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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师论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助力乡村振兴的内在逻辑与传导机制
规划师杂志社   2024-03-03 16:44:47
 

摘 要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作为解决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乡村土地利用问题的重要举措,关系着乡村地区人口、土地、产业等核心发展要素的转型重构,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国土空间优化重组的关键。文章构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乡村全面振兴的衔接框架,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生’空间优化—乡村全面振兴”为逻辑主线,揭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三生”空间优化的作用关系,指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乡村“三生”空间重组、乡村全面振兴三者具有紧密的逻辑与衔接关系,其传导机制在于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推动乡村“三生”空间优化重组,进而促进乡村的全面振兴,并从土地功能、结构和要素等维度探索国土空间整治助力乡村振兴的耦合机制。

[关键词]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生”空间;土地利用;乡村空间转型;乡村振兴

[文章编号] 1006-0022(2023)05-0012-07

[中图分类号] TU981

[文献标识码] A

[引文格式] 林元城,杨忍,葛语思.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助力乡村振兴的内在逻辑与传导机制[J].规划师,2023(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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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土地作为人类主要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空间载体,其利用方式、空间结构及组织模式等关系着区域和国家的发展转型。然而,在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背景下,我国城镇与乡村的土地利用方式、利用效率和制度体系存在巨大差异,导致在城镇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乡村地区的发展面临诸多难题,这严重阻碍了城乡的融合与协调发展。大量乡村地区面临农用地撂荒、建设用地空废、宅基地闲置和生态环境恶化等困境,出现了耕地破碎化、生产和生活空间无序化、产业低端化以及生态功能退化等问题,这些也是实现乡村发展转型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围绕乡村农用地、建设用地及生态环境的整治建设和制度改革,成为推动乡村发展转型及解决各类“乡村病”的关键。2017年以来,随着乡村振兴作为国家战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开展,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目标,我国乡村建设逐步进入以有序推进乡村人居环境、生态环境提升和产业体系、治理模式转型为核心内容,以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三生”空间)融合协调为目标的新发展阶段。

乡村土地作为社会生产的基本要素,不仅是农民最根本的生存资料,还是农村实现发展转型的物质资本,在推动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统筹推动乡村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农村地区“三生”空间的协调发展,关系着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的全面振兴。2019年以来,针对城乡土地利用、空间管控和土地整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国家开展了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空间规划、土地整治等实现国土空间的优化调整,推动可持续发展、城乡融合及乡村振兴。从本质上看,乡镇层面的国土空间规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乡村振兴三者在目标上具有一致性,均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打造高质量生态环境为核心目标。其中,以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依据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解决乡村土地问题、实现乡村发展与振兴的重要举措,其以土地资源整理为立足点,通过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等实现乡村“三生”空间的优化提升,对助推乡村全面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土地利用重点问题与发展目标的变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功能、内涵不断丰富,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间的内在联系也在不断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以乡村地域为主要对象,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综合整治。新时期,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被赋予了更多的内涵与意义,并要求其与乡村振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进行衔接。有部分学者从“人、地、业、权”多要素协同重组、统筹权衡城乡土地利用配置间的复杂关联、乡村转型的“要素—结构—功能”机制与土地多功能性的关联、乡村空间重构等视角探究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乡村振兴的关系。然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助力乡村振兴的内在逻辑与传导机制仍需进一步理清,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国土空间优化、乡村全面振兴的衔接框架有待建构。基于此,本文以乡村“三生”空间为核心落脚点,遵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生’空间优化—乡村全面振兴”的逻辑主线,揭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助力乡村振兴的内在逻辑与传导机制,以期为乡村发展转型、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空间规划提供科学指导与借鉴。


