,由于不同城市区位、职能体系、自然条件、现状资源、面临问题等存在较大差异,不同城市的蓝绿系统职能定位和结构关系会存在一定区别。例如,滨海城市面临的雨洪风险较内陆城市更大,而缺水城市的蓝绿系统则需担负起更多的水资源保障职能。由此可见,在城市蓝绿系统总体职能设定方面,需要对城市自身条件和问题展开深入分析,除了需明确系统职能类型,还需梳理各项职能的主次关系和优先顺序,为后续规划中的职能统筹协调提供依据。
在单体层面,具体的蓝绿空间用地是系统职能运行的基础。城市内部各类问题及服务需求的集中性和复杂性导致各个职能子系统在空间上会有较大叠合,使蓝绿空间单体职能呈现出多样性和复合性特征。因此,蓝绿空间单体职能不能孤立设定,而是要根据其归属的职能子系统类型及其在系统中的角色(如功能中心、连廊或场地)来设定。
建成环境下蓝绿空间发展用地获取途径主要有既有用地优化、其他用地转换、附属用地整合等3类(表2)。既有用地优化主要针对现状为水域和绿地的用地类型,通过改变用地原有空间形态、地表覆盖、设施配置等来实现功能服务效能的提升,为城市蓝绿系统一体整合奠定基础。由于不涉及用地性质变更且用地本身具有较好基础,既有用地优化的实施成本相对较低且效率较高。其他用地转换主要针对现状并非水域和绿地的用地类型,需通过用地性质转换获取新的蓝绿空间发展用地。在建成环境下,可通过其他用地转换对城市废弃地、污染地或低效用地进行修复治理与再利用。但这一用地获取途径涉及用地性质变更且在实施过程中需对用地展开全方位整理,行政和经济成本均较高,实施效率通常较低。附属用地整合主要针对现状并非水域和绿地的用地类型,在不改变其用地性质的前提下,通过增补、改造和连通内部附属绿地和附属水域,增加城市蓝绿空间规模,优化其空间结构和服务效能。典型的做法有小区内部绿地、水系增补和改造,以及道路沿线绿地、绿道及水系增补等。附属用地整合虽不涉及用地性质的变更,但涉及用地主体的协调工作,因此行政成本较高,只是由于无需对用地进行全面改造,其经济成本相对可控。
在规划中使用上述3类用地获取途径应遵循“低成本、高成效”的原则,并对不同用地潜力加以甄别。可以说,既有用地优化是城市蓝绿系统发展的基础;附属用地整合能为城市蓝绿系统优化提供大量潜力用地;其他用地转换的成本通常较高,但对系统结构有重大提升作用,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与新建城市(城区)依照理论模型建立系统结构不同,当前城市蓝绿系统布局多在建成环境下展开,空间结构需依托已有环境基础展开优化调适。因此,在空间结构构建中,应首先甄别适宜的蓝绿空间发展用地,并以之为基础根据不同职能子系统的建立要求提出相应的备选结构方案,进而对备选结构方案进行整合,以形成最终方案。整个过程是基于适宜发展用地,对不同职能子系统展开反复平衡、妥协和整合的过程。
在单体层面,由于蓝绿空间的共性价值,在布局两类空间时会产生关联性。这种关联布局能产生更大的整体价值,如滨水绿地比单独绿地具有更大的游憩吸引力和生态价值,并有助于水域水质保护。同时,蓝绿空间在要素属性和服务机制上存在差异性,使得两类空间在布局时会有各自特定要求,如水体的流动性要求水域最好能布局在便于连通的地段,并且水域布局对于地形和坡度的要求相较于绿地更为严格。这种差异性能让同一职能的蓝绿空间在空间布局上各显所长、相互补充。
因此,为了强化蓝绿空间的关联协同效应,在选择蓝绿空间载体时,通常优先将两类空间进行关联整合布局,即建立蓝绿一体型的功能中心(如大型湿地、湖泊型综合公园)、连廊(如碧道、滨水绿道)及场地节点(如水景型社区公园、街头游园)。在无法选择蓝绿一体型载体时,应根据场地条件选取单独的蓝色空间或绿色空间作为载体。例如,在不适宜布置水系的区域设置绿地并预留植草沟或溪道,作为雨洪季节的临时行泄通道,以弥补水系通道的缺失。
在蓝绿空间管控方面,除了依托常规的蓝线和绿线进行用地界线管控,还可根据水域和绿地两类用地的职能差异进行个性化管控。例如,根据水域及周边环境的管控需求,在水域外围设置环境控制线,对水域周边环境控制提出具体要求。此外,还可以针对重要蓝绿空间的内部属性制定相应的细化图则,对蓝绿空间的职能结构、驳岸断面、水体水量、设施配置等进行更精细的调控,为规划内容在下位规划中的衔接和落实奠定基础。见表3。
