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控规编制的必要性和编制内容展开了研究并进行了实践。赵锋等人较早论述了城市绿地系统控规在城市绿地规划建设中的必要性,并提出了控规的内容与方法。殷柏慧结合《北京市西城区绿地建设规划》对城市绿地系统控规的技术体系进行探讨。廖远涛等人提出了应增加绿地系统控规这一规划层级,与绿地系统总体规划相衔接,形成相对完善的规划体系,并对控规的规划内容、规划重点进行探讨。在政府层面,《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条文说明中首次提出了“绿地系统详细规划”的概念。
单独编制城市绿地系统控规只停留在研究层面,是否能纳入城市法定规划体系作为城市各类具体绿地建设的上位规划,是执行到位的关键所在,而目前难以做到,因此单独编制的绿地系统控规实施性差。
(三)控规中绿地系统完全控制思路的提出
综上所述,完善城市社区绿规的目标,可以通过两种形式的控规完成。在“多规合一”背景下,单独编制的绿地系统控规很难纳入法定城市规划体系,编制意义不大。片区控规是法定规划,实施性强,但根据政策文件要求编制的片区控规对绿地系统控制是不完全的。因此,研究如何依托具有法律效力的片区控规,实现控规中绿地系统的完全控制,对提高绿规的强制性和实施性、保障城市社区绿规完善及强化微观层面具体城市绿地管控意义重大。
二 片区控规案例分析
片区控规成果包括法定文件、管理文件和附则。法定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和街区图则;管理文件包括地块开发控制和图则;附则包括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和现状调研报告等。本次选取岳阳市 2009 ~ 2017 年片区控规中绿地系统控制内容比较完善的6个片区控规成果进行研究。经分析,6 个片区的控规成果主要存在片区绿地系统控制指标缺失、分类绿地控制要求不到位、绿线控制不完整、绿地布局控制不均衡和地块开发控制内容涉及绿地系统少等问题,无法实现对绿地系统的完全控制。
(一)法定文件中绿地系统控制内容不完全
1.政策规范规定的控制内容缺失
将《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城市绿线划定规范》中关于控规的绿地系统控制内容进行分类列表,然后与岳阳市 6 个片区控规法定文件进行对比分析(表 1)。总的来说,片区控规落实政策规范中规定的绿地系统控制内容随编制时间呈越来越完善的发展趋势,但缺失的绿地系统控制内容较多,具体表现为:①分类绿地控制要求不到位。规划控制要点近两年才出现在公园、防护绿地和广场用地规划控制上,且非常不全面;规划控制指标基本上只有居住用地的绿地率指标。规划控制要点和指标缺失,街区开发控制强度和地块绿地率等指标没有确定依据。②绿线控制不完整。2016年发布的《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规定在控规层面增加划定附属绿地现状绿线及广场用地现状、规划绿线,但岳阳市 2016 年后编制的两个控规都没有划定。绿线划定不到位,各类绿地被侵占的风险很大,尤其是城市中心区宝贵的绿地资源。

2.片区层面绿地系统控制指标缺失
由于控规编制时只是考虑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导致这些控规基本没有把城市绿规明确的目标、指标、结构、布局、绿地分类规划、景观风貌规划和树种规划等作为依据进行绿地系统控制;相关政策标准提出的绿地系统指标和要求也很少被纳入进行控制,如片区规划指标只有公园、防护绿地占总用地的比率,反映绿地系统生态水平的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本地物种指数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以及绿地系统公共服务水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等都没有。片区级绿地系统控制指标严重缺失,导致总规和绿规的指标由于缺失中间层次无法有效传导到街区与地块。
(二)管理文件中绿地开发控制内容不完善
(1) 地块开发控制中绿地控制内容缺乏。
地块开发控制包括强制性和指导性内容。强制性内容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和建筑高度,而有关规范明确的强制性内容没有纳入,如公园绿地用地比例、游人容量,居住用地人均公共绿地面积,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指导性内容如绿地系统景观风貌、植物配置和生态绿化等基本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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