1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框架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快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促使城乡要素的流动、重组及交互作用不断增强,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和空间组织发生转型重构,加快了农村人地关系重构及土地利用的转型。同时,农村“三生”空间发生巨变,出现土质退化、农用地撂荒、建设用地空废化、水土污染等问题,直接影响了乡村发展转型与城乡协调。随着2017年国家开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人口、土地和产业等的一系列乡村建设活动和农村制度改革广泛开展。其中,农村土地整治作为解决乡村发展中土地问题的重要举措,为优化乡村地区土地资源配置、推进乡村发展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撑。以2019年12月自然资源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为标志,我国农村土地整治由此进入系统综合的新阶段。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乡村“三生”空间重组、乡村全面振兴三者具有紧密的逻辑与衔接关系(图1),其传导机制为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推动乡村“三生”空间优化重组,进而促进乡村的全面振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打破了以往农村土地整治以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和功能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局限,以更加全面综合的视角审视农村土地整治的社会、文化功能以及生态服务价值,强调乡村土地、人口、产业等关键要素的联动效应,这与乡村振兴的多重目标相契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以乡村地域系统理论为基础,从区域一体化、城乡交互的视角出发,对乡村地域系统中的要素进行综合整治,以资源整合的方式实现土地利用效益提升、乡村发展转型和城乡融合发展。总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在乡村地域范围内,以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规划为前提,通过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等对农村山水林田湖草沙全要素进行综合整治,优化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格局,革新农村生产方式、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质量,并通过土地功能优化、结构调整和要素整合实现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存量盘活和布局优化,促进乡村产业转型发展、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改善和文化价值挖掘,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的综合性活动。此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还注重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以保障粮食安全,以及协调乡村资源、均衡城乡发展。

图1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框架图


2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三生”空间重组的作用关系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重要目标是对乡村地域进行全要素管控和整治,实现乡村空间协调发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乡村“三生”空间重组的作用关系具体表现为农用地整理推动生产空间集约高效、建设用地整理促进生活空间宜居适度、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实现生态空间优化及绿色可持续发展(图2)。

图2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三生”空间重组的作用关系示意图


2.1 农用地整理与生产空间转变

长期以来,乡村地区面临耕地碎片化、数量减少、质量下降、废弃撂荒、“非农化”、“非粮化”,以及生产空间效益低、主体缺失、中大型项目难以落地等问题,阻碍了乡村振兴。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截至2019年底,我国耕地面积为19.18亿亩(1亩≈666.67 m2),与2009年第二次全国国土调查的数据相比减少了1.13亿亩,人均耕地面积为1.36亩,同比减少了10.53%,这表明作为食物供给载体的生产空间的保障性功能受到冲击。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16年底全国农业生产经营人员约3.14亿人,其中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不足0.13亿,仅占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总数的4.14%。此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耕地非粮化及农用地非农化等现象日益突出,甚至威胁到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由此,以乡镇为基本单元进行农用地整理和空间腾挪,是实现乡村生产空间优化布局与调整的重要路径。农用地整理具体包括耕地整理以及林、园、草等其他农用地整理,重点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旱地改水田、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展开,其目的是通过统筹新增耕地布局和调整农用地结构,实现耕地数量与质量提升、农用地集中连片及农田生态环境改善,促进生产空间的集约化、高效化转型。

乡村生产空间是以农业生产为主导、为人类提供农产品的国土空间,其关系着国家粮食安全。农用地整理直接作用于乡村生产空间,对乡村生产空间的效率、类型及发展模式等产生深刻影响。一方面,农用地整理从数量、质量和生态3个方面分析新增耕地的开发潜力及耕地改造的可行性,然后通过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耕地质量改造工程实现乡村生产空间的提质增效。在耕地数量增加、土地质量改善及农田基础设施优化的共同作用下,乡村生产空间的农产品生产和粮食保障功能得到强化,空间生产能力和效率得到提升。在农用地整理过程中应坚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耕地总体数量不减少的原则,防止为社会提供物质基础的乡村生产空间进一步萎缩。另一方面,农用地整理强调耕地的集中性和土地的平整,着力解决农用地碎片化及分散化等问题,在空间格局及农用地分布方面为现代农业的适度规模化创造条件。农用地去碎片化为生产空间的集约高效转型提供了支撑,同时也促使农业生产朝着园区化的趋势发展(如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和创意园等),提高了空间生产能力及农业专业化程度。此外,农用地的分类整理也为农业生产功能分区提供了助力,以粮食、蔬果等重要或特色农产品供给为优势的农业分区得以显现,进而强化了生产空间的适宜性、提高了生产效率。


