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分为两个系统:一个是针对危险物品的行业管理系统,另一个是针对危险品仓储的规划管理系统。1986年香港政府成立了潜在危险设施土地使用规划和管理协调委员会,负责统筹危险品各相关政府部门对全港潜在危险装置所采取的行动。规划部门在相关技术部门提供危险品技术层面支持的基础上,加强对周边空间条件(即用地)的管理(图1)。
(2)日本。
在重大安全设施保障方面,日本针对诸如油气仓储区这样一旦发生灾害就产生严重后果的地区,提出了“特别防灾区域”的概念。例如,对于石油储藏量或处理量大于十万吨的区域,或者燃气的处理量超过2000万立方米的区域,日本会整体考虑区域及其所有的油气企业,从而设立“特别防灾区域”,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够尽量减轻灾害发生的后果,防止灾害的蔓延和扩大,这对于保护国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三 橙线的概念和内涵
(一)橙线的概念
橙线是城市安全防护范围的界线,是指为了降低城市中重大危险设施(含现状的和规划新增的)的风险水平,对其周边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进行引导或限制的安全防护范围(图2)。划定橙线,一方面可以减少事故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保障危险设施自身的安全。
(二)橙线范围构成及要求
根据风险水平的高低差距等,城市橙线将周边地区划分为以下区域:①控制区,是指安全评估中极有可能发生死亡事故的区域,即由不可接受的事故影响范围所组成(有些重大危险设施的控制区在设施用地围墙之内)的区域。该范围内除市政管线及道路外,禁止规划建设其他设施。②限制区,是指安全评估中可能会造成轻微伤害事故的区域。该范围内除影响区禁止规划建设的设施外,不得规划建设住宅、宿舍、私人自建房、商业设施、商务公寓、旅馆、大型工业厂房、研发用房、办公用房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等建筑物,允许建设其他类别的建筑物。③影响区,是指在安全评估中会受到部分影响,但是影响很小的区域。该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幼儿园(托儿所)、游乐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专指建筑)、医疗卫生设施、教育设施(专指建筑)、宗教设施、特殊建筑和社会福利设施等建筑物,允许建设其他类别的建筑。
(三)橙线划定的对象
根据危险设施的形态特征,橙线划定的对象主要分为两大类:①面状危险设施,是指有几个(套)危险物料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集中在一起,形成集中成片的危险品生产或储存区域。其特征是往往涉及多种危险物料、危险物料储量规模较大、发生后果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及事故后果严重。此类设施主要包括核电站、油气仓储区、民爆器材仓储区、其他危化品仓储区和化工园区等。②线状重大危险设施,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且压力超过一定临界点),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特征是高能高压、连续作业、链长面广、周边环境复杂及管理困难。此类设施包括成品油管道、LNG管道、城市燃气高压管道及附属设施(门站、调峰站)等。
四 深圳市橙线划定及管理实践
2010年《深圳市橙线规划(2007—2020)》(以下简称《2007版橙线规划》)通过深圳市规划委员会审批。此次规划划定核电站、油气仓储区、其他危化品仓储区、民爆器材仓储区等12项面状危险设施,以及成品油管道、燃气高压管道等4项线状重大危险设施(图3),共划定控制区面积240.1hm2、限制区面积11876.4hm2及影响区面积800hm2。
深圳市城市橙线的划定遵循以下原则:①安全第一原则,橙线范围应当是重大危险设施及其影响所组成的核心区域,以及为确保该设施安全运行而必须进行控制的地区;②动态调整原则,因管理和技术改进、周边环境变化等原因导致风险水平增加或减少的,应当按程序动态调整城市橙线;③鼓励管理和工艺创新,以缩小空间防护范围来保障城市安全;④范围界定清晰原则,即做到“定性、定量、定位”;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原则。
(一)两大类橙线的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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