4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蓝绿系统一体规划实践
4.1 项目背景与规划组织
东营市河口区位于山东省黄河入海口区域,由胜利油田指挥部驻地发展而成,距东营市主城区约55 km。1982年设区后,河口建成区面积从8 km2增至约50 km2(2017年),其中大部分土地用于石油工业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城市蓝绿空间极度匮乏,且布局分散、连通性差,城区面临严峻的生态和环境问题。随着产业的转型和升级,大量位于城区核心地段的石化工业用地面临搬迁。
为在大范围更新进程中提升城区发展的可持续性,河口区委、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成立“东营市河口区水环境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专门办公室,统一领导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水利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展开城区蓝绿环境治理工作,并组织编制《东营市河口区城区水环境及景观规划(2018—2035)》作为相关工作的依据和指导,该规划的核心内容也将被纳入东营市在编的国土空间规划。规划范围总面积约为100 km2(含城区面积50 km2),年限至2035年,规划调控核心对象为水域与绿地两类用地,通过对城市蓝绿空间进行统筹安排和整合调控,重塑城市形象和品质,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
项目团队在充分梳理河口区蓝绿系统现状问题和发展诉求的基础上,对河口区蓝绿系统现状主要问题进行归纳,并以此为基础设定蓝绿系统职能及服务重心,其中涵盖3个职能大类及7个次级职能子系统。见表4。
河口区目前主要的蓝绿资源均集中在城区周边,城区内部蓝绿资源匮乏。为了对城区内部蓝绿空间进行增补和优化,规划主要围绕既有用地优化、其他用地转换及附属用地整合等3大用地获取潜力展开分析,将分析结果作为建立蓝绿系统结构的基础。见图3,表5。
根据用地获取潜力评估及各职能系统要求,制定7个二级职能子系统的规划策略(表6),并生成相应的空间结构方案。在此基础上,对相同一级职能系统下的子系统结构方案进行叠合,结合现状蓝绿空间格局,得到3大职能目标导向下的备选方案。
对3大职能目标导向的蓝绿系统备选方案进行进一步叠合分析,对比方案中蓝绿空间结构要素的叠合特征,选取叠合度和职能响应优先级较高的结构要素并将其整合到规划综合方案中。同时,结合水系格局与连通性、城区周边水系衔接、绿地空间配置均匀性等要求,生成最终的蓝绿系统一体规划综合方案。见图4。
为有效落实蓝绿空间融合及一体发展的目标,项目团队在传统蓝线、绿线控制的基础上整合多部门的管控要求,对关键的蓝绿一体要素(服务中心、节点及连廊)编制了相应的规划设计导则(图5,图6),明确蓝绿空间的管控内容与指标(表7),保障规划内容的可落地性和可实施性。
图5 东营市河口区蓝绿一体型服务中心(或节点)规划设计导则示例图
图6 东营市河口区蓝绿一体型连廊规划设计导则示例图
表7 东营市河口区蓝绿系统一体化规划设计导则管控内容与指标
鉴于蓝绿空间对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在相关规划中协同安排城市蓝绿系统,增强蓝绿空间的关联性和互补性已成为规划编制的必然要求。在实践中,对城市蓝绿系统的一体规划和统筹安排,并不一定要通过编制专门的城市蓝绿系统专项规划才能实现,更重要的是在各个层面的相关规划中树立蓝绿系统相互协同的观念并找到有效的规划调控方法来加以落实。虽然本文选取的规划实例为城市蓝绿系统专项规划案例,但是文中探讨的规划关键问题及应对策略同样也适用于总体规划、城市设计等相关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