2.2 建设用地整理与生活空间重组

全球城镇化发展的普遍规律主要表现为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同时农村耕地增加。然而,我国城镇化发展所呈现的特点却与之相悖:乡村人口向城市集聚导致乡村人口持续减少,而农村建设用地却呈现增长态势。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2010—2020年我国乡村人口从6.74亿减少到5.10亿,减少了24.33%(约1.64亿人);2009—2019年村庄建设用地从2.77亿亩增长到3.29亿亩,增长了18.77%。在乡村“人减地增”的背景下,农村建设用地空废化、闲置及低效利用问题突出,阻碍了乡村产业的转型升级以及乡村人居环境的优化,尤其是对乡村生活空间的舒适性及协调性产生了负面影响。建设用地整理包括农村宅基地整理、工矿废弃地整理和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主要通过调整建设用地的规模、位置、利用模式等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通过分析乡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的潜力,盘活建设用地并使之规模减量化,提升农村建设用地的空间效益和集约化水平,以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以及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统筹农民住宅、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对丰富生活空间的产业业态、优化生活空间的布局结构、提升生活空间的效益及节约集约化程度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乡村生活空间是以社会生活为主导、以农村居民点为主体、以为农村居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国土空间,其涉及农村居民的居住、就业、休闲、消费和娱乐等空间,是村民进行社会经济活动的空间集合。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旨在通过调整建设用地布局、结构和利用模式来提高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推动工矿废弃地的复用,促进农村低效闲置建设用地的盘活再利用,重构乡村生活空间的格局,提高生活空间的舒适性及效益性。宅基地整理作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整治闲置、荒废及老旧的农村居民点,在落实“一户一宅”政策的基础上对宅基地进行综合管控,引导宅基地建设规范化与标准化,使居民生活空间尺度适宜与布局协调。工矿废弃地整理以盘活农村闲置空废的建设用地为导向,按照规模集中、管控布局的要求,将工矿废弃地合理改造为服务于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的建设用地,如农村旅游用地、电子商务用地、新型农业企业用地等,以支持农村地区新兴业态的发展,进而提升生活空间的利用效率和活力。农村地区的低效闲置建设用地不仅在土地利用层面影响了空间生产价值、功能的变现,还对乡村景观、人居环境的协调性和美观性产生了负面影响,阻碍了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建设。对低效闲置建设用地的整理可参考城乡建设用地的增减挂钩政策,整理腾挪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村镇建设需求,节余部分可在县区、省市范围内有偿转移,在价值实现的同时形成相对集中、集约高效的乡村建设用地格局,推动生活空间的人性化和多样化,营造便捷、舒适、和谐的生活环境。


2.3 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与生态空间优化

在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综合作用下,乡村地域受到人口、资本和产业转移的影响,农村建设用地迅速增加,产业向工业化、商业化转型,导致乡村生态空间持续萎缩、生态环境质量下降,加剧了资源承载压力,农业、工业及商业生产活动过程中使用的农药、化肥和产生的废水等对乡村生态环境产生了负面影响,农村水土环境污损化现象严重。在乡村生态环境质量普遍下降的背景下,农村耕地质量亦呈现下降趋势,根据2021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国耕地质量平均等级为4.76等,中等地及低等地占比接近70%。乡村生态环境影响着农业生产的质量,关系着城乡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保护、修复及提升生态空间可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保障。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是针对农村地区存在的环境问题开展的整治工程,其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要求,强调乡村系统修复与综合治理,优化及调整生态用地布局、恢复及增强乡村生态功能、保护乡村自然生态景观,确保农村地区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提高生物多样性、自然灾害防御能力及乡村系统的韧性。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是乡村生态空间优化提升的治理过程,不仅包括农田生态环境治理、矿山环境治理、历史遗留损毁土地治理,还包括河湖湿地整治、沿江沿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等,为乡村生态空间的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乡村生态空间是以提供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为主要功能、具有自然属性和特征的国土空间,主要发挥维持乡村生态系统稳定的作用,为乡村居民生存提供基础性自然条件和生态效用。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基于整治区域历史以及当下的生态环境状况,立足生态系统和场所功能,首先关注农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将作为人造景观的农田视为生态空间的组成部分,强化生态空间的整体性,以系统的视角处理生态空间中各要素的关系。其次,关注生态网络连通性和生态廊道建设,修复和改善乡村生态空间的格局与连通性,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对乡村河流、水库、地下水等水体进行修复和治理,并划定乡村林地的保护红线,优化乡村水系、林网等生态空间的格局。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措施还包括增加林地、草地面积,合理复绿工矿废弃土地及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划定生态敏感区及生态保育区等,这些举措有利于提高乡村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仅显化了乡村生态空间的价值,还增强了乡村生态空间的稳定性、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性。


3 国土空间优化与乡村全面振兴的耦合机制


作为协调乡村人地关系的一种手段,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具有优化土地功能、调整空间结构和整合要素资源等作用,对乡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生态质量提升、文化价值显现及空间治理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国土空间的优化直接关系着乡村的转型发展,是乡村地区开展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活动的物质基础,有力推动了乡村全面振兴(图3)。

图3  国土空间优化与乡村全面振兴的耦合机制示意图


3.1 土地功能优化重塑乡村产业类型与发展模式

与以往农村土地整治聚焦于耕地数量和质量提升、强调经济建设、侧重生产功能不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更加关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土地功能、人口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间的互动机制,强调农村土地的多功能性,推动土地从单一的生产功能向集生产、社会、文化和生态等功能于一体转变。在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及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的共同作用下,耕地、建设用地、草地、林地等得到整合利用,农村土地不仅可用于农业生产,还能为工业、商业等不同产业业态提供发展空间。土地利用的多样化推动着农村土地功能的优化调整,使农村土地的农业生产、社会就业、文化传播及生态服务等功能得到增强,重塑乡村产业类型与发展模式,促使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农家乐等各类乡村工业和商业业态不断涌现,推动了乡村土地价值增值,促使业态朝着多元融合的趋势发展。

农用地整理通过提升耕地数量和质量、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推动农用地规模化集约化等,增强了土地的农业生产功能,为高质量农业发展与现代农业转型提供了物质基础,同时也为国家粮食安全、国土空间优化等提供了支撑和保障。此外,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及养殖水面等农用地的集中连片化为城市资本下乡提供了物质基础,进而更好地释放了农用地的生产发展潜力,提升了农村土地利用价值。建设用地整理为乡村工业和商业发展提供了可用的土地,使原本闲置废弃的工矿用地和宅基地等得到重新利用,丰富了乡村产业业态,并为乡村居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土地的社会就业功能得以彰显。尤其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形成的乡村旅游、农业观光等服务业吸引了大量村民参与,与之配套的零售、餐饮等行业兴起,农村土地保障社会民生的功能得以实现。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一方面关注乡村生态空间的优化,增强林地、草地、湿地、水域等自然环境的生态功能;另一方面也注重对乡村风貌和景观的保护及修复,通过协调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形成以旅游景点、庙宇、文化设施及文化遗产等为具象表征的文化功能。乡村作为区别于城市的异质性景观,其生态和文化功能是吸引外来游客、发展乡村旅游的关键,是乡村产业发展转型的环境基础。总之,农村土地功能优化为乡村产业发展转型提供了支撑,兼具生产、社会、文化和生态功能的农村土地为丰富乡村产业形态、延伸产业链、打造优质化及专业化产业提供了物质基础。


3.2 空间结构重组提升乡村人居环境与治理效率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通过“三生”空间结构、乡村产业结构和农民生计结构等的优化重组,推动了乡村人居环境及治理的转型提升。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量乡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镇地区转移,导致农村地区的生产主体老弱化及土地闲置撂荒,大量农用地及建设用地日益空废化。同时,部分农村地区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导致生态空间遭到挤占和破坏,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结构失衡。土地利用结构的不合理限制了农民生计模式及产业类型的扩展和丰富,导致农民生计结构单一、乡村产业结构不合理、乡村治理结构不完善,阻碍了乡村人居环境及治理的有效提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聚焦于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平整化及集中化,以及林地、草地及水域等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活动的协调性,为乡村空间结构的优化重组提供了组织基础。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推动乡村空间结构重组,促使乡村人居环境优化以及乡村治理向有序化和高效化转变。

在国土空间规划的总体框架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改变了以往土地整治侧重生产空间的倾向,强调以区域性视角推动乡村地域的规划、设计和综合治理,尤其关注“三生”空间的统筹调整,规范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管理、生态修复,以实现“三生”空间的结构优化。在农用地方面,优化包括农场、牧场及林场等农业生产空间的布局,注重农用地与居民点、工厂、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用地和自然生态用地的空间关系,注重生态廊道、缓冲带、生态保护区等的规划设置,推动乡村各类空间的科学合理布局,进而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此外,耕地等农用地的去碎片化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使得农村空间结构以及土地质量、土地产权等隐形结构更有利于农业生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农业生产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干扰。在建设用地方面,通过宅基地、闲置建设用地及废弃用地等的整理,对散落于农村居民点的废弃房屋、老旧设施及衰败节点等进行重新规划整治,优化了农村居民点的空间结构,为乡村生活条件的改善、人居环境的提升,以及乡村综合治理的高效实施提供了支撑。此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政策层面为调整农村建设用地布局、提高农村建设用地效率提供了新路径,有助于实现区域、城乡尺度的空间置换与结构优化(图4)。随着空间结构的优化,农村产业发展获得新的发展空间,产业结构从单一农业转向三产融合,且直接推动村民生计结构转变,农户兼业化、农业商业化及专业化趋势增强。整体来看,面向国土空间优化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现了农村空间结构的重组,促进了乡村人居环境的改善与治理效率的提升。

图4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下土地空间结构优化示意图


3.3 要素整合显化乡村生态及文化价值

在乡村生态景观功能退化、空间污损化加剧的背景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从以往单一要素整治转向多要素整治,由地块整治向区域整治发展;综合考量农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以及乡村历史文化等,强调生态环境是乡村发展的本底性条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对乡村地域内山水林田湖草沙全要素的系统治理,涉及田、水、路、林、矿、村等乡村空间组成部分,以全要素、全覆盖及全过程的模式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以及生态环境的修复与提升,突出了乡村生态对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及实现可持续性的重要价值。随着农村土地整治对象的多元化发展,乡村土地、人力、资本、产业、技术等发展关键要素被激活,进而推动乡村“三生”空间的重构。全要素的土地综合整治在显化乡村生态、文化价值的过程中,推动了人口、土地和产业等要素的流动与交互,进而助力实现人地关系的协调耦合发展。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将土地作为核心要素,通过对各类土地的功能及空间结构的调整优化,带动乡村经济、社会、生态及文化价值的提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不仅强调多要素的整治,还注重对乡村要素的整合,如对土地、人力、资本、技术和资源等要素的整合,通过改变土地利用方式激活土地发展潜力,推动乡村核心发展要素的流动与发展。以土地为核心要素的要素整合过程,不仅促进了乡村产业发展、村民生活品质提高及人居环境改善,还提升了乡村生态空间及文化要素的价值,充分发挥了农村区别于城市的生态服务及传承传统文化的功能。通过要素整合发展地域特色产业、显化乡村生态及文化价值的逻辑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中也得到了实践。例如,广州市从化区作为全国唯一的县(区)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基于要素整合、显化乡村生态及文化价值的思路,形成了以流域协同构建生态价值转化链条的生态价值实现模式。从化区远离广州市主城区,其森林覆盖率接近70%,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广州市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的50%,是典型的城郊型乡村,亦是广州市乃至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生态屏障。从化区生态价值实现模式遵循“生态安全—生态价值—生态产品”的转化链条,通过打造华南国家植物园迁地保护从化示范区,扩大从化温泉、国家文化项目、生态设计小镇、马场等高端项目的品牌效应,打造高附加值生态产业链,挖掘粤港澳大湾区超大规模市场的消费潜能。


4 总结与展望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通过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等举措推动乡村“三生”空间的集约高效、宜居适度和山清水秀,并以土地功能优化、空间结构调整和要素资源整合等实现乡村产业转型发展、人居环境提升、生态和文化价值显现以及乡村空间治理的集约化,促进乡村经济、社会、生态、文化、政治、治理和福祉的全面发展,形成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到国土空间优化,再到乡村全面振兴的内在逻辑和传导机制。其中,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乡村“三生”空间重组的作用关系体现在农用地整理与生产空间转变、建设用地整理与生活空间重组、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与生态空间优化3个方面。由此可知,以土地功能优化、空间结构重组和要素资源整合为核心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推动了国土空间的优化调整,促进了乡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及治理提升、生态和文化价值显化;生态—社会—文化功能一体化、“三生”空间结构优化调整以及乡村发展核心要素激活促使乡村产业融合和效益提升、人居环境改善、生态环境修复优化、乡村文化价值显现及乡村空间治理有效集中等,助力乡村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和文化等多位一体的全面振兴。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未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研究与实践还应重点关注以下5个方面的内容: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多方的利益协调和博弈,需要各级政府、村集体、村民、专业整治机构乃至企业等多元主体的参与,形成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积极投入、村民和村集体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整治模式;②创新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机制,推动政企合作以解决整治过程中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等问题,积极探索多样化的投资、融资渠道;③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包含整治前期的调查评价、规划设计,整治中期的项目工程实施以及整治后期的管理和利用等,亟须建构包括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顶层设计等在内的政策和治理体系;④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应根据不同的乡村地域类型,强调从功能、结构和要素等方面把握乡村地区发展的特点,因地制宜地对不同的乡村地区进行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多元化模式;⑤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体现了系统工程、多措并举的特点,应关注乡村地域系统的动态性与可持续性,采用跨学科、跨部门的综合技术手段解决整治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以绿色可持续为目标进行土地工程整治和生态修复。诚然,目前我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仍处于探索和试点阶段,仍需创新基础理论、探索土地整治工程等学科建设,通过多元化的发展模式、打造保护修复样本、组织实施方案等实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在乡村全面振兴中